1、编制职数管理经验交流 近年来,新晃县把领导职数管理作为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优化人员结构、提高行政效率的一项重要手段,通过推行一系列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大力裁减领导职数,实现了职数配备的负增长。20xx年底,全县党政群机关领导班子成员配备175名,比三定方案核定的领导职数少配16名;县直副局级以上事业单位领导班子配备46名,比核定的领导职数少配4名;乡镇领导班子成员配备156名,比核定的领导职数减少了29名。全县各级机关事业单位领导职数在人员编制中确定在一个合理的比值内,有效地克服了官多兵少的现象。其主要做法是: 一是营造按职数配备干部的良好气氛。在组织实施上一轮机构改革中,该县针对行政机关中普遍存
2、在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及违规提高干部职级待遇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分析,认为领导职数过多不仅是个数量问题,主要还在于内耗严重,容易滋生官僚习气,造成办事拖拉,推诿扯皮,九羊十牧,无事生非。要真正实现机关事业单位精干、高效,必须强化领导职数管理,严格按规定的职数配备干部,严禁超配、滥配。结合贯彻中办厅字20227号、湘发20xx2号、怀发20xx3号文件和修订公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对领导职数配备管理作出的纪律规定,县编委会议、县委常委会议分别列出专题,围绕领导职数管理工作实际进行认真讨论,统一了思想认识。同时,该县还利用电视、黑板报、标语等形式开展宣传,使不准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的纪律规定深
3、入人心。 二是坚持领导班子职数管理制度。在县直党政群机关三定方案、乡镇机构改革方案中,对领导职数作出明确规定,按照湘发205、8号文件精神,规定县直局级班子一般只配1正2副,人员编制在4人以内的单位,只配1正1副,县政府工作部门党政一把手原那么上实行一肩挑。乡镇领导职数的配备, 二、三类乡镇不超过9名,四类乡镇不超过7名。全县党政群机关领导职数核减12名,乡镇机关领导职数核减18名,县直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领导职数核减5名,全县纳入机构改革的机关事业单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核减130名。县编办对各乡镇、县直机关事业单位的领导职数建立台帐,领导职数异动登记上册,随时为县委任用干部提供参考。组织部门在
4、呈报干部任免之前,首先确认有无领导职数空缺,只有在职数限额内才制定配备方案,再按程序呈报。但凡超职数配备干部的任免请示,不受理、不研究、不审批。 三是运用改革的方法消化超职数配备的干部。领导职数管理工作中,最棘手的是过来超配干部的消化问题。该县大力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积极拓宽出口。首先,推行职位竞争上岗。该县对党政群机关内设机构、科级事业单位内设机构及股级事业单位的负责人一律推行竞争上岗,实行公开选配,有47名原正副实职干部在竞争中被淘汰。其二,实行领导干部公开招考。近几年,该县从空缺职位中拿出18个科、局级领导职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不搞按资排辈,近亲繁殖。其三,大力调整不胜任现职的领导干
5、部。在乡镇换届中,对23个乡镇的领导班子成员实行公开考评,对21名原班子成员因群众推荐票达不到要求被就地免职或改任非领导职务;对县直党政群机关班子成员,实行民主评议党员与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相结合,公务员年度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组织部门考核与执法纪检部门监督相结合,及时掌握干部的德才表现,全面了解干部的德、能、勤、绩、廉,准确识别和认定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几年来,先后对14名不胜任现职的科局级领导干部进行了调整。通过改革的方法,疏通了干部下的渠道,有效解决了以往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存在的职位控制难、能上能下难的问题。 四是强化领导职数责任追究制度。首先,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各级党政一把手对领导职数管理工作负总责,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凡不按规定配备干部的,一把手承担领导责任。其二,严把领导职数审核关。几年来,相关职能部门坚持按照三定方案核定的领导职数运作,对个别单位确因工作需要或上级明确规定增加职数的,严格履行报批程序;对超职数的单位不调进领导干部,不提拔、不公招领导干部;确因工作需要调整的,坚持做到先出后进、只出不进。其三,强化检查监督。每年年底,县委组织部门会同纪检、人事、编制等部门对各乡镇、县直各单位领导职数管理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对不按规定、随意增加领导职数的严肃批评教育,催促制定整改措施限期纠正。 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