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工作的意见 意见指出,要组织广阔离退休干部和老干部工作人员,认真学习领会和全面把握中组部(2023)12号和省、市委组织部文件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和职责,紧扣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具体落实措施,持之以恒地抓好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工作,积极推进新时期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工作的实践和创新。 意见提出,要采取切实措施,进一步建立健全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一要合理设置、调整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二要选好配强党支部班子;三要搞好制度建设,推进标准化管理。 意见要求,要认真做好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党费收缴、返还和使用工作。一要明确离退休干部党费收缴标准。离退休干部、职工
2、中的党员,属于有固定收入的党员,以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或养老保险金为缴纳党费计算基数,确定每名离退休党员干部的党费收缴标准。凡转入农村的离退休干部党员,不得按农村党员的缴费标准缴纳党费。二要加强离退休党员干部党费收缴工作。离退休干部党员必须按照党章规定,自觉地向党组织按期足额缴纳党费。要加强对离退休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确保党费应收尽收。三要抓好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党费返还工作。为切实解决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活动经费和工作经费缺乏问题,从202223年7月起实行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党费返还政策。县委组织部设立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党费管理专门科目,把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收缴的党费按50的比例留存,作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工
3、作经费或活动经费。返还程序是: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根据工作需要每半年一次书面提出党费返还申请,经所属党(工)委同意后报县委老干部局,县委老干部局根据全县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的总体情况,统盘考虑制定具体的返还方案,经县委组织部研究审定后,由组织部返还给各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返还党费主要用于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如办公场所建设,学习资料购置,班子成员培训,党支部开展活动等。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要设立专门帐目,专人管理;要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或挪作他用。 意见强调,要加强对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工作的领导。党(工)委主要领导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经常过问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工作;分管领导要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切实加强工作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要把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工作纳入党建工作总体规划和考核目标体系,与其它党建工作做到“六同:同规划、同部署、同指导、同检查、同考核、同表彰。要及时总结推广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工作的经验,推动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理论创新、制度创新、机制创新和方法创新,不断开创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工作的新局面。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