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卫生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一、加大学法力度,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一)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定期开展法制学习和讲座、年度集中学法不少于4次;通过网络课堂、法制培训、集中学习等形式学习依法行政知识,努力培育领导干部的法治理念、法治思维。 (二)加强卫生行政管理人员普法教育。组织卫生行政管理人员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普法教育,组织依法行政知识培训,每人每年学法不少于40学时。 (三)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开展卫生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采取考试、抽查等方式检验培训效果。 二、加强法制建设,提高科学决策水平 (四)做好地方性立法相关工作。认真配合做好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
2、(草案)等法律法规的宣贯工作。组织开展重要法律法规宣传周(日)活动,通过举办宣传咨询、专题讲座培训、发放宣传资料、媒体宣传报道等多种形式提高公众对卫生法律的知晓度。 (五)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程序,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但凡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决策机关应当通过本机关或政府网站、报纸、播送、电视等媒体公布重大行政决策方案草案,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时间一般不少于20个工作日。 (六)加强标准性文件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标准性文件备案、公布制度,将标准性文件法制审查作为必经程序,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
3、督检查并作出通报。 三、标准行政审批,积极推进减政放权 (七)深入开展行政审批事项清理。根据市县政府简政放权、创新管理方式的要求,全面清理卫生行政审批事项,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进一步简政放权,对已经取消和下放行政许可的管理立项,要坚持宽进严管,放管结合,健全事中事后监管,创新监管方式,加大监管力度,提高监管效率。 (八)进一步标准行政审批行为。在行政审批事项清理根底上,对保存的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许可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流程再造,进一步明确和公布各行政审批事项的实施主体及责任部门、受理申请窗口、审批依据、审批对象、审批条件、审批数量限制、审批时限、审批流程(含简易流程图)、审批证件(证照及批文)及有
4、效期、收费标准、申请材料及格式文本、监督 。建立健全行政审批各项配套制度,明确各行政审批事项的责任人,重点加强网上审批及电子监察系统的实施与管理,完善行政审批窗口效劳。 四、加强执法监督,严格标准公正文明执法 (九)推行行政执法权利清单制度。卫生行政部门和监督执法机构要对行政执法权力进行全面梳理,编制行政执法目录,明确行政执法权力名称、执法依据、执法主体、执法对象、执法内容、执法方式、执行程序和监督方法、加强对行政执法权力的管理,严格标准行政执法行为。 (十)实行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卫生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制度,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外,对规定范围的行政执法信息必须在网站、
5、行政效劳大厅或窗口全面公开,重点公开行政执法权力目录、自由裁量权基准、行政执法依据、执法动态及违法案件查处结果、投诉举报方式和行政复议方法,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十一)加大行政执法的监督力度。对卫生执法机构的效劳态度、纪律作风、执法行为和收费行为开展稽查,严格执行全省卫生监督员“八项行为标准和“八条禁令,严厉整肃损害群众利益和企业开展环境的行为,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认真受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对行政执法失职渎职、弄虚作假、以权谋私等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员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五、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调解,增强化解矛盾纠纷能力 (十二)提高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标准化水平。完善行政复议与
6、行政应诉管理工作制度,加强行政复议标准化建设,完善行政复议工作程序;重视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的作用,积极引导当事人寻求通过和解调解等方式化解争议;及时研究、解决行政复议中反映出来的行政执法问题。 (十三)推进行政调解有序开展。以医疗纠纷行政调解工作为重点,不断探索卫生行政调解新措施;加大行政调解员培训,完善案件申请、受理、调解、回访、登记统计、立卷归档等配套制度;逐步探索建立卫生纠纷争议解决方式的对接机制,增强防范和化解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 (十四)加强法制机构队伍建设。抓住政府机构改革契机,积极争取卫生行政机关设立法制工作职能部门,配齐、配强法制工作人员。保证卫生法制工作职责的全面履行。 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