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范文之中心小学校园用语用字治理制度 (一)校园用语要求1、师生在校园内自觉使用一般话,会在同学之间、师生之间、与来宾之间使用文明礼用语,禁止说粗话、高声喧哗,使一般话成为校园用语。2、坚持一般话教学,课堂上老师讲课、学生答复以下咨询题必须使用一般话,对外联络必须使用一般话。3、学校领导、老师、学生在集会上必须使用一般话。4、教研活动加强根本功训练,坚持使用一般话。5、老师必须到达老师资历条例施行方法规定的一般话等级标准,教科室定期进展老师一般话培训及检测、达标验收工作。6、学生能说比拟标准的一般话。(二)校园用字要求1、校名、标语、名称牌、标志牌、颁发的奖状等各种标牌用字符合要求。2、宣传栏、宣传材料、指示牌不能使用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错别字,用字标准。3、学校举办的各种会议和文体活动的会标、标语、请柬等用字,必须到达标准要求。4、公文、校刊、讲义、教案、试卷、用字标准。5、板书用字符合要求。6、修改作业、书写评语用字的符合要求。7、学生能认识并正确书写标准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