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太行林局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方法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开展观,加强我局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改进和完善考核工作,根据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方法(试行)(中组发20222313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和有关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法。第二条 本方法适用于我局科级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机关内设机构或部门的科级领导干部的考核。第三条 领导班子考核,主要考核发挥职能作用情况,内容包括思想政治建设、领导水平、工作实绩、完成重点任务、反腐倡廉等方面的实际成效。领导干部考核,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第四条 考核分
2、年终考核和平时考核。考核工作在林局党委领导下,由局人事部门会同党委工作部门组织实施。考核组由局领导带队,相关人员组成。年终考核在本年年末或者次年年初组织进行。平时考核是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所进行的经常性考核,可通过检查工作、专项调查、总结工作会等多种形式和渠道进行,由林局党委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安排,一般半年或一个季度组织一次。第五条 年终考核在年度总结的根底上进行。根据年度考核内容及有关要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提前撰写工作总结和个人述职报告。领导班子工作总结一般结合单位年终总结进行,主要包括本年度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成目标任务、执行民主集中制、反腐倡廉等方面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以及
3、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领导干部个人述职报告,主要包括本年度个人思想政治状况、履行岗位职责、完成重点工作、廉洁自律等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第六条 年终考核按照以下程序和要求进行: (一) 可以提前发放领导班子工作总结、领导干部个人述职报告、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等材料; (二) 召开民主测评会,参加人员为本单位全体职工,会议由考核组领导主持; (三) 单位负责人作领导班子工作总结和个人述职报告;其他领导干部作个人述职报告或者书面述职; (四) 参加测评人员填写测评表,测评表按照领导班子、领导干局部别进行设计(见附表)。其中:领导干部民主测评的优秀率一般控制在考核对象总
4、人数的30%以内。测评表由局人事部门负责收回统计; (五) 个别谈话,主要深入了解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德才素质及现实表现。谈话要点与民主测评相同,参加个别谈话的人员范围要适当考虑不同职务、不同层次、不同岗位的职工代表。第七条 平时考核可在阶段性工作总结的根底上进行,主要是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民主测评,考核程序可根据实际情况由考核组具体安排。第八条 正科级干部的年终考核测评,在基层单位组织进行后,在全局干部大会上要进行二次考核测评。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局内设机构或部门的负责人、基层正科级干部或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测评情况要作为确定年终考核结果的重要依据。根据实际情况,必要时也可对全局副科级干部在适
5、当范围内组织进行二次考核测评。第九条 考核按照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要求,根据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测评分类分项和综合统计结果,对测评情况进行比较分析,结合工作总结、个别谈话和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综合分析。完成工作任务等情况可由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第十条 领导班子的考核情况,由局党委或通过人事部门向被考核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领导班子集体反响;领导干部的考核情况,一般通过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向领导班子成员反响,特殊情况下也可以直接向领导干部反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应当根据反响的考核情况,结合民主生活会,认真总结经验,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出整改措施。考核有关情况和整改措施可以采取适
6、当方式公开。第十一条 考核情况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鼓励约束的重要依据。 (一) 对领导干部在考核测评中“优秀票较高、表现突出的,予以表扬鼓励。对坚持原那么、勇于负责,敢抓善管、真抓实干的,予以充分肯定和保护。同时在干部选拔任用时应当优先考虑。 (二) 对领导班子在考核测评中总体评价“好和“较好得票率达不到三分之二或者“差得票率超过三分之一、经组织考核认定为确实存在问题的,应当催促领导班子加强整改,必要时也可以进行组织调整;主要负责人确有责任的,应当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三) 对领导干部在考核测评中“优秀和“称职得票率达不到三分之二、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胜任现职岗位的,应当进行诫勉谈话或者组织调整。 (四) 对领导干部在考核测评中“不称职得票率超过三分之一、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称职的,应当视具体情况分别作出免职、责令辞职、降职等组织处理。第十二条 实施考核应当与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工作总结会议、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等统筹安排,做到方法简便易行,结果明确有效。第十三条 担任多项职务的领导干部,一般在承担主要工作职责的单位或部门进行考核。在其他单位或部门挂职的领导干部,在实际工作单位或部门进行考核。第十四条 考核情况由人事部门存入干部考核工作档案,做好资料积累,加强综合运用。第十五条 本方法从下发之日起试行。 第5页 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