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接待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 水城县政府接待办公室工作职责1、贯彻执行中央、省、市以及县委、县政府有关接待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研究制定来宾接待的方案、措施和方法。2、承担以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名义接待的重要客人。包括党和国家领导人;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办领导及其团组;来我县检查、交流和考察工作或因事途径的副市(厅)级领导及其团组;应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安排或县领导邀请来我县参观考察的各界知名人士、学者、记者及重要商务工作者的接待工作。3、接受上级接待部门的指导,加强与各县(区)接待联系、工作沟通。4、负责提出县领导参加接待活动的接待方案,组织落实具体接待事宜。5、参与中央和省级机关及上级有关部门在本县召开的有关大型会议和大型活动的有关会务和后勤保障工作。6、在接待中收集各种信息,积极为我县经济社会开展效劳,协助部门做好对外招商引资、经济贸易工作。7、加强与接待对象的联系,积极宣传介绍凉都六盘水,不断提高凉都六盘水的对外知名度,充分发挥“窗口、“桥梁作用。8、协助做好县委、县政府领导外联活动的协调工作,参与县级领导重要外联活动的前站及随行效劳工作。9、抓好自身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熟悉全县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情况和重点招商引资工程。11、承办县委、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