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业企业非法生产和取缔土小企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省市及我县一系列文件要求,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解决当前影响可持续开展和损害群众生产生活的突出环境问题,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整治范围及重点 重点排查辖区内的“土小企业、工业企业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排放情况。严厉打击擅自撤除、闲置和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和利用渗坑、渗井、暗管、稀释等逃避监管方式非法排污行为以及未批先建、批建不符、未执行“三同时的违法建设工程。重点整治无证排污、超证排污以及弄虚作假、不正常运行自动监控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超标排污、违法排污、恶意排污行为。 二、整治目标 依照国家相关法律
2、、法规和实现生态立县的战略任务要求,对全县工业企业污染行为进行全面排查,根据检查情况分别采取关停、取缔、整改、行政处分、移送等措施对相关违法生产企业进行整治。通过整治到达以下目标: (一)全面取缔我县辖区内“土小企业; (二)催促企业完善污染治理设施; (三)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管理,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 (四)促使企业环境保护意识提高; (五)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从根本上消除环境平安隐患,确保环境平安。 三、工作步骤 (一)集中排查阶段 各乡镇区对辖区内所有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采取资料甄别与现场排查相结合方式,通过审查可研、环评等资料,并现场查验、核对产品、产能、工艺等,对所有工程逐个排查,逐
3、个甄别,发现问题立即查处。所有工程要逐一建立台账,对于具备即时取缔条件的“土小工程,可在排查过程中进行取缔。各乡镇区于2月27日前,将工业企业非法生产和取缔“土小企业专项整治行动检查情况表(附表1)报政府办227房间。 (二)集中整治阶段 各乡镇区及环保、公安、市场监督、安监、电力等单位,在集中排查根底上,对发现的环境问题进行集中整治,确保整治措施落到实处。对影响大、污染重的要驻厂督查,确保如期完成整改。各乡镇区及各相关部门于3月5日前将工业企业非法生产和取缔“土小企业专项整治行动整改情况表(附表2)报政府办227房间。 (三)总结提升、督查问责阶段 各乡镇区及各相关部门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认真
4、总结,开展“回头看,确保整治效果。各乡镇区及各相关部门于3月16日前,将专项整治行动报告(附工业企业非法生产和取缔“土小企业专项整治行动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3)报政府办227房间。 四、职责分工 各乡镇区作为工业企业非法生产和取缔“土小企业专项整治行动的责任主体,要强化属地管理责任,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集中力量对辖区内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县发改局和工信局负责依据国家产业政策和上级工业行业调整、生产工艺和设备退出指导目录,审核界定“土小企业;县环保局要发挥综合协调作用,指导各乡镇区做好工业企业非法生产和取缔“土小企业专项整治行动中违法企业和“土小企业的甄别认定工作;电力局负责对发现的违法企业和“
5、土小企业采取拉闸断电等措施,防止其再次生产;国土局负责对各乡镇区排查中发现的违法企业用地情况进行清查,并做好取缔“土小企业后的土地处置和权属管理工作;安监局负责依法做好取缔企业平安生产许可证撤消工作;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依法做好取缔企业营业执照撤消工作,并依托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取缔、撤消营业执照的企业进行公示,开展联合惩戒;公安局负责现场执法和平安保障工作。县直各部门要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协调联动,各司其职、密切协作,配合各乡镇区做好“土小企业的依法取缔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xx县工业企业非法生产和取缔“土小企业专项整治行开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主管县领导任组长,环
6、保、公安、市场监督、安监、发改、工信、电力主管副职(要落实到人)以及各乡镇区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县环保局局长刘占卿同志兼任,具体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日常工作及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督查和通报。 (二)严格排查整治。各乡镇区、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将开展工业企业非法生产和取缔“土小企业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确保排查和整治实现全覆盖、无缝隙。坚持做到“五个一律,即对群众举报的,一律认真清查;对有环境平安隐患、证照不全的,一律停产;对污染处理设施不合格、排放不达标的,一律停产;对私设暗管偷排的,一律顶格严厉查处,涉
7、嫌犯罪的严格追究刑事责任;在整顿期间,有问题企业未经验收的,一律不能开工。 (三)加强督导检查。按照本方案工作重点,落实责任,明确措施,强化监督,把整治工作抓实、抓细、抓到位。对列入整治范围的污染企业,切实做到措施到位、整改到位、查处到位,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落实责任追究。加大对污染严重、信访投诉强烈的典型环境违法案件的行政处分力度,纪检监察部门将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比照,对不能按时完成整改、整改措施不到位的,进行通报批评,并启动问责程序。 (五)加强舆论宣传。各乡镇区、各相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播送、电视、条幅、标语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多角度进行舆论宣传,增强全民环保意识。要充分利用电视等媒体对典型违法案件进行公开曝光,形成清理取缔工作的高压态势,让非法生产和“土小企业不复存在。 内容总结(1)工业企业非法生产和取缔土小企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省市及我县一系列文件要求,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解决当前影响可持续开展和损害群众生产生活的突出环境问题,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如下方案(2)对私设暗管偷排的,一律顶格严厉查处,涉嫌犯罪的严格追究刑事责任(3)在整顿期间,有问题企业未经验收的,一律不能开工(4)按照本方案工作重点,落实责任,明确措施,强化监督,把整治工作抓实、抓细、抓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