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区非矿山整顿方案 为了切实做好我区非煤矿山整顿关闭工作,根据市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工作方案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开展观为指导,深入开展平安生产“三项行动,以“治乱、治散、治差为重点,着力打击非煤矿山领域非法违法建设和开采活动,依法取缔无证开采,关闭不具备平安生产条件、严重超层越界开采的矿山,清理纠正不符合平安生产标准的新建、改扩建工程,促进全区非煤矿山平安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全区关闭4座非煤矿山。通过整顿关闭促使我区非煤矿山开采平安生产秩序进一步好转,无证开采和超层越界开采等非法违法行为得到有效制止;矿山根本实现正规开采,平安设施
2、得到较大改善,企业平安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技术水平进一步提高;生产平安事故有较大幅度下降。 三、整顿和关闭的重点 整顿关闭工作的重点对象是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一期建设工程中纳入资源整合范围的4家非煤矿山企业,具体名单附后。 四、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整顿关闭非煤矿山工作的领导,成立区整顿关闭非煤矿山工作领导小组,整顿关闭非煤矿山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平安生产监督管理局。 四、实施步骤 1、第一阶段: 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做好宣传发开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整顿关闭工作的意义、目的,以及国家关于非煤矿山平安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为整顿关闭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 2、第二阶段: 明
3、确职责。对已决定关闭的非煤矿山企业,区工商分局负责撤消营业执照;国土分局负责撤消采矿许可证;公安分局负责撤消民爆物品使用证,停供火供产品;区安监局负责收缴平安生产许可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资格证;印台电力局负责停供电力供应;镇、经贸局负责做好善后工作。 3、第三阶段: 做好善后工作。对关闭的矿山企业要撤除生产设备、供电设施、通信线路、平整场地、恢复地貌、遣散作业人员。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非煤矿山整顿关闭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开展观,推动平安开展,确保经济平稳较快开展的客观需要,是深入落实平安生产“三项行动的有效措施,是实现非煤矿山平安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迫切要求。各
4、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整顿关闭工作的重大意义,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大力度,确保按时完成关闭任务。 (二)明确责任,强化执法。要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落实国土、安监、公安、电力、工商等各相关部门在整顿关闭工作中的责任。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重大问题。 (三)加强检查,催促落实。各级各部门要强化整顿关闭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对列入关闭对象的非煤矿山企业要关死关实,不留后患。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监管不力,失职渎职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要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内容总结(1)市区非矿山整顿方案 为了切实做好我区非煤矿山整顿关闭工作,根据市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工作方案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2)通过整顿关闭促使我区非煤矿山开采平安生产秩序进一步好转,无证开采和超层越界开采等非法违法行为得到有效制止(3)要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落实国土、安监、公安、电力、工商等各相关部门在整顿关闭工作中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