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县城防洪验收指导方案 1999年洪灾后,县委、县政府制定“两治XX县区战略,修订县城防洪规划,大力开展以县城防洪工程为重点的水利工程建设,为县城后续开展打下坚实根底。 省发改委、省水利厅先后批准了省县县城防洪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省县县城防洪(一期、二期)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投资批复概算一期4777.4万元,二期5438.84万元。县城防洪工程于2022年开工建设,202223年根本完工,工程实际到位资金约8000万元。省发改委批复县城防洪工程工程法人为“县建设投资公司,按照水利工程根本建设标准及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必须抓紧履行竣工验收程序。现根据sl223-202223验收标准和相关要求,特制定
2、本方案。 一、根本原那么及主要目标 县城防洪工程建设跨度已达十年,参与工程建设的相关人员岗位发生了较大变化,实际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较多,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必须克服畏难情绪,按照“尊重历史,实事求是,严守标准,适度变通的根本原那么处理相关问题,争取用半年时间圆满完成验收工作任务。具体期限是自2023年12月开始至2023年5月底结束。 二、验收程序及根本要求 县县城防洪工程竣工验收工作,按根本建设程序应该由相关单位组织办理阶段验收,然后集中办理市级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应XX市水务局主持、市发改委参加,由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及各参建单位以及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组成验收委员会,办理工程竣工
3、验收鉴定书,报XX市水务局审查并出具县县城防洪工程竣工验收文件,再上报省水利厅和省发改委备案。 三、参建单位职责分工 根据县城防洪工程各参建单位的实际分工,参加本次验收工作职责分工如下: 建平镇负责移民、征地、拆迁、安置以及填塘固基土方工程验收; 县住建委负责桥头公园验收; 县交运局负责堤顶防汛道路工程验收; 县文广新局负责老城墙文物保护验收; 县水务局负责堤防达标等水利工程验收。 四、验收时段划分及工作任务 县城防洪工程验收共分为四个阶段,各阶段的工作任务如下: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成立组织(2023年12月初至2023年12月20日)。 成立县城防洪工程竣工验收工作领导组(附后),各参建单
4、位也需成立工作组,由参建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并明确一名分管领导作为日常工作联络员,抽调业务精干人员参与工作组,名单及联系方式报县城防工程竣工验收领导组办公室。凡涉及直接参与县城防洪工程施工并已调离原单位的工作人员,现工作单位的领导要全力支持参加此次验收工作,并充分保证参与验收的工作时间。 第二阶段。调查摸底,资料搜集(2023年12月21日至2023年元月31日)。 收集整理各工程工程的设计文件、招投标文件、工程建设管理资料、监理资料、施工资料、竣工图纸、工程决算、财务资料、审计报告等。各参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将收集完成后的工程资料交县城防洪工程竣工验收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汇总,由办公室组织初审
5、,初审不合格的资料退回重做,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第三阶段。资料归档,阶段验收(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 县城防洪工程竣工验收工作领导组对各参建单位的建设工程,按工程验收程序,进行工程档案和工程建设初步验收。 第四阶段。全面审查,竣工验收(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5月底)。 县城防洪工程所有参建单位的工程阶段验收文件办好后,由县城防工程竣工验收工作领导组向市水务局、发改委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市水务局成立县县城防洪工程竣工验收委员会,办理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并出具县县城防洪工程竣工验收文件,再上报省水利厅和省发改委备案。 五、严明纪律 县监察局、审计局、财政局等部门要全力配合支持县城防洪工程竣工验收工作,严格审查工程验收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对不认真履行验收工作职责的单位和责任人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