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滥用处分权法律鞭长莫及? 企业滥用处分权法律鞭长莫及。 作者/杨学友 在劳动力市场依然供大于求的当下,一些用人单位维护劳动者体面、尊严缺乏,滥施处分。当劳动者遭遇企业滥施处分,切莫忘记依法维权,因为至少还有法律为你主持公平正义。 一、触犯公司制度,被罚款500元合法。 案例:李先生所在的某科技咨询公司职工奖惩管理方法中明确规定:工作时间玩,罚款500元。该“方法经法定程序获得通过并生效。事后,李先生玩被领导发现,被罚款500元,公司告知李先生,假设不交罚款,将从下月工作中一次性扣除。公司的做法有法律依据吗。 维权提示:用人单位以规章制度的形式奖优罚劣,对违反纪律规定的职工予以经济处分,只要
2、该“奖惩方法是依据法定程序制定并生效,又不违反法律禁止性、强制性规定,应视为用人单位行使合法权益的行为。但是,该公司的“告知李先生,假设不交罚款,将从下月工作中一次性扣除的决定,与相关法律规定相悖,当属无效行为。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扣职工工资,必须符合2个条件:一是“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二是“扣除的局部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本案假设不符合这2个条件,公司就无权从李先生的下月工资中一次性扣发500元。 二、员工工作期间违纪,单位当然有权处分。 案例:阿欣系广州一家超市员工,该超市在员工手册上明确规定:工作期间无故串岗、空岗、坐下休息,每次罚款50元
3、。阿欣是新来的员工,工作累时,就忘记了这种处分规定,两次坐下歇一小会儿被发现后,当月工资被扣除20230元。超市的处分规定合法吗。 维权提示。该超市的规定与XX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相悖,当属无效行为。XX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38次会议上表决通过XX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条例第51条的规定那么明确禁止了用人单位的罚款规定,用人单位无权对员工进行处分。 当然,对于劳动者严重违反法律、规章制度以及严重失职、营私舞弊造成用人单位重大损害的行为,用人单位可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定,以采取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劳动者赔偿损失以及按约定支付违约金等措施来保障用人单位的利益。而本案中阿欣只是偶尔违纪,尚不构成严重
4、违纪。 三、牵头“闹事,公司有权开除。 案例。周先生是某纺织公司技术员。公司长期超时劳动却不给相应的加班劳动报酬。周先生便利用午休时间,牵头带着她们集体到劳动行政部门上访,要求给付超时劳开工资。事后,公司因以周先生组织集体上访严重影响公司形象与工作为由。决定解除与周先生的劳动合同。公司的做法合法吗。 维权提示:周先生带着局部职工到劳动行政管理部门上访,属于集体投诉性质。我国宪法规定了公民有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本法的行为都有权举报。公司开除周先生的行为,与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权利相违背,当属无效行为。对此,周先生可向工会反映、请求调解、协商,或者通过申请仲裁、起诉等方法维权。 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