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平安监管实施意见 平安监管实施意见范文一镇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全面加强平安生产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为深入贯彻落实XX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加强平安生产监管执法实施意见的通知(龙政办(2023)154号)精神,进一步强化全镇平安生产监管执法,推进依法治安,现结合我镇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贯彻执行平安生产法律法规 (一)认真执行平安生产法律法规。镇直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坚持职权法定、程序正当、依据正确、证据确凿,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负有平安监管职责的相关部门要严格遵守平安生产法律法规和
2、规章,履行好法定职责,依法依规开展行政执法活动,准确运用法律条款工程,标准使用行政执法裁量权,坚持惩戒与教育、执法与效劳相结合,实现行政执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要制定平安生产十三五专项规划,将平安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开展重点专项规划,实现相互衔接、协调开展。 (二)贯彻落实国家和行业平安生产标准。要持续推进平安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改进工作,落实平安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作各项制度。从经济政策、社会荣誉、监管措施等方面,不断完善、落实平安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鼓励约束政策措施,实施动态监管。要催促企业认真执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落实平安生产各项制度,实现2023年65%企业平安生产
3、标准化达标,力争2023年底前20230%企业到达平安生产标准化。指导催促企业严格执行保障平安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健全完善平安生产操作规程,提升平安管理水平。 二、依法落实平安生产责任 (三)建立平安生产监管执法责任制。镇直各有关部门必须严格落实XX县区平安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的要求,对本行政区域、本行业部门平安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负领导责任。按照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平安、管行业必须管平安、管业务必须管平安的原那么,根据各级领导干部工作分工和联系挂钩工作安排,主要负责人每月主持研究重大平安生产工作事项会议不少于1次、带队检查平安生产工作不少于1次,每年听取联系挂钩单位平安生产工作汇报不少于
4、2次。镇直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辖区内各部门和单位在平安生产监管执法中的责任,形成统一监管、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组织推动本区域的平安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负有平安生产监督职责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强力组织推进本领域平安生产监管执法工作,并开展平安生产监管执法相关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四)将平安生产监管执法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建立平安生产监管执法考核制度,将平安生产监管执法情况、行政处分案件执行情况作为镇直各有关部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平安生产执法信息统计、报告、通报和公布制度,及时报告平安生产监管执法情况。 (五)强化企业平安生产主体责任。催促企业严格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严格执行五落实五到位的有
5、关规定。国有大中型企业和规模以上企业要建立平安生产委员会,主任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对平安生产工作均负有领导责任,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和管理人员实行平安生产一岗双责,并于2023年年底前完成,2023年扩大到规模以下企业。所有企业必须建立生产平安风险警示和预防应急公告制度,完善风险排查、评估、预警和防控机制,加强风险预控管理,按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相关平安措施、应急措施等,报送镇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备案。 (六)加强平安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各镇直有关单位(部门)要强化平安生产目标责任考核,落实平安生产履职和一岗双责,加强平安生产监管执法队伍建设,保障执法经费和执
6、法人员教育培训。作为主要负责人,因职责履行不到位,导致本地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平安事故的,各类事故总死亡人数超过控制指标的,平安生产工作不到位的,发生较大以上事故隐瞒不报、组织救援不力致使损失扩大或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一律实行一票否决。同时,进一步健全完善各自行业领域管理部门的平安生产工作考核机制。 (七)进一步严格事故调查处理。各类生产平安事故发生后,迅速启动平安事故应急方案,依法开展事故调查,并将事故调查报告报市委市政府。配合执行生产平安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制度,对发生工矿商贸一起死亡1-2人以上事故、道路交通生产经营性一起死亡2人的事故,市政府将实行挂牌督办,必要时将提级调查。建立事故调查处
7、理信息通报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制度,所有事故都要在规定时限内结案,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告,并由市政府在事故结案一年后组织开展评估,评估结果报备XX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三、创新平安生产监管执法机制 (八)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各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与相关部门信息通报、协同调查、联动执法机制,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合监管执法,依法严肃查处突出问题。加强与司法机关的工作协调,制定平安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等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制度,建立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与司法机关平安生产案情通报制度,加强执法协作,提高监管执法效果。 (九)实施重点监管执法。镇直有关单位(部门)要根据辖区、行业领域平安生产实际情况,分别筛选
8、确定重点监管名单,实行跟踪监管、直接指导,通过暗访暗查、约谈曝光、专家会诊、警示教育等方式催促整改。重点排查梳理本辖区内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及装卸等高危企业分布情况,以及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和近五年来发生生产平安事故情况。进一步完善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事故和隐患举报制度,突出平安隐患排查治理,实现平安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标准化、法制化。 (十)加强源头监管和治理。镇直有关单位要加强建设工程规划、设计环节的平安把关,防止从源头上产生隐患。建立健全线下配套监管制度,实现分级分类、互联互通、闭环管理。建立岗位平安知识、职业病危害防护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制度
9、,全面推行教考别离,依法倒查发生事故企业平安生产培训制度落实情况。 (十一)改进监管执法方式。完善四不两直暗查暗访制度,按照每季度暗查暗访不少于1次的方法,加大执法频次,依法严肃查处重大事故隐患,并通过上级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暗访暗查、约谈曝光、专家会诊、警示教育等方式催促整改。 (十二)运用市场机制加强平安监管。探索推进平安生产责任保险,引导、鼓励企业积极参加平安生产责任保险。在高危行行业和重点领域实行平安生产责任保险制度,理顺平安生产责任保险与风险抵押金的转换关系。 (十三)加快监管执法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现代网络技术,加强地区间、行业间平安生产状况动态分析,完善预警预测研判机制,提高监管
10、效率。探索运用移动执法、现场执法实时视频记录等手段,创新监管方式,提高执法信息化水平。整合现有技术资源,加快建设集执法信息管理、执法检查和行政处分过程控制、执法统计分析、执法能力保障为一体的执法信息系统。 (十四)建立完善平安生产诚信体系。实行平安生产黑名单制度,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在经营、投融资、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进出口、出入境、资质审核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或禁止。2023年年底前XX县区将建立企业平安生产违法信息库,并面向社会公开提供查询效劳。 四、严格标准平安生产监管执法行为 (十五)建立权责清单。按照强化平安生产监管与透明
11、、高效、便民相结合的原那么,进一步下放平安生产行政审批事项,制定权力清单和工作流程图,明确每项平安生产监管监察职权和责任,并通过政府和相关部门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开,切实做到平安生产监管执法不缺位、不越位。 (十六)强化执法方案导向。按照统筹兼颐、突出重点、量力而行、提高效能的原那么,科学编制平安生产年度监督检查执法方案,严格履行方案的批准和备案,切实做好方案的上下衔接,防止执法方案在监管对象、内容和时间上重复或者脱节。根据执法方案要求编制具体的现场检查方案,进一步明确检查的区域、内容、重点及方式,推进执法方案的制度化、标准化。 (十七)标准监管执法行为。各相关部门要依法明确重大行政处分、行政强
12、制执法决定的具体情形、时限、执行责任和落实措施。加强执法监督,建立执法行为审议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策机制,标准执法程序和裁量权,评估执法效果,防止滥用职权。行政处分案件要按照省执法平台配置的处分流程、办理时限、裁量基准、重要文书等要求,全部依托该平台实行网上办理。自建执法平台的单位或系统,要按照省执法平台对接标准,于2023年2023月底前实现与省执法平台互联互通。行政执法人员在进行平安生产执法检查时,应当标准制作执法文书,并由被检查单位负责人(或现场负责人)和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检查人员签名后存档,不得以口头命令或者文件替代执法文书,做到有查必留痕。 (十八)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负有平安
13、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每年发布重点监管对象名录,公开执法检查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定期通过政府网站等平台,向社会公布平安生产处分的单位、处分种类、处分事由、违法整改情况等内容。同时,畅通公众监督渠道,发挥12350热线及网络平台的作用,鼓励公众对平安生产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加大平安生产执法宣传力度,及时曝光典型平安生产违法案件,借助媒体的监督作用,取得查处一起、影响一片、震慑一方的效果。 五、加强平安生产监管执法能力建设 (十九)健全和完善基层平安监管体系。要进一步加强平安生产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将平安生产监管执法机构作为行政执法机构,配备与平安生产监管工作任务相适应的监管执法人员;要严格落
14、实监管责任,并对平安生产监管人员结构进行调整,争取3年内实现专业监管人员配比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要通过探索实行派驻执法、跨区域执法、委托执法和政府购置效劳等方式,加强和标准平安生产监管执法工作;各相关部门应当按照新平安生产法、XX省平安生产条例,明确平安生产监督管理机构,配备2名以上专职平安生产监管人员,行政村(社区)应当配备不少于1名的平安生产协管员。 (二十)加强平安生产执法标准化建设。各有关部门要依据新平安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完善平安生产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方法,以清单方式明确每项平安生产监管监察职权和责任,制定工作流程图,并通过政府网站等载体,及时向社会公开。建立平安生产与职业卫
15、生一体化监管执法制度,对同类事项进行综合执法,降低执法本钱,提高监管实效。各有关部门必须在作出平安生产执法决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依法向社会公开执法信息。要按照谁执法、谁负责的原那么,开展平安生产执法工作。要加强执法标准的制度建设,完善行政处分裁量基准制度,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健全完善重大复杂案件集体审议制度。 (二十一)加快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各相关部门要加快建立健全平安生产应急管理体系,加强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专家和信息平台等建设,建立健全平安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二十二)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培训。大力加强平安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报刊、播送、电视、
16、网络等新闻媒体要履行平安生产宣传义务,进行公益性的平安生产宣传教育,提升广阔群众平安生产遵法守法意识。要把平安法治纳入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将平安法治教育培训经费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加强平安生产监管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和执法程序培训。对新录用的平安生产监管执法人员坚持凡进必考必训,对在岗人员原那么上每3年轮训一次,所有人员都要经执法资格培训考试合格前方可执证上岗。 (二十三)加强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平安生产监管执法人员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业务建设,建立健全监督考核机制。坚持执法与效劳并重,切实做到严格执法、科学执法、文明执法。大力宣传推广平安生产监管执法的先进典型,树立廉洁执法的良好社会形象。进一步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