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集团后备干部培养管理方法暂行xx保安集团后备干部培养管理方法暂行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为了充分开掘和合理培养管理型人才,实现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建立科学标准的管理人员后备干部培养工作机制,培养一支有能力、有业绩、有经验的后备干部队伍。结合集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法。第二条选拔后备干部,必须坚持以下原那么:一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那么;二公认、业绩、能力突出的原那么;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那么;四注重开展、重视培养的原那么;五动态管理、统一调配的原那么。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选拔集团各级管理人员的后备干部。第二章后备干部的条件和资格 第四条后备干部应当具备中层干部管理方法暂行规定的管理人员的根本
2、条件。第五条各级后备干部应当具备以下资格:一集团中层干部正职的后备干部,一般应是同级管理序列副职;特别优秀的下一级管理序列正职,也可列为上一级正职的后备干部;二集团中层干部副职的后备干部,一般应是下一级管理序列正职人员;特别优秀的下一级管理序列副职,也可列为上一级副职的后备干部;三特别情况需破格提拔的,由公司领导研究决定。第六条后备干部根本条件要求:一应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特别优秀者可以适当放宽;二集团中层干部的后备干部年龄控制在45周岁及以下;所属子分公司中层干部的后备干部年龄控制在35周岁及以下;三集团中层以上后备干部原那么上应具有高级保安或以上等级证书。四身体、心理健康。第七条后备干部
3、工作经历要求:集团中层干部的后备干部原那么上具有集团相关单位或子分公司两年及以上任职经历;任职或工作经历缺失的,原那么上应在后备期间安排至下一级子分公司任职或工作交流。第三章后备干部的数量和结构 第八条集团中层的后备干部总体名额控制在20人以内。第九条后备干部队伍应注意专业结构、工作背景、年龄结构、性别比例。第四章后备干部的选拔 第十条各级后备干部的选拔程序是:后备干部选拔应按照集团干部管理规定,经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公示、集团研究确定人选名单等程序执行。集团中层后备干部,由集团领导或集团各单位、各子分公司提名推荐,经过民主评议程序,研究确定考察对象。集团人力资源部组织考察,集团领导讨论确定人
4、选名单。第五章后备干部的培养 第十一条后备干部选定后,要确定培养方向,制定培养方案,落实培养措施。第十二条对后备干部进行系统政治思想和理论培训;集团各项政策及管理规定的培训;新业务、新管理、新效劳等方面专业知识的培训。培训以集中内训、外训和自学相结合。培训课时每年不少于6课时。第十三条加强后备干部的多岗位锻炼。可采取实行岗位轮换,安排与培养方向相关的职务,选派到基层任职、挂职、交流等方式。第六章后备干部的管理 第十四条后备干部的管理包括对后备干部的考察、调整、档案管理等内容。第十五条对后备干部要每年定期一次考察。考察后备干部工作、思想政治素质、工作实绩、廉政情况、开展潜力及生活与社交等方面的情
5、况。第十六条对后备干部要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进行调整。在考察的根底上,适时对后备干部队伍进行调整充实,使后备干部队伍始终保持充足的数量、较高的素质和合理的结构。后备干部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调整出后备干部名单:一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党风廉政等方面出现问题;二工作业绩不突出,排名靠后;三工作失职,造成较大损失或不良影响;四群众意见较大、威信不高;五因其他原因,不适宜作为后备干部。第十七条建立后备干部档案。集团人力资源部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后备干部考核档案实行统一管理。第十八条对后备干部实行积分制管理。结合月绩效考核,按优秀、良好、合格、待改良、不合格分别加分3、2、1、0、1分。年度考核得分按以
6、上得分计入积分管理总分。第十九条后备干部因组织需要调开工作时,是否列为调入单位的后备干部,按干部管理权限和后备干部选拔程序重新研究确定。第七章后备干部的任用 第二十条对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后备干部,根据工作需要,适时任用。第八章后备干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第二十一条集团各单位、各子分公司负责后备干部的选拔、辅导、管理和任用工作,集团人力资源部履行日常管理职责。第二十二条建立后备干部管理工作责任制。各级领导人员对后备干部管理工作负有主要责任,应把选拔、培养后备干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第二十三条后备干部工作的综合管理和催促检查由集团人力资源部具体负责。第九章附那么 第二十四条本方法由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第二十五条本方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