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实常委会领导议事制度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为了更好地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提高公司党委常委会议的议事质量和效率,保证公司党委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和局党委文件精神,特制定公司党委常委会议事规那么。 第二章议事原那么 第二条坚持以科学理论为指导的原那么。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根本路线、根本方针,认真执行上级决议和决定,牢固树立全局观念,正确处理整体与局部利益的关系。 第三条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原那么。要运用马列主义的根本立场、观点和方法,观察、分析和决策问题,深入调查研究,努力把中
2、央、上级指示精神同公司实际相结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第四条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原那么。要实行民主根底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重大问题的决策,要在充分酝酿、协调和讨论的根底上,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那么作出决定。对集体作出的决定,个人和少数人有不同意见,可以保存,但必须无条件服从,并积极执行。重大问题上发生争议且双方人数接近,除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人意见执行外,应暂缓作出决定,经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再议。如经屡次交换意见,仍不能作出决定的,应将争议情况向上级党组织报告,请求裁决。 第五条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那么。全局性、政策性的大事,干部的推荐、任免和奖惩,都
3、要由常委会议集体决定。常委要关心全公司工作,积极参与集体领导,维护党委的集中统一,并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遇事不推、不靠,勇于负责。常务委员之间要互相通气、互相信任、互相支持、互相理解、互相补位,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增进团结。 第六条坚持对全委会负责的原那么。公司党委常委会要对全委会负责,保证全委会决议和决定的贯彻落实。对于应由全委会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要提交全委会讨论决定,不能以常委会代替全委会。全委会一般每年至少召开2次,听取常委会的工作汇报,研究决定公司改革开展稳定、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重大问题。对全委会及委员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常委会要认真对待,及时研究处理
4、。 第七条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原那么。公司党委常委会讨论问题、作出决策,都要符合宪法和法律的要求,自觉依法办事。 第八条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效劳的原那么。研究问题,制定决策要切实从人民群众的利益出发,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效劳于职工群众。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根底上,做出科学的决策。 第三章议事内容 第九条公司党委常委会议要以党的根本路线为指导,议定涉及全公司开展的重大生产经营决策和政策措施,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干部问题,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重大问题。 公司党委常委会讨论的主要事项: (一)研究贯彻执行中央、上
5、级指示精神的实施意见和实施中的重大问题,部署和总结一个时期的工作; (二)审议通过公司党委向上级党组织的重要请示和报告; (三)研究提出供公司党委全委会讨论决定的决策意见,研究确定召开全委会的具体事项; (四)审议通过公司党委的重要决议、决定及党委负责同志涉及全公司政策、原那么性的重要讲话稿; (五)研究公司改革和开展中的重大问题,包括公司文明建设的年度方案、中期和长远规划的指导思想及主要指标,以及公司改革开展稳定工作中重大政策、措施的调整、制定。研究确定一个时期全公司改革开展的指导原那么、方针政策、总体方案和实施步骤; (六)研究公司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对一个时期全公司党的思想建设
6、、作风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廉政建设作出部署; (七)研究确定公司部门、机构的设置,讨论、决定公司党委管理干部的任免、奖惩,确定向上级机关推荐的干部; (八)研究公司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对公司一个时期的理论学习、思想教育、宣传文化、教育科技工作作出部署;需要完整内容请点这里 (九)研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对一个时期的保卫、综合治理工作作出部署; (十)研究纪律检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审议通过对违纪干部的处理决定,对一个时期公司纪检工作作出部署; (十一)研究工会、共青团、人民武装、统战、老年、方案生育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对有关工作进行部署; (十二)对三级单
7、位党组织和有关部门提请议定的重大问题,作出决策或提出指导意见; (十三)研究处理公司重大突发事件,并及时向上级报告情况; (十四)研究需常委会议讨论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四章议事程序 第十条公司党委常委会议的主持、出席、列席。 (一)公司党委常委会议由公司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或委托副书记主持),公司党委常委出席。 (二)公司党委常委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讨论干部问题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到会方能举行。常委无特殊情况不能请假;常委参加的其他会议、活动如与常委会议冲突,一般应参加常委会议。 (三)公司党委办公室主任和会议议题涉及需要到会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如主要负责同志
8、因故不能列席,由主持工作的负责同志列席)。其他需要列席会议的人员由主持常委会议的负责同志确定,公司党委办公室负责通知。议题涉及列席会议的同志,在其有关议题讨论完毕后,退席。 第十一条公司党委常委会议议题的提交、确定和讨论。 (一)提交常委会议讨论的议题,会前必须做好充分准备,由有关部门报经分管的常委同意后,写出简明扼要的汇报稿,提前二至三天送公司党委办公室。需要会议决策的重要事项,要在全面、系统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的根底上,认真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提出可供选择的决策方案或建议。如汇报内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主办单位应事先与有关部门协商,或由分管的常委同志出面协调,取得一致意见后再汇报。如意见不一致
9、,要在报告中说明。特殊情况也可由公司党委办公室直接与有关部门协商。 (二)公司党委办公室负责对提交常委会讨论的议题进行审核,根据轻重缓急提出初步安排意见,报公司党委书记(或主持工作的公司党委副书记)审定后,列入常委会议程。会议议题一般应提前通知常委同志。有些议题材料应根据需要和可能,于会前印发常委审阅并准备意见。 (三)公司党委书记、副书记可根据需要指定有关部门向常委会议汇报工作。汇报稿按程序提报。 (四)对关系全公司或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先由分管常委组织有关方面深入调查研究,形成初步意见后,提交常委会议讨论,常委会议原那么同意后,根据决策的内容和需要,征求公司副总师以上领导、公司机关科室
10、负责人、公司老同志或三级单位党政领导同志、专家学者的意见。再提交常委会议进行决策。 (五)常委会议在讨论问题时,汇报人要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实事求是。发言的同志要开门见山,紧扣主题充分发表意见。讨论的问题需要表决时,赞成票超过应到常委人数的半数为通过。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方式。决定多个事项,应逐项表决。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到会常委应明确发表同意、不同意、保存意见或缓议等意见,以常委会应到会成员过半数通过形成决定,并对逐个人进行表决。如果原拟人选被否决,应按有关程序重新提报人选,下次常委会议再议,不在本次会议上临时动议,决定其他人选。所讨论的干部中,假设
11、涉及常委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时,有关常委应予回避。 (六)经常委会议讨论通过,以公司党委名义上报或者下发的文件,由书记或书记委托副书记签发。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常委会的,书记或副书记可临机处置,事后及时向常委会报告。 (七)每次常委会议讨论的事项,纪要备查,公司党委办公室负责分别通知有关部门和单位,由分管书记、常委组织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公司党委办公室要将每次会议议题材料送达缺席的常委,并转达常委会议讨论意见。干部任免事项,由列席常委会议的公司党委组织科负责同志转告。 (八)对常委会议的决议,所有成员都必须执行,任何人无权改变。如对决议有不同意见,可以保存,可以建议提请下次会议复议,也可以向上级党组织反映,但在没有作出新的决议之前,必须执行原来的决议,并不得公开表示不同意见。 (九)常委会议要认真做好保密工作,对不准外传的内容,与会人员要坚决保密。 第五章时间安排 第十二条公司党委常委会议原那么上每两个月召开一次,如遇重要情况随时召开。 第六章附那么 第十三条本规那么由公司党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规那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7页 共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