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集团公司平安生产责任制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生产法等平安生产法律法规,强化平安“红线意识,坚持“平安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平安生产方针,按照“分级管理,分线负责的原那么,把平安生产责任落实到部门、岗位、人员,明确各单位、各级人员应承担的平安生产职责,使平安生产责任“全覆盖,不留责任盲区,建立健全“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切实保障员工的平安、健康以及集团公司财产平安,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根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各负其职,互不代替的原那么,各单位各级人员在各自的工作和管理
2、范围内,认真执行国家平安生产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平安生产管理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在平安受控的前提下组织生产经营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拒绝执行违反平安规章制度的生产指令。 第三条各部门、各级人员均应按照本制度规定,熟悉各自的平安生产职责并认真履行,平安生产管理部门定期进行平安履职检查评价,以促进各部门、各级人员提高平安生产履职能力。 第四条各单位应按本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相应的平安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具体的平安生产职责,将平安生产责任层层分解落实。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单位、各级各类人员,各合资合作企业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平安生产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各级平安
3、生产领导机构的设置及平安生产职责 (一)集团集团公司设立平安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由党、政主要负责人(总经理、党委书记)任主任,分管生产平安工作的集团公司领导任副主任,其他集团公司领导为成员。安委会定期组织召开平安生产工作会议,对平安生产重大问题做出决策和决定。 (二)安委会下设办公室(挂靠平安环保部)以及生产平安组、防火防爆和交通平安组、防汛防垮塌和防雷避电组、职业健康组四个专业组。平安环保部部长任安委会办公室主任,成员包括集团集团公司办公室、开展方案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采购部、生产管理部、制造技术部、党群工作部、集团公司工会等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安委会办公室行使集团公司平安
4、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能。 (三)各子集团公司、部门成立平安生产领导小组,由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生产平安的副职领导任副组长。平安生产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平安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履职检查、平安培训、隐患排查治理等日常平安管理工作。 第七条安委会平安生产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平安生产法律法规,组织制定审批集团平安生产责任制、平安生产管理制度和平安技术操作规程; (二)每季度定期组织召开平安生产工作会议,及时传达学习上 级有关文件精神,总结(汇报)季度、年度职业健康平安管理工作,审议平安生产相关工作事项,并布置季度工作任务; (三)对集团平安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做出决策和决定; (四)组织
5、重大平安专项检查,重大隐患整改工作; (五)组织重伤及以上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第八条安委会办公室平安生产职责 (一)起草、印发安委会的报告、意见、规定、方法、通报、会议纪要等重要文件; (二)根据安委会主任或副主任的要求,组织、协调、联络、安排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完成有关平安生产的具体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各单位平安生产工作; (三)根据工作需要召集各成员单位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协调、解决平安生产中的各种问题; (四)催促检查各单位贯彻落实安委会决定、决议和平安生产工作部署情况,并向安委会报告; (五)定期汇总全集团公司平安生产情况,分析平安生产形势,提出工作意见和措施,并向安委会报告; (六)
6、承办安委会召开的会议及重要活动; (七)完成安委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第三章各部门平安生产职责 第九条平安环保部平安生产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行业、上级部门有关平安生产方针、政策、 法律、法规、标准; (二)建立和完善职业健康平安管理体系和平安生产标准化管理,并按体系、标准化要求进行标准化管理; (三)根据集团集团公司中长期开展战略规划,制定平安规划、年度平安工作方案,编制平安技术措施方案和平安费用方案; (四)制定和完善集团集团公司平安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平安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平安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对隐患排查治理和违章责任人员进行考核处
7、分; (六)负责配合人力资源部开展集团集团公司员工职业健康平安教育培训,对各单位的职业健康平安教育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七)组织、配合、参与各类平安事故的调查,按照“四不放过的原那么,进行事故分析及事故责任人处理,做好事故档案的管理工作; (八)负责集团集团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以下统称建设工程)平安和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参与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简称“四新)的平安评审; (九)负责相关方平安管理的监督检查考核工作; (十)负责组织工伤申报、认定及伤残等级鉴定相关工作,建立工伤人员档案; (十一)负责各类职业健康平安防护设施的监督检查;组织工作场所
8、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组织接害作业人员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 检查;对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十二)负责集团集团公司劳动保护用品标准制定,并监督各单位劳保用品配发和使用; (十三)组织编写集团集团公司级生产平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并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价; (十四)负责组织开展各种平安生产竞赛、评比工作,对平安生产做出奉献的集体、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十五)组织开展平安技术科学研究,总结推广平安科研成果和平安生产管理先进经验及技术; (十六)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建筑施工平安法规和制度,做好对工程工程的平安管理,签订相关方平安协议,确保施工平安; (十七)建立集团
9、集团公司设备档案和帐卡,负责设备的日常平安检查、平安管理、平安评估,确保设备设施处于平安完好状态; (十八)按照国家特种设备管理标准和平安技术要求,组织特种设备及平安附件的定期检验或校验,保证特种设备及附件平安可靠有效; 第十条集团公司办公室平安生产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平安法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平安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做好集团公司消防、交通平安管理工作; (二)制订集团集团公司年度消防、交通平安管理工作方案,并 负责组织实施; (三)制订和完善集团集团公司消防、交通平安管理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配合人力资源部开展
10、集团集团公司级消防、交通平安教育培训,做好专(兼)职消防、交通平安管理人员的技能培训; (五)制订集团集团公司消防、交通应急预案,组织消防、交通应急演练,并对演练效果进行总结、评估; (六)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及作业场所的特点合理配备消防设施及器材,并负责消防设施、器材,厂内机动车辆平安监督检查和考核; (七)负责各类基建安装工程、设备设施检修及危险场所临时性动火的审批、检查及现场监督。对施工和生产过程中发生的火险隐患,有权责令整改,并按规定对责任单位和个人予以经济处分; (八)参加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等建设工程的消防“三同时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参与“四新工程消防平安评审; (九)组织或参
11、与火灾、交通事故的调查及处理; (十)组织开展消防平安、治安保卫竞赛、评比活动; (十一)负责集团集团公司各类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险化学品的平安管理,做好日常监督检查; (十二)负责集团集团公司机动车辆及驾驶人员的平安管理,确保消防保卫人员、机动车辆驾驶人员持证上岗; (十三)负责集团公司交通车、食堂餐饮、绿化保洁、治安保卫等外包工程的平安监管工作,负责与相关方签订相关方平安管理协议, 并监督其执行; (十四)负责单位内部的平安检查、教育培训及隐患整改等日常平安管理工作; (十五)作好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有关平安工作的会议记录并存档; (十六)在制定集团公司年度生产经营工作方案,总结年度生产经营工
12、作(或职代会报告)中,应同时方案、总结平安和职业健康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开展方案部平安生产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平安生产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平安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二)负责本单位员工的职业健康平安教育培训工作,做好单位内部的平安检查及隐患整改; (三)在编制集团公司中长期规划时,应同时编制集团公司平安和职业健康规划及目标,并逐年分解到年度方案; (四)负责组织建设工程的平安评审,凡未执行平安评审的工程不得下达实施令号,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平安、职业卫生“三同时的相关规定; (五)编制年度集团公司生产经营目标方案时,应同时编制集团公司年度平安和职业健康工作方案;检查方案完成情况时,应同时
13、检查平安和职业健康工作完成情况; (六)下达经济责任指标时,同时下达平安生产指标并纳入经济 责任制进行考核;在开展年(月)度经济活动分析时,应同时分析平安和职业健康管理及事故损失; (七)凡有利于改善劳动条件,消除危险有害因数的工程工程,应纳入生产准备工作方案,并负责及时立项实施和催促检查; (八)负责集团公司信息设备系统的平安管理,落实各项平安管理措施; (九)负责指导集团公司各业务部门做好信息平安管理工作; (十)在经济合同审签中,将施工平安措施和责任,施工单位资质等作为必审条件,实施监督; (十一)为集团公司平安生产提供法律支持和效劳。第十二条财务部平安生产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
14、上级平安生产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平安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二)负责本单位员工的职业健康平安教育培训工作,做好单位内部的平安检查及隐患整改; (三)制定集团公司平安生产专项费用管理制度,负责集团公司平安生产专项费用的提取、使用管理,并建立平安生产专项费用的管理台账; (四)负责及时提供劳动保护、职业健康平安教育培训、隐患整改以及平安评比奖励等各项职业健康平安管理工作专项费用,保障并满足平安经费使用。 第十三条人力资源部平安生产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平安生产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平安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二)负责本单位员工的职业健康平安教育培训工作,做好单位内部的平安检查及隐患整改; (三)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设置平安生产管理机构,按集团公司总人数的2比例足额配备专职职业健康平安管理人员,落实国家和上级有关职业健康平安管理人员待遇(不低于同职系、同类别岗位待遇),并为其提供必要培训条件,做到持证管理。做好职业健康平安管理人员的素质、能力提升和队伍稳定管理工作; (四)在制定集团公司年度培训方案中,应当同时制定职业健康平安教育培训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和考核; (五)负责组织集团公司各级人员的职业健康平安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新员工的“三级职业健康平安教育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