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调查与思考 截至目前,我市共有专业社会工作机构1家,通过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考试88人,其中中级28人,初级60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相对较弱。全市民政系统各级行政、管理、效劳人员的岗位职责与社会工作者职责界定不清,民政效劳机构工作人员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工作踏实、勤恳,具有奉献精神,但专业素质偏低、具有专业职称的人员少、新生骨干力量缺乏。 一、存在问题 我市从202322年开始启动民政部门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2023年被省民政厅确定为全省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市。2023年,在考察学习外地经验做法的根底上,联合市委组织部等18部门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2、的意见,全市民政系统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其他市州相比较,仍处于起步阶段,开展后劲缺乏,存在如下问题: 1、力量较薄弱,结构不合理。一方面,专职社会工作人才短缺,全市民政系统还没有专职社会工作者,总量缺乏,结构不合理,制约了社会工作开展。另一方面,从事社会工作的非专业社会工作人员也存在总量缺乏、结构不合理的问题。当前民政常年效劳的工作对象约50万人,而专职从事民政工作的全市只有935人,只占1.87,平均一千个对象还不到两个工作人员,配备编制太少。市局机关科室一般都只有1人,最多的2人;县(市、区)局人员更少,多数都是身兼数职,经常加班加点。屈家岭管理区6万多人,民政局只有5
3、人,平均1万人还摊不到1名民政工作者。 2、专业水平低、职业人员少。目前,全市民政社会工作人员绝大多数以行政干部或准行政干部的身份出现,与效劳对象之间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而不是职业化、专业化效劳关系。社会工作作为一种职业,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对从业人员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道德操守都有较高的要求。全市绝大多数民政社会工作从业人员未接受过系统的专业学习,工作手段和方法比较落后,难以提供个性化、多样化、系统化效劳。总的来看,民政系统现有社工职能非常有限,效劳功能比较单 一、狭窄,难以满足社会管理和公共效劳的需要。 3、人才发挥作用的根底环境欠佳。一方面社会工作岗位开发滞后。全市民政系统长期以来未能
4、配备社会工作专门人才和设置社会工作岗位。2022年,民政部曾要求每一个社会福利机构配备一名社会工作人才,但这一目标一直难以实现。另一方面社会工作社会化程度不高。兴旺国家和地区的社会工作通常以企事业单位作支撑,主要由大规模的民间社会工作机构来推进。我国这方面存在较大差距,导致我市民间社会工作机构开展缓慢,能够吸纳专业社会工作人员的岗位十分有限。 4、工作经费缺乏,财力支撑不够。一是民政事业经费拨款少,经费极度紧张。二是社会工作资金投入少。由于政府财力紧张,加之社会工作经费在财政未列入预算,这方面的拨款根本没有。三是政府购置社会效劳机制没有建立。按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市、县两级必须建立政府购置社会效
5、劳机构,每年投入一定的经费购置社会效劳,这方面也未落实到位。 二、原因分析 全市民政系统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中存在的困难问题,既有历史的原因,也有现实的障碍;既有体制机制的原因,也有社会环境的影响。主要包括: 1、思想认识差距较大。我国专业社会工作起步较晚,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总体上处在起步阶段,公众对社会工作的范畴、内涵、意义及社会工作人才的概念、构成和相关知识都比较陌生,对专业社会工作的知晓度、认同度低。涉及社会工作的管理部门中,一些工作人员对社会工作的理解还局限于传统的工作模式,没有将社会工作作为社会建设的一个重大领域来对待。造成在对社会工作的机构设置、人员编配及财政预算和经费投入上重视
6、不够,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举步维艰。 2、管理和运行体制机制不够健全。从管理体制看,在“强行政管理,弱社会管理的运行模式下,政府管理、政府效劳替代了社会管理、社会效劳的诸多功能和领域,再加上民间对社会工作的参与热情不高,各种非政府组织开展缓慢,很难为社会工作人才提供人尽其才的空间和舞台。从运行机制看,政府购置效劳的机制还没有建立,扶持开展民办社会效劳机构的政策还不完善,这些都制约了社会工作的开展和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推进。 3、评价体系不够完善。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认证制度还没有真正建立。社会工作人才评价认定标准还比较单一,以专业能力和工作实绩论人才的气氛和机制尚未形成。社会工作者的从业标准、
7、注册管理、实务督导、效劳评估、工程设计、职称评定、薪酬标准等一系列配套制度不健全,社会工作人才缺乏足够的职业开展空间。 4、人才培养措施跟不上。虽然在社会工作人才教育培训上做了一些工作,但是由于社工岗位开发滞后,各类社会组织工作不够兴旺,社工专业的毕业生大多流向外地。就社会工作在职培训而言,全市民政系统没有形成针对社工人才的培训方案和措施,培训手段单一,培训力量缺乏,奖惩机制未建立,社会工作人员参与学习和培训的时机非常有限,热情不高,限制了社会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的提高。 5、鼓励措施比较滞后。目前,国家关于社会工作人员的薪酬标准、福利待遇、绩效考评、职业培训、就业指导等一系列鼓励政策和
8、保障措施还不健全。许多从事民政社会工作的人员认为工作投入很多,回报却很少,待遇上不合理,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受到一定影响。特别是在社区等基层从事与社会工作有关的人员,由于缺乏应有的保障,他们往往承受着更多的工作和生活压力,难以形成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良好气氛。 三、对策建议按照中组部等18部委关于印发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组发(2023)25号)、省组部等18部委关于印发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鄂组发(2023)2号)、XX市中长期人才开展规划纲要(2023-2023年)(荆发(2023)13号)和关于加快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荆组
9、通(2023)3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民政实际,推进民政系统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要从以下入手: 1、积极开发社会工作岗位,广泛吸纳社工专业人才。探索在城乡社区、老年人福利院、儿童福利院、救助管理站、收养中心、荣军军休机构、减灾备灾中心等机构增设社会工作岗位的方法。同时,以职业水平评价为契机,以岗位为平台,畅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引进渠道,有针对性地吸引适应社会需求的较高水准社会工作人才,充实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优化社会工作人才结构。 2、加强社会工作教育培训,提高社会效劳专业水平。为了提高在职人员的理论水平、实践能力和专业化效劳水平,拟借鉴律师、会计师等从业人员继续教育的成功做法,研究制定我市民政
10、系统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方法,制定培训规划,指定培训院校,对在岗或即将上岗人员进行必要的、系统的社工专业培训,提高社会效劳专业水平。 3、加强社会工作鼓励保障,激发社会工作人才活力。借鉴外地成功经验,探索建立合理的社会工作职业薪酬标准,切实改善社会工作人才的工资收入、福利待遇和工作条件,充分表达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价值。对业绩突出、能力卓著的社会工作人员,设立灵活的表彰奖励措施,保持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稳定。 4、健全社会工作职业体系,完善社会工作评价机制。研究建立以职业资格认证制度、登记注册管理制度、职级职称管理制度、行业自律评价制度为框架的民政社会工作者评价制度体系。一是实行社会工作职业准入制,严
11、把职业准入关。所有新进岗人员,必须取得社会工作专业毕业证书,或取得由民政部和人事部联合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改善目前民政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年龄、学历和专业结构。二是建立完善社会工作者职业守那么,按照民政部统一部署,积极开展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的登记注册、职称评定和聘用工作。 5、加强社会工作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舆论气氛。各级民政系统要充分利用电视、播送、报纸、杂志和网络等新闻媒体,深入宣传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重大意义,以及社会工作人才在推动荆门经济社会开展、促进民政事业进步中的奉献和作用。注意发现和宣传优秀社会工作人才的典型事迹,提高人们对社会工作、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认同度和知晓度,营造有利于社会工作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良好舆论气氛。 第7页 共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