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岳路小学党务公开制度 为充分发挥我校全体党员、教职工民主教育、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强学校党的建设,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推动学校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以下事项,列为党务公开内容: (一)学校工作意见、党建工作目标及考核考评情况; (二)对党员的考核考评情况,后备干部推荐情况; (三)入党积极分子及入党对象培养、开展情况;预备党员培养、开展、转正情况; (四)党组织、党员受到表彰、奖励、记功及通报批评、处分或处理情况; (五)党组织、党员廉洁自律情况; (六)教职工绩效考核、职称晋升情况; (七)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第二条党的秘密事项,或
2、者有关事项尚处在党的秘密阶段,不列入党务公开内容。 第三条党务公开,采用党务公开栏发布、会议通报、校园网发布等形式,必要时,有关事项公开前先行公示,充分听取党员及党外群众的意见。 第四条党务公开,可区分不同情况,采用年度公开、半年公开、季度公开、月度公开的方式。必要时,可随时公开。 第五条党务公开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周。 第六条党的秘密事项,应当严格执行保密规定。 第七条党务公开的内容或方式,不得侵犯法律规定的公民个人名誉权、人格权和隐私权。 第八条党支部应当主动征求、认真听取、积极采纳党员和党外群众及有关方面对党务工作、学校工作提出的意见。 第九条党员及党外群众对党务工作、学校工作如有建议、批评和意见,可以向党支部书记、校长或办公室反映。如正确意见未被采纳,可以向上级机关或有关部门如实反映。 南岳路小学党支部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