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镇方案生育协会章程 第一篇:xxx镇方案生育协会章程xxx镇方案生育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xxx镇方案生育协会是在镇党委领导下,协助镇政府发动广阔群众自觉实行方案生育,促进人口和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开展相适应,不以营利为目的群众团体。 第二条xxx镇方案生育协会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效劳为宗旨。 第三条xxx镇方案生育协会依法接受县计生协会、县人口计生委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四条xxx镇方案生育协会对村(居)方案生育协会的工作进行指导,支持他们结合当地实际开展工作。 第二章宗旨、目标和任务 第五条xxx镇方案生育协会坚持方案生育是提高人民生
2、活质量,促进社会进步,实现可持续开展战略,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效劳为根本宗旨。 第六条xxx镇方案生育协会在维护全镇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更多地表达和维护广阔育龄群众具体利益。目标是: (一)协助政府贯彻落实国家的方案生育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方案生育工作部署; (二)依法维护群众在方案生育和生殖健康方面的合法权利,促进实行男女平等; (三)向群众特别是育龄群众、青少年和老年人提供生殖健康的信息和效劳。 第七条xxx镇方案生育协会发挥会员带头、宣传、效劳、监督和交流作用,发动和组织广阔群众参与方案生育、扶贫开发、社会开展、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其任务是: (一)发动会员在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稳定
3、低生育水平,促进优生优育中起带头作用; (二)宣传国家方案生育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人口科学理论,弘扬人口生育文化,普及方案生育与生殖健康等知识; (三)协调社会力量,为群众提供生育、生产、生活效劳,开展人口福利事业,帮助群众解决实行方案生育的实际困难和后顾之忧; (四)履行民主参与民主监督职能,反映群众的意愿与要求,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五)调查研究,组织培训,表彰先进,交流工作经验,搞好自身建设。 第八条xxx镇方案生育协会坚持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效劳的工作方法。 第九条xxx镇方案生育协会为了实现自身的宗旨和目标,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可以: (一)接受捐赠或资助; (二
4、)开展有偿效劳; (三)进行广告、募捐等活动; (四)开展慈善事业; (五)开展实现协会目标所必需的其它活动。 第三章会员 第十条xxx镇方案生育协会分为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两种。第十一条xxx镇方案生育协会会员应具备的条件凡遵守本协会章程,热心方案生育事业,愿意交纳会费的中国公民或组织、单位,都有资格自愿申请成为协会会员。 第十二条会员入会程序 申请参加方案生育协会的个人,需先提出入会申请,经理事会半数以上通过成为协会会员。 第十三条协会会员享有的权利会员的权利。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听取和审议协会工作报告,了解协会工作的权利;享受协会的有关待遇,以及受表彰和奖励的权利;对本级协会工作提
5、出批评、建议和对上级协会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第十四条协会会员有以下义务。遵守协会章程;致力与实现协会的宗旨、目标和任务;按期交纳会费;积极参加协会活动;履行协会规定的其它义务。 第十五条对严重违反协会宗旨的会员,由其所在的协会理事会批准,取消其会员资格。会员因刑事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3会员资格自行取消。被取消会员资格的个人、组织或单位。三年后如具备入会资格,可以重新申请入会。 第十六条协会会员有退会的自由。要求退会的会员、组织或单位,三年后可以重新申请入会。 第四章领导机构 第十七条xxx镇方案生育协会最高权利机构是全镇会员代表大会。其职权是:审议和批准理事会的工作报告;修改和通过协会章程;
6、审议和批准协会的开展战略;选举理事会的理事;讨论和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八条会员代表大会由理事会召集,每三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提前或延期召开,提前或延期的时间不超过一年。 第十九条理事会的职权是。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审议和批准常务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审议和批准年度工作方案;选举或罢免会长、常务副会长、专职副会长、副会长或常务理事,必要时聘请名誉会长及决定其他重要事项。理事缺额或需要更换时,由缺额或需要更换理事的所在会员小组、单位提出补充或更换人选,报新桥镇方案生育协会理事会审议通过,由理事会确认。 第二十条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根据议事能力和代表性,在理事会的理事中选举不少于3人组成。在理事会闭会期
7、间,行使理事会的职权,负责执行理事会的决议。 4第二十一条常务理事会的职权是。召开理事会;审议年度工作方案的执行情况;听取执行机构的工作汇报,研究执行机构与专门委员会提出的重要建议;讨论和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第二十二条xxx镇方案生育协会的会长、副会长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在本团体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未受到剥夺政治权的刑事处分;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三条理事会的理事、常务理事会以及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每届任期三年。 第二十四条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实到人数到达人数半数以上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人数半数以上通过方
8、能产生。 第二十五条会长的职责是。代表理事会全面领导协会的工作;召集并主持理事会等重要会议;履行理事会确定的其他职责。 第二十六条副会长的职责是。协助会长工作,根据自己的社会影响和特长发挥作用。 第二十七条协会秘书长行使以下职权: (一)协助开展日常工作; (二)组织实施年度工作方案; (三)处理其它日常事务。 第二十八条协会的活动网络为会员活动小组和会员联系户。 5第二十九条重视开展有能力、有威信的“五老(老党员、老干部、老模范、老职工、老长辈)、育龄群众中的积极分子和有文化、有知识、有技术、有影响的热心为群众效劳的群众为会员,理事会要表达群众性,具有议事决策能力。 第三十条建立健全会员小组
9、、会员联系户的活动网络,建立活动场所。 第三十一条会费的缴纳、管理和使用。会员根据本协会章程规定和自己的经济状况自愿缴纳。会费全部用于协会活动。 第五章附那么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解释权属于xxx镇方案生育协会理事会。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经xxx镇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 第二篇:梁化镇方案生育协会章程梁化镇方案生育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梁化镇方案生育协会是在中共梁化镇委领导下,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方案生育事业效劳的群众团体组织。 第二条本协会坚持党的根本路线,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独立自主地按照本章程开展活动。协助镇政府推行我国现行方案生育政策。 第三条本协会以全心全
10、意为人民效劳为根本宗旨,在维护全市人民生育权益的同时,更多的表达和维护广阔育龄群众的具体利益。 第四条本协会发动广阔群众自觉实行方案生育,使人口增长与经济和社会开展相适应,与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相协调。 第二章组织 第五条本协会是中国方案生育协会的地方群众组织。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每五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提前或延期召开。 第六条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 一、听取和审议、批准本级理事会的工作报告; 二、修改和通过本级协会章程; 三、决定本级理事会提交讨论的重要事项; 四、选举理事会的理事。 第七条理事会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理事会执行代表大会决议,行
11、使代表大会职权。 第八条理事会的职权: 一、召开协会会员代表大会; 二、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 三、选举或罢免协会会长、副会长,必要时聘请名誉会长; 四、讨论和决定其它重大事项。 理事因工作变动或其它原因需要更换,由原单位提出继任人选,经协会理事会通过确认。 第九条理事会根据议事能力和代表性,在理事会理事中选举假设干人组成。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理事会职权,执行理事会决议。 第十条职责 会长职责 一、代表理事会全面领导协会工作; 二、召集并主持理事会等重要会议; 三、协调其它副会长开展工作。 秘书长职责 协助会长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催促和检查年度工作方案的实施,指导业务培训,抓好制度建设,处理日
12、常工作中的具体事宜。 第十一条方案生育协会应有专人负责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镇、行政村和街道、居委会以及机关、企事业单位所建立的方案生育协会为基层协会。基层协会要以育龄群众为主体,以有威望、有能力、有专业知识、热心方案生育事业的各界人士和育龄群众中带头实行方案生育的积极分子为骨干。理事会要有群众会员参加,选配热心方案生育事业的老党员、老干部、老模范担任会长或常务副会长。 村级协会要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或根据“就近方便、自愿结合的原那么,建立健全会员小组、 会员联系户等活动网络,建立会员之家和会员中心户等活动阵地,以便协会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三章协会任务 第十三条任务 一、发动会员在稳定低生育水平,提
13、高出生人口素质,实行方案生育中起带头作用。 二、宣传国家的方案生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人口理论,传播方案生育、避孕节育和生殖健康科学知识,引导和帮助群众实行方案生育; 三、协调社会力量,向育龄群众提供生育、生产、生活的效劳,开展人口福利事业,帮助实行方案生育的育龄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后顾之忧。 四、参与方案生育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积极向政府反映会员和育龄群众的意愿和要求,维护会员和育龄群众的合法权益,发挥党委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五、调查研究,组织培训,表彰先进,交流经验,搞好协会自身建设。 第十四条目标 协会坚持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致力于组织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效劳。
14、第四章会员 第十五条凡遵守协会章程,热心方案生育事业,坚持实行方案生育,志愿参加协会组织活动的个人、组织或单位,都可成为协会会员。履行个人入会手续者为个人会员,履行团体入会手续的为团体会员。 第十六条要求参加协会的个人,可向现居住地基层协会提出申请,经理事会批准即成为协会会员。 要求参加协会的组织或单位,经向当地同级协会提出申请,经理事会批准,成为同级协会的团体会员。 第十七条会员权利 一、个人 1、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有享受协会有关福利事业优惠待遇的权利; 3、有享受各级方案生育表彰和奖励的权利; 4、有对本协会及工作人员的工作活动提出批评,建议和要求罢免或撤换失职、违法工作人员的权利; 5、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有要求方案生育协会给予保护的权利; 6、有介绍新会员的权利。 二、团体 1、有参加协会有关活动的权利; 2、有照顾再生育一个孩子的审核把关的权利; 3、有审议协会工作的权利; 4、有享受表彰和奖励的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