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年污染物消减方案 各镇乡,县各部门,开发区,管理局,XX县区,工业园区: 为了全面完成年度我县主要污染物削减目标,控制并逐步削减全县污染物排放总量,即在年排污总量的根底上,年我县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下降3.5%、二氧化硫排放量下降3.6%。根据省、市政府有关污染防治及生态县建设的工作任务,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县重点排污单位实行排污总量控制。 一、核定各重点排污单位的排污总量控制分配指标。根据省政府下达给我县的污染控制目标,结合去年各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现状,决定对县益纸淀粉、县劲马等单位实行排污总量控制,分配下达排污总量控制指标(见附件)。各排污单位要按照本单位生产经营性质与排污现状,制定排污总量控制方案,通过加强管理、改善工艺、采用新技术等措施削减污染物排放量,将污染物控制在允许范围之内。 二、实行排放许可证制度。对不超出排污总量控制指标的排污单位,由县环保局颁发给排污许可证;对超指标排放的排污单位,颁发给临时排放许可证,并责令其在限期内削减排放量。排污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排放许可证的规定排放污染物,禁止无证排放。 三、严格控制新建工程排污总量。新建、扩建、改建、迁建工程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预审、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支持鼓励建设低能耗、低污染、高效益的工程,努力实现增产不增污或增产减污的目标。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