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关效能建设八项制度 一、首问责任制度。 凡群众上门或打 办事,被首问的股室人员就是责任人,只要对方求问,不管事情是否与本人有关,都必须热情接待,属自己职权承办的事,要积极承办,一时办不了的要做好解释工作,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不属自己承办的事,要负责联系可承办的股室,给群众提供尽可能的方便,如接待不热情,态度生硬,以失职论处。 二、效劳承诺制度。 实行效劳承诺制是提升机关效能和机关工作作风以及信誉程度的有效形式。我局负有执法职能,同时更多的是效劳性质。特别是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进程中,要进一步完善效劳承诺内容,主要有以下几项: a、同工商、质监等部门配合抓好市场成品粮油销售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
2、维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b、对粮食收购市场进行监管,催促国有和国有控股粮食企业积极收购农民粮食,搞好销售,维护全县粮食流通正常秩序,效劳于国家宏观调控。 c、会同有关部门搞好粮食市场供求形势的监测和预警分析,发布粮食生产、消费、价格、质量等信息。 d、搞好社会粮食统计,为各级政府提供可靠的决策依据。 e、做好政府委托的粮食收购和政策性用粮的购销工作,保证质量,效劳优良,按时完成任务。 三、限时办结制度。 对上级机关和领导的决定,所交办的事项要坚决执行,按时办理,不推不拖,圆满完成。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规定,申请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企业和个人,在提交书面申请和资金、仓储设施和保管能力,质量检验等
3、证明材料后,我局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对符合条例规定条件的及时作出许可决定并予公示。办理粮食收购资格许可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法,对符合规定、手续齐全,审查合格的应马上办理,不能马上办理的要说明理由,告知办结时限,杜绝刁难现象的发生,更不许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有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理。 四、岗位目标责任制度。 全局“四股一室都有各自的明确分工和岗位职责,全局所有工作人员都必须按照自己所担负的工作,尽职尽责,务实高效,完成每一项工作任务。严格按照2023年后七个月各股室任务目标运作,并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实施奖勤罚懒,奖优罚劣,有效促进机关作风的转变。 五、政
4、务公示制度。 局机关一切政务要公开透明,制度健全。职责身份公示,凡局机关工作人员姓名职务,岗位职责,实行职责上墙,挂牌上岗,持证执法。科室分布、办事流程、办事依据、办事要求、结果公开。实行人员去向公示,局工作人员出差或其他原因无法在岗的,要明确人员代为办理或向效劳对象说明。公示单位重大事项,如人事任免,资金往来,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六、否认报备制度。 各股室经办人员对群众申请事项按权限予以否认的,要及时填写否认报备表,并向上一级主管领导报备。同时向办事群众做好耐心解释工作。主要是法律、法规确定不能予以办理的,如:粮食收购许可不具备法规规定条件的,须附送的证明材料或办理手续不齐全的,要说明原因,
5、让办事群众明了。 七、效能考核制度。 附着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以“提速、提质、为人民、促开展为主题,为进一步振奋机关工作人员精神,高效率完成各自的工作任务。逐步实行量化管理,对干部进行有效的考核方法,鼓励先进,催促后进,提升群众的满意度,把机关建设成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吃苦,真心实意为群众办事的先进集体。 八、失职追究制度。 凡局机关工作人员不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XX县区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视情节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因工作失职,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单位出现严重效能问题,要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追究
6、领导责任。 第二篇:机关效能建设八项制度XX县区团委机关效能建设八项制度 为提高本机关效劳质量和工作办事效率,提升诚信程度和社会形象,制定效能建设八项制度: 岗位责任制 一、“岗位责任制是指按照岗位职责和一岗双责的要求,履行岗位责任,完成工作任务的一项制度。 二、岗位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以下工作规定: 1、保证岗位工作时间,严禁迟到早退、无故旷工; 2、保持良好的工作精神状态,语言文明,举止大方,严禁工作日午餐饮酒; 3、熟练掌握岗位业务知识和技能,工作快捷高效,严禁擅离工作岗位、聊天、玩游戏(含网上聊天、游戏)或办私事; 4、文明优质效劳,使用文明用语,使用普通话,实行接待“三声制,严禁吃拿卡要
7、; 5、服从组织安排、听从组织调动、服从大局。 对违反本制度者,除对照五条禁令及违令处理方法给予处理外,根据情节轻重,可分别给予戒免谈话、批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扣发岗位津贴、取消评优评奖资格、通报批评、离岗培训、辞退等处理,对于不服从组织安排、调动等组织纪律,影 响大局,影响工作,影响本部门形象的,属领导干部的,按一般工作人员使用,属一般工作人员的,做待岗处理。 首接责任制 一、“首接责任制是指管理效劳相对人到我单位咨询或办理有关事宜,首接工作人员必须负责解释、或交主办人员办理的一项制度。 二、首接人要热情接待、用语文明;熟悉本单位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要牢固树立效劳意识,切实为办事人着想,不
8、得推诿扯皮,表达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精神风貌。 三、首接人的责任: 1、属于接接人职责范围的,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要“一次性告知有关办理的事项,需要补充或携带的材料,以及如何办理等,并耐心解答对方的询问。 2、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首接人要主动告知或引导到有关经办科室,经办科室无人时,应告知经办科室的联系 。 3、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之外的,首接人应告知或尽可能帮助其了解承办部门。 4、属于 咨询的,首接人应按上述原那么给予答复。 5、属于举报或投诉的,首接人应及时引转到主席办公室或告诉其举报 、联系人等,并对投诉人和投诉事项保密,行政2 办公室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四、对违反本
9、制度被投诉并经查实的,要根据情节轻重,按岗位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一次性告知制 一、“一次性告知制是指管理效劳相对人来本部门办事或 咨询有关办理事宜时,经办人员必须按规定口头或文字一次性告知其所要办理事项的依据、程序、时限、所需的全部材料以及不予办理理由的规定。 二、对管理效劳相对人要求办理的事项,经办人应当场审核其有关手续和材料,对即时办理的事项要即时办理;对手续、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一次性书面告知其所需补正的手续和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的要求补正后,经办人员应当按时予以办理。 三、对管理效劳相对人所办事项涉及其它部门的,或相关手续、材料不清楚,法律法规和标准性文件规
10、定不明确等特殊情况,经办人应及时帮助其咨询了解或请示报告,并将结果告知当事人,不能一推了之。 四、对违反本制度,按照五条禁令第四条的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限时办结制 一、“限时办结制是指管理效劳相对人来本部门办事,在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以及手续齐全的前提下,经办单位或经办人应在规定或承诺的时限内办结其所诉求事项的制度。 二、工作人员要根据职责要求,科学、合理地确定所承办事项的办理时限。 三、对即办事项,在管理相对人手续完备、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要即时予以办理,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和刁难。 四、对限时办理的事项,经办人应即时对管理相对人申报的材料和有关手续进行审核,并出具收件回执
11、单,写明所收材料名称、页数、办结取件时间及经办人。 五、违反本制度,要根据情节轻重,按照岗位工作制的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效劳承诺制 一、“效劳承诺制是指根据职能要求,将对外效劳的内容、程序、时限以及效劳标准等事项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承诺事项的落实,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的制度。 二、效劳承诺的主要内容: 1、简化办事程序。承诺办事程序要力求科学、合理、简便、4 易行,办事必备条件具体、明确,最大限度方便效劳相对人。 2、缩短办事时限。承诺手续齐全、能办的马上就办;不能马上办的要限时办结;缩短办事时间,属内部当天签办的,不滞留过夜,单位领导不压不拖及时办,力求实际办事时间要
12、少于承诺时限。 3、提供优质效劳。工作人员应增强宗旨意识和责任意识,做到文明礼貌、态度热情、效劳周到,努力为效劳相对人提供优质的效劳。 4、不违规收费或搭车收费。 三、对本单位职权内的审批、核准、备案、登记等效劳事项的法律依据、办理条件和具体要求以及办理程序、时限、承办部门和承办人员等要素,向社会公示,以方便管理效劳相对人办事。 四、对出现的违诺行为,要按责任追究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或单位领导的责任。 失职追究制 一、“失职追究制是指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受理效劳工作过程中,成心或工作过失,造成公共利益损失或不良影响,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的制度。 二、失职的种类 1、不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
13、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违规、 越权办理相关业务,不履行职责,贻误工作,造成恶劣影响或损失的; 2、对分管范围内工作人员效率低下,作风恶劣,违纪、违规问题长期失察、管理措施不力或放任不管的; 3、工作中不负责任,优亲厚友,造成费用流失的; 4、工作中作风拖拉、办事不力、态度蛮横、推诿扯皮,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5、对本单位存在的问题不认真解决,致使矛盾激化造成严重后果的; 6、工作时间擅离岗位,造成工作失误并产生不良后果的; 7、其他失职类错误,比方被盗、失火等。 三、失职追究及处理 1、工作人员因失职但未造成损失、未构成违法、违纪的,视情节给予诫免教育或效能告诫处理。 2、工作人员因失职造成损
14、失的,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党员领导干部犯严重官僚主义失职错误党纪处分暂行规定和国家公务员奖惩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3、工作人员因严重失职构成犯罪的,按照相关程序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4、在追究机关工作人员失职行为的同时,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分管领导或主管领导的责任。 6 有效投诉辞退制 一、“有效投诉辞退制是指工作人员因违规违纪或违反工作制度,受到系统内外人员的举报、揭发或投诉,查实后给予通报批评、扣发奖金、调整、待岗、辞退等处理的一项管理制度。 二、工作人员在以下5个方面被投诉、且经查实的,作通报批评、扣发奖金、调整、待岗或辞退处理,构成案件的一律予以辞退: 1、违反党纪、政纪、国家法律; 2、违规收费、罚款; 3、搭车收费或变相索取利益; 4、推诿扯皮、吃拿卡要或成心刁难管理效劳对象; 5、不履行公开和告知义务、违反效劳承诺制度、工作效率低下、办理事项不能限时办结。 三、通过检查、暗访或信访等其他途径发现且经查实属上述五种情况的,视同为有效投诉。 任期审计考核制 一、“任期审计考核制是指每年对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任期间的工作效能和业绩进行年度审计考核的一项组织管理制度。 二、考核的内容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