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村干部经费保障及管理制度 为加强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站点运行维护经费的使用管理,确保远教站点长期稳定运行,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远程教育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法。 一、经费来源 远程教育站点运行维护经费由县财政局追加村转移支付资金和村转移支付资金为主,标准为每站点每年4000元,其中县财政局追加村转移支付资金1500元,村转移支付资金匹配2500元(县财政已提高村转移支付标准的行政村不享受追加村转移支付资金待遇)。 二、经费使用范围 1、站点的宽带互联网使用费用、站点设备维修、设备配件耗材更换等费用。主要用于对超过保修期的硬件系统和软件系统的维修、维护和常用耗材的配置。经费支出应以排
2、除故障、正常运行为标准。 2、站点操作员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600元。 3、取暖费。远程教育学习室冬季必须取暖,以保证冬季远程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 三、有关要求 1、各乡镇要催促各行政村在每年村转移支付资金使用预算中安排远程教育站点运行维护费配套资金,并在足额到位的根底上保证不挪作它用。 2、各乡镇、行政村要按照XX县区村级远程教育终端站点管理员考评方法加强对各站点管理员的考核、管理,确保操作员队伍的相对长期稳定。从事站点操作员工作不满一年的,或者未履行好操作员职责的,或者因其他原因不适合操作员岗位的,一律不得发放站点操作员补贴。 3、要切实加强和标准经费管理,设立专账,确保专款专用,厉行节约。坚持做到年初有预算,使用中严格执行预算,确保当年的运行维护费略有结余。 4、要严格按照规定范围使用,不得挤占、挪用站点运行维护费,一经发现,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5、实行审查报告制度。每年12月底前,各乡镇必须将本年度远教站点运行维护经费使用情况书面上报县委组织部。县委组织部每年对各乡镇、行政村远程教育站点运行维护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审查。 6、本方法适用于各行政村远程教育终端站点,从202223年1月1日起执行。本方法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