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指导员联络员实施意见 内容预览: 为深入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xx、xx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不断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增强党的工作影响力,促进非公经济组织的持续快速健康开展,根据党章和省、市、区委关于实施“云岭先锋工程,加强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开展的“五抓五促活动,决定向非公经济组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和联络员,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党建指导员和联络员党建指导员:受党组织委派在未建立党组织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从事党的工作的中共正式党员。党建联络员:受党组织委派与建立了党组织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党组织联系,并协助、指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开展好党务工作的中共正式党员。 二、选派范围、方法和根本条件 (一)选派范围。在我区范围内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凡员工人数在50人以上、生产经营稳定,而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列为选派党建指导员的范围;员工人数在20230人以上而尚未建立党组织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是选派党建指导员的重点;对于从业人员缺乏50人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 如果你需要此原创文章,请立即点击咨询客服老师吧。 如果你需要定制一篇独一无二的原创文章,请申请原创写作效劳,1-3天即可交稿,满意为止。 如果你需要发表文章,但文章可能还没写好,请点击论文发表效劳,即可快速见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