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区党支部书记职责 社区党支部书记职责篇一:1社区党支部书记工作职责 社区党支部书记工作职责 党支部书记在党的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的决议,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具体职责是; 1、组织发动社区党员和居民群众,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决议,保证完成党的各项任务;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2、认真搞好党的自身建设,掌握党内外思想动向,做好经常性的政治思想工作,把政治思想工作做到社区居民群众和社区日常事务中去。3、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组织检查支部的工作
2、方案、决议的执行情况,了解执行中的问题和反映,按时向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委报告工作。4、经常与各委员及同级行政领导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支持他们的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5、抓好支部委员会的学习,按时召开支部委员会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充分发挥集体领导作用。篇二:社区党总支书记职责 社区党总支书记职责 社区党总支书记在总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总支的全面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结合本社区的具体情况,提出贯彻实施意见;研究安排总支工作。二、组织实施“三项制度的贯彻落实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党员干部、居民
3、群众的思想状况和家庭情况,为群众排忧解难,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三、抓好党总支的自身建设,带着党员干部及居民群众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按时召开总支民主生活会、执行民主集中制原那么,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改进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调动两委会班子成员及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发挥班子集体领导的作用。四、负责组织召开总支委员会和党员大会,定期研究和部署党建的各项工作,及时将重大问题提交总支委员会和党员大会决定;检查各党小组的工作方案、活动开展情况及总支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向总支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五、加强青年干部的培养教育,做好动态管理工作,制订落实后备干部培养选拔规划和措施。六、协调
4、党总支与居委会、工会、团支部、妇代会等组织的关系,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协调物管、中介组织及社会单位的各种关系,充分调动其在和谐社区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七、制订两委会任期目标和年度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篇三:社区党(总)支部书记工作职责 社区党(总)支部书记工作职责 1、组织党员干部和发动群众努力完成上级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2、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做好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3、负责党(总)支部的各项工作,重大问题及时提交党(总)支部党员大会讨论,按时向乡镇(街道)党(工)委报告工作。4、负责与驻社区单位党组织开展共驻共建,形成工作合力,交流驻社区单位与社区党建工作情况,充分调动驻
5、社区党组织共驻共建积极性。5、组织开展好社区党(总)支部各项活动。 社区党(总)支部组织委员工作职责 1、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搜集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2、提出组织生活的内容和要求,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3、掌握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提出开展党员的意见,做好组织开展工作。负责对申请入党人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办理党员纳新和预备党员的转正手续。4、负责收缴党费、党员统计、组织关系接转等组织管理工作。 社区党(总)支部宣传委员工作职责 1、了解党员的思想情况,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针对党员的思想实际,制定学习方案,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根本知识和科
6、学文化业务知识。2、围绕每个时期工作的中心任务,开展宣传工作,并负责本社区的宣传报道工作。 3、协助党(总)支部书记抓好党(总)支部的各项创立活动,组织开展好文明社区创立活动,推进社区精神文明建设。 社区党员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为切实加强对社区基层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促进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特制定实行对社区班子成员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一是请示报告内容。本人购建房、承包经营、买卖大件的物品情况;婚庆喜事、因私出国境,公务活动中接受礼品、有价证券和处理情况,以及本人出现工作失误等问题都列入请示报告的内容。同时,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还规定其家庭成员及近亲属婚丧宴请、承包经营等情况也需要向街道纪工委报告。
7、二是报告方式及处臵程序。社区干部向街道党工委报告,要填写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单,并严格遵守申报时间,可以在事前请示的,必须在事前10天内作出请示;属于不可预见的事情,发生后必须及时报告,最迟不得超过20天。街道党工委核实请示报告后,提出意见,结果在7天内通知呈报人。三是报告制度的监督落实。街道党工委不定期检查请示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一旦查实有无故不报或不如实报告的情况,对当事人作出通报批评,构成严重违纪的,将依法依纪从重处理。 社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区、街道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以及领导干部“一岗双责,促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
8、腐败斗争深入开展,现结合我社区实际,制定本制度。一、责任追究对象 全体社区领导干部。二、责任追究内容 1、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事项,不能结合实际认真进行分析研究、组织贯彻落实,带来不良后果的。2、对党员、干部疏于教育、管理和监督,致使责任范围内发生问题较多或导致党员、干部发生违纪违法问题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3、对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不支持、不配合,授意、纵容阻挠、干扰、对抗监督检查工作受到影响的。4、对责任范围内发生的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不制止、不查处,社会反映强烈、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5、对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教育管理不力,导致领导干部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利用自身影响获取不正当利益
9、,造成恶劣影响的。6、利用婚丧嫁娶、生日、子女升学、乔迁等事宜借机敛财的。7、授意、指使、强令下属人员违反财政、金融、税务、审计、统计法规,弄虚作假的。8、参与赌博事变相赌博,奢侈浪费,公款吃喝,造成不良影响的。三、责任追究的形式 责任追究包括诫勉提示、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1、诫勉提示:指通过诫勉谈话、批评教育等方式责令其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进行书面检查或进行整改。2、通报批评:指对发生责任问题的领导,通过公开通报或党内通报的形式进行批评。3、组织处理:责令责任者辞职或对其免职。4、纪律处分:按照党政纪有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党纪、政纪处分。四、责任追究权限 1、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
10、规定,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依照有关党纪政纪条规,给予党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需要给予责令辞职或免职等组织处理的,会同组织部门提出意见,提交上级研究决定后,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人事部门具体实施。3、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不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经党支部研究,可通过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方式进行提示告诫。社区干部廉政诫勉谈话制度 为进一步强加对领导干部及主要负责人的教育监督,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特制定本制度。一、诫勉谈话对象的界定 实行诫勉谈话的对象是指在社区范围内经信访举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11、制度考核、干部考察以及专项检查渠道中反映存在的轻微违纪行为,一般不需给予纪律处分的领导干部。有列六种情况之一的必须进行谈话: 1、信访或者其他渠道反映意见相对集中的问题,需要与被举报人核实并催促纠正的。2、有不廉洁行为或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可级酿成严重违纪的苗头性问题,需要进行帮助教育并引以为戒的。3、经组织调查确有轻微违纪问题,需要对被调查人进行批评教育的。4、经考察和民主评议,在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方面根本满意或不满意票较高、群众意见较大、反映问题较多的。5、责任心不强,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致使本部门本系统出现违纪违法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6、组织认为其他需要实施诫勉谈话的。二、诫勉谈话的内容 1、向被谈话对象提出谈话的具体要求。2、向被谈话对象指出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作风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3、帮助被谈话对象分析问题的性质、原因以及在群众中造成的不良后果。4、对其提出诫勉要求,要求被谈话对象说明态度。5、提出改进的要求或今后努力的方向。三、诫勉谈话责任分工 党风廉政建设诫勉谈话由社区书记组织实施。对干部的谈话由书记负责主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