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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合并梅毒的诊治.pptx

上传人:la****1 文档编号:120108 上传时间:2023-02-25 格式:PPTX 页数:28 大小:1.14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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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妊娠合并梅毒的诊断和处理妊娠合并梅毒的诊断和处理 主要内容主要内容 1.概述 2.病程和分期 3.诊断 4.治疗 5.随访 6.梅毒报卡 一、概述 梅毒定义:由梅毒螺旋体引起的一种慢性传染性疾病,螺旋体进入人体后,迅速播散至全身各器官,产生各种症状与体征,也可呈潜伏状态,还可通过胎盘传给下一代。传染途径:性接触 多数通过性交直接接触传染,因此接种部位一般为生殖器 少数通过接吻、哺乳、输血、接触污染的衣物、毛巾和医疗器械等 未经治疗的患者在感染后的1年内最具有传染性;到感染后4年,通过性接触一般无传染性 传染途径:胎传 在妊娠任何阶段,梅毒螺旋体均可通过胎盘传染梅毒,也可通过产道传染胎儿 病期超

2、过2年,未经治疗者,虽已无性传播,但妊娠时仍可传染给胎儿,病期越长,传染性越小 早期梅毒的母亲发生流产、死产、胎儿先天性梅毒或新生儿死亡率高于晚期梅毒的母亲 病原体:梅毒螺旋体(Tre-ponema palidum)苍白螺旋体,属致密螺旋体,不易着色。肉眼看不到,光镜暗视野下,能看到折光性,活动较强。厌氧菌,体内可长期生存繁殖,以横断裂方式一分为二的进行繁殖。易感人群:储存宿主:人 梅毒螺旋体只感染人类,人是梅毒的唯一传染源。梅毒为性传播疾病,性活跃人群为梅毒的易感人群。孕妇梅毒筛查、管理的重要性 婚前及产前梅毒筛查是预防先天梅毒的两道重要的防御线 实行健全的传染源追踪、足够的产前保健、合理的

3、梅毒筛查和对妊娠梅毒进行规范的治疗及随访,可以防止90%以上的先天梅毒发生 妊娠期梅毒常无明显的临床症状,多为隐性梅毒,因此主要靠血清学诊断 对所有孕妇应在孕早期或第一次产检时常规行梅毒血清学筛查 二、病程和分期二、病程和分期 梅毒螺旋体侵入人体后,经过24周的潜伏期,在侵入部位发生炎症反应,形成硬下疳,称为一期梅毒。出现硬下疳后,梅毒螺旋体由硬下疳附近的淋巴结进入血液扩散到全身。经过68周,几乎所有的组织及器官均受侵,称为二期梅毒。二期梅毒的症状可不经治疗而自然消失,又进入潜伏状态,称为潜伏梅毒。当机体抵抗力降低时,可再出现症状,称为二期复发梅毒,可以复发数次。根据病期可将梅毒分为早期梅毒与

4、晚期梅毒。(1)早期梅毒:病期在2年以内,包括一期梅毒(硬下疳);二期梅毒(全身皮疹);早期潜伏梅毒。(2)晚期梅毒:病期在2年以上,包括皮肤、黏膜、骨、眼等梅毒;心血管梅毒;神经梅毒;内脏梅毒;晚期潜伏梅毒。二、病程和分期二、病程和分期 三、诊断三、诊断 病史:感染史、发病经过,婚姻史、分娩史,怀疑先天梅毒时其父母的性病史,治疗史等。每个妊娠妇女必须在妊娠早期检测是否感染 体格检查:各系统的全面检查,包括皮肤、黏膜及心血管、神经系统等 实验室检查:暗视野显微镜检查阳性,梅毒血清学试验-初筛和证实实验 两种实验的意义 非TP抗原血清学试验和TP抗原血清学试验同时阳性 现症感染或治愈的晚期梅毒

5、两种试验均阴性 未感染梅毒 极早期梅毒或极晚期梅毒 梅毒合并HIV感染 非TP抗原血清学试验阴性而TP抗原血清学试验阳性 极早期梅毒或治愈的早期梅毒 晚期梅毒 合并莱姆病、雅司、品他等感染 四、梅毒的治疗四、梅毒的治疗 一般原则:与非妊娠梅毒治疗原则相同 诊断明确,未确诊不能随便治疗,但禁用四环素、多西环素及米诺环素 早期诊断,及时治疗,剂量足够,疗程规则 严格定期随访 传染源或其性伴同时接受检查和治疗 治疗期间不应有性生活。(一)推荐方案。一旦发现感染,即刻开始治疗,可选择以下任意一种药物。1.苄星青霉素240万单位,分两侧臀部肌内注射,每周1次,连续3次为1个疗程。2.普鲁卡因青霉素G,8

6、0万单位/日,肌内注射,连续15日为1个疗程。1.若没有青霉素,可用头孢曲松,1g/日,肌内注射或静脉给药,连续10日为1个疗程;2.青霉素过敏者:可用红霉素治疗(禁用四环素、多西环素),红霉素每次500mg,每日4次,口服,连服15日为1个疗程。(二)替代方案。(三)治疗时期 1.孕早期发现的感染孕妇,应于孕早期和孕晚期各进行1个疗程的治疗,共2个疗程。2.孕中、晚期发现的感染孕妇,应立刻给予2个疗程的治疗,2个治疗疗程之间需间隔4周以上(最少间隔2周),第2个疗程应当在孕晚期开始,最好在分娩前一个月完成。3.临产时发现的感染孕产妇,也要立即给予1个疗程的治疗。4.治疗过程中复发或重新感染者

7、,要追加1个疗程的治疗。5.既往感染的孕产妇,也要及时给予1个疗程的治疗。(四)注意事项。1.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为规范治疗:应用足量青霉素治疗;孕期进行2个疗程治疗,2个疗程之间需间隔2周以上;第2个疗程在孕晚期进行并完成。2.苄星青霉素治疗期间,若中断治疗超过1周,或采用其他方案进行治疗时,每个疗程治疗期间遗漏治疗1日或超过1日,要从再次治疗开始时间起重新计算治疗疗程。3.治疗期间应当定期随访。每月做1次非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学试验定量检测,观察滴度变化,判断有无复发或再感染。随访过程中,如果非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学试验滴度上升或结果由阴转阳,则判断为再次感染或复发,应当立即再开始1个疗程的梅毒治

8、疗。(四)注意事项。4.感染孕产妇分娩前必须进行非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学试验定量检测,以便与所生新生儿非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学试验定量检测结果进行比较,作为后续诊治的依据。(四)注意事项。妊娠合并梅毒孕妇治疗后随访 随访:分娩前每月一次,包括临床和血清学试验。早期梅毒,其滴度下降要求4倍。其他类型的梅毒,其滴度至少保持原水平或下降至1:4。如3个月内血清反应素滴度不下降2个稀释度(如1:16到1:4,即4倍),或上升2个稀释度,应复治。分娩后血清RPR检测:第一年,每3个月检查一次,以后每半年检查一次,随访3年。神经梅毒脑脊液检查:治疗后第三个月作第一次,以后每6个月复查一次,直到脑脊液正常,此后

9、,每年复查一次,随访3年。新生儿预防性治疗 1.在孕期未接受规范性治疗的孕妇所生的儿童 孕期未接受全程、足量的青霉素治疗 接受非青霉素方案治疗 在分娩前1个月内才进行抗梅毒治疗 2.出生时非梅毒螺旋体抗体试验阳性、滴度不高于母亲分娩前滴度的4倍且没有临床表现的儿童 婴儿预防性治疗:苄星青霉素G 5万单位/公斤体重,单次,双臀,肌肉注射。孕妇梅毒怎样取得最好妊娠结局 孕前即有正规的驱梅治疗:婚检,RPR1:4再妊娠。早孕期梅毒筛查,早、晚孕各规范治疗一疗程,90%以上可取得良好结局。高危人群在孕晚期须再次筛查 如乳房没有皮损,哺乳不传染梅毒 梅毒母婴传播系列个案登记卡 梅毒感染孕产妇登记卡(表4

10、-)应于梅毒感染孕产妇明确感染后的5日内填写完成。梅毒感染孕产妇及所生新生儿登记卡(表4-)应于梅毒感染孕产妇分娩后的5日内填写完成,在分娩时尚未完成本治疗疗程者,在完成疗程后的5日内填写完成。对发生自然流产、人工终止妊娠、死亡或失访等情况的梅毒感染孕产妇,应在确定其结局后的5日内填写完成。梅毒母婴传播系列个案登记卡 为了解梅毒感染产妇所生儿童的生存状况及先天梅毒诊断情况,需要于儿童出生后的3、6、9、12、15、18月时提供随访及梅毒相关检测服务,并在每次随访后的5日内,及时填写“梅毒感染产妇所生儿童随访登记卡”(表4-)。如梅毒感染产妇所生儿童已满18月龄,在不了解其最终结局前,应在随后的3个月内连续随访3次,在仍无法得到该儿童的诊断结果及相关信息,可定义为儿童失访,同时应于最后一次随访后的5日内填写完成“梅毒感染产妇所生儿童随访登记卡”(表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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