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妊娠期及哺乳期 抗生素的合理应用 内 容 妊娠期母体变化 妊娠期和哺乳期用药特点 妊娠期和哺乳期抗生素使用原则 妊娠期和哺乳期最常用且较安全的抗生素 妊娠期和哺乳期慎用或禁用的抗生素 妊娠期母体变化 妊娠期胃肠道平滑肌张力和动力减弱,排空时间延长 血容量自孕 6 8 周开始增加,约增加 35%50%妊娠期高雌激素水平使肝脏胆汁淤积,药物从胆汁排出减慢,导致药物经肝脏代谢减慢 妊娠期肾血流量及肾小球滤过率增加 妊娠期用药特点 口服药物吸收缓慢,吸收后峰值后推且峰值偏低 血液稀释造成抗生素分布容积明显增加,血药浓度降低,药物用量应高于非孕期 肝脏胆汁淤积,药物从胆汁排出减慢,导致药物经肝脏代谢减慢
2、,应尽量避免使用对肝脏有损害的抗生素 用药时的胎龄关系 受精后 1 周内,受精卵尚未着床,一般不受孕妇用药影响 受精后 8 14 d,受精卵刚植入子宫内膜,胚层尚未分化,药物对胚胎的影响是“全或无”受精后 3 8 周是胚胎发育的关键阶段,是致畸的高度易感期 用药时的胎龄关系 受精后第 9周至足月为胎儿期,是胎儿生长、器官发育、功能完善的阶段,惟有神经系统、生殖器官和牙齿仍在继续分化,此时受到药物作用可引起中枢神经系统损害、肝肾毒性、核黄疸及出血倾向等围生儿并发症 哺乳期用药特点 几乎所有的药物都能通过血浆乳汁屏障而转运至乳汁 应尽量选择疗效好、半衰期短、乳汁中分泌少的药物 哺乳时间应避开乳汁中
3、药物浓度高峰期 乳母可在哺乳后 30 60 min 或下次哺乳前 3 4 h 服药 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 (FDA)根据动物实验和临床用药经验总结,将药物对胎儿安全性的不同进行安全等级分类,分别为 A、B、C、D、X 5 个等级 目前尚无 A 类抗生素,妊娠期和哺乳期尽量使用 B 类及已证实对胚胎、胎儿和新生儿无伤害的抗生素,慎用 C 类抗生素和对母儿安全性不确定的新药,不用 D类或 X 类抗生素 妊娠期和哺乳期抗生素使用注意 有明确的指征 合理、安全用药 重视药物对胎儿和新生儿的致畸性和毒副反应 可用可不用时宜选择不用 以药物说明书的描述为准 妊娠期和哺乳期抗生素使用原则 当两种以上的药物有
4、相同的疗效时,选择对围生儿危害较小的药物 能单一用药就避免联合用药 用疗效肯定的药物,避免使用尚未确定对围生儿有影响的新药 了解用药时的孕周,严格掌握用药剂量及持续时间,注意及时停药 妊娠期和哺乳期较安全的抗生素 青霉素类 头孢菌素类 大环内脂类 其他抗生素 青霉素类 在 FDA 分类中为 B 类 属-内酰胺类抗生素 作用机制是干扰细菌细胞壁的合成,是细菌繁殖期杀菌剂 青霉素类 药物 氨苄青霉素、阿莫西林 羧苄青霉素、青霉素 V 钾 邻氯青霉素、美洛西林 哌拉西林等 头孢菌素类 在 FDA 分类中为 B 类 属于-内酰胺类,其化学结构、理化特性、作用机制及临床应用均与青霉素类相似 抗菌谱更广,
5、对厌氧菌同样有效,不易耐药 过敏反应少,约为青霉素的 1/4 头孢菌素类药物 第一代头孢菌素有:头孢氨苄、头孢拉定、头孢唑啉等 第二代头孢菌素有:头孢克洛、头孢呋辛、头孢美唑等 第三代头孢菌素有头孢哌酮、头孢噻肟、头孢曲松、头孢克肟、头孢他啶等 大环内脂类 在 FDA 分类中属 B 或C类 为结合 50s 核糖体,阻碍细菌蛋白质的合成,抑制细菌生长,是抑菌药 其抗菌谱与青霉素类相似,对支原体、衣原体、弓形虫感染有效 对胃肠道及静脉有较强的刺激作用 大环内脂类药物 红霉素、罗红霉素和阿奇霉素在 FDA 分类中属 B 类,未发现对胎儿的不良影响,在 妊娠期可安全使用 克拉霉素和螺旋霉素属 C 类,
6、应慎用 无味红霉素可导致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和肝脏受损,妊娠期禁用 其他抗生素 林可霉素和克林霉素的作用机制与红霉素相似,为 FDA 分类 B 类药 -内酰胺类抗生素,如亚胺培南,氨曲南等均属于 FDA 分类的 B类药 无特殊情况不宜首选使用 妊娠期和哺乳期 慎用或禁用的抗生素 氨基糖苷类 硝基咪唑类 喹诺酮类 磺胺类 四环素类 酰胺醇类 抗结核药 抗真菌类药物 氨基糖苷类 抑制细菌蛋白质的合成,导致细菌死亡,对革兰阴性杆菌有很强的抗菌活性 主要不良反应是对胎儿听神经的损害和肾功能损害 引起新生儿前庭损害和先天性耳聋的发生率 3%11%氨基糖苷类 药物 庆大霉素、卡那霉素、丁胺卡那霉素属 FDA
7、 的 C 类药 链霉素、妥布霉素为 D 类药 妊娠期应慎用或禁用 哺乳期仍需慎用,必须使用,应暂停哺乳 硝基咪唑类 为一类合成的,对厌氧菌、原虫、阿米巴 和毛滴虫有效的抗生素 其结构中的硝基在无氧环境下还原成氨基发挥抗厌氧菌的作用 动物实验证明,该类药物能使细菌基因突变率增加有 硝基咪唑类 药物 甲硝唑为 FDA 的 B 类药,多数主张在早期妊娠不要轻易使用,在中、晚期妊娠有指征时可使用,但应以局部用药为主 替硝唑为 FDA 的 C 类药,安全性尚未得到完全评估,因此妊娠期慎用 哺乳期尽量避免使用 哺乳期使用注意 使用甲硝唑期间及其后 12 24 h 内暂停哺乳 使用替硝唑期间及停药 3 d
8、内暂停哺乳 喹诺酮类 FDA 分类中均属 C 类 合成抗菌剂,其作用机制是阻碍 DNA的复制,导致蛋白质合成障碍而起杀菌作用 通过胎盘并与骨和软骨有较强的亲和力 影响胎儿软骨发育 妊娠期和哺乳期不宜使用 喹诺酮类药物 诺氟沙星 氧氟沙星 左氧氟沙星 环丙沙星等 磺胺类 在 FDA 分类中属 B 或C类 人工合成的广谱抗生素 其作用机制是干扰细菌的叶酸合成,导致细菌死亡 可通过胎盘屏障,进入胎儿体内,使血清游离胆红素升高,导致新生儿高胆红素血症、溶血性贫血和核黄疽,故妊娠期慎用妊娠晚期或分娩前禁用 磺胺类药物 磺胺嘧啶属 B 类 磺胺甲基异恶唑属 C 类 复方磺胺甲基异恶唑 甲氧苄氨嘧啶 等 四
9、环素类 在 FDA 分类中属 D类药 抑制细菌蛋白质的合成而起杀菌作用 为广谱抗生素 能通过胎盘屏障直接影响胎儿,是典型致胎儿畸形药物 妊娠期、哺乳期应禁用。四环素类药物 四环素 土霉素 强力霉素 等 酰胺醇类 FDA 分类中属 C 类药 为广谱抗生素 孕妇有肝脏损害和粒细胞减少的风险 在体内与葡萄糖醛酸结合由肾脏排出 药物蓄积,导致新生儿发生严重的骨髓抑制和“灰婴综合征 妊娠期和哺乳期不宜应用 酰胺醇类药物 氯霉素 甲砜霉素 无味氯霉素 抗结核药 FDA 分类的 B或C 类药 易导致新生儿肝肾功能损害 哺乳期应用抗结核药物时应停止哺乳 乙胺丁醇属 B 类,使用仍须充分权衡利弊 利福平属 C 类,妊 3 个月内禁用 异烟肼属C 类,妊娠期应慎用,有应用指征时宜加用维生素 B6 哺乳期用抗结核药物应停止哺乳 抗真菌类药物 FDA 分类属 B 或C类药 主要用于治疗假丝酵母菌感染 常用抗真菌类药物 克霉唑和制霉菌素属 B类药,妊娠期可以局部应用 咪康唑属C 类药,阴道给药,吸收的量极小,可以在妊娠中、晚期谨慎外用 酮康唑、伊曲康唑、氟康唑、灰黄霉素、两性霉素B 等属 C 类药,妊娠期和哺乳期应禁用 小 结 考虑妊娠期和哺乳期的生理变化对药物代谢方面的影响 重视药物对胎儿和新生儿的影响 正确选择能有效控制感染、对胚胎、胎儿和新生儿无损害的抗生素 保障母儿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