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县级医院对口支援活动方案 为加强县级医院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工作管理,调动积极性,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县县级医院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工作方案(松卫(2023)51号),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考核范围 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古市医院。 二、考核目的 通过考核,进一步加强县级医院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工作,发挥人员与技术优势,促进对口支援工作的扎实开展,提升受援乡镇卫生院医疗效劳能力和水平,更好地为农村居民提供优质便捷的医疗卫生效劳。 三、考核内容 主要分综合管理、对口支援任务工程及综合评价三局部,总分20230分,其中综合管理占总分值22%,对口支援任务工程占总分值68%,综合评价占总分值2023%
2、。重点是对县级医院派驻医师帮助受援卫生院建设重点科室,开展业务指导、技术支持、人才培训、开拓新业务、适宜技术的推广应用等进行考核,具体考核内容见县县级医院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考核细那么(附件1)。 四、考核方法 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召开座谈会、走访群众了解等形式进行。考核每年度进行一次。 五、考核结果应用 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考核得分在90分(含)以上为优秀;考核得分在80-89分为合格;考核得分在80分以下为不合格。 1.考核结果作为财政补助资金(医院派驻医师每人每年5000元)发放的主要依据。年度考核等级优秀的医院,给予拨付全额补助资金;年度考核等级合格的医院,给予拨付当年补助资金80%;考核不合格的医院,取消当年财政补助资金。 2.考核结果作为单位及负责人评先评优的主要依据。对在对口支援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对考核不合格单位,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取消单位和负责人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3.派驻医师完成对口支援任务的情况作为年度考核及医师定期考核的重要内容。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对口支援工作或未按要求完成对口支援任务的,其年度岗位考核结果直接定为不合格,两年内不得参与评优及晋升高一级技术职称。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