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村群体聚餐活动食品平安应予有效监管 随着农村居民经济收入的提高,群体性聚餐活动日益增多,农户举办大型餐饮活动的根本条件及卫生环境较差,农村游厨未经正规体检上岗,个人健康情况堪忧,且缺乏食品平安法律法规知识及相关卫生常识。农村群体性聚餐活动的食品平安问题令人担忧。 对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制定农村群体性聚餐活动管理方法,强化对农村游厨的监管,实施持证上岗制和年度体检制,由食品平安监管部门组织核发培训考试合格证和健康证。 二是实施农村群体性聚餐许可制。由乡镇食品监督所负责核发群体性聚餐作业临时许可证,聚餐的组织者提前向食品监督所提出申请,监督所工作人员到现场查看根底卫生条件,对不符合食品平安要
2、求的,提出书面整改意见。 三是各村成立“农村群体性聚餐活动管理工作组,负责本村食品平安的宣传、协助镇食品监督所对本村农户群体性聚餐作业过程进行监督指导。将食品平安工作分别纳入村委会和村卫生站年度工作考核范畴。 第二篇:农村群体性聚餐食品平安承诺书农村群体性聚餐食品平安承诺书 为有效预防和及时控制农村群体性聚餐食品平安事件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平安,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食品平安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要求,特作出如下承诺: 1、自觉承担宴请期间的食品平安责任,主动申报备案,接受食品平安检查指导,及时报告食品平安事件。 2、宴请采购的食品必须符合平安标准,不采购变质、过期等造成食品平安隐患
3、的原料;不使用未经卫生检疫部门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不够买或采收没有到达农药平安期间隔的蔬菜;尽量不吃过夜食物;不滥用食品添加剂;不使用有毒有害原料加工食品,防止危害人体健康。 3、宴请食品加工过程要符合卫生要求,刀、砧板等用具生、熟分开,设置必要的防蝇、尘、鼠设施,保持厨房清洁、餐具消毒,重视个人卫生。 4、承办宴请的厨师及工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其中从事收费性效劳的专职炊事人员应持证上岗,如患有碍食品平安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食品加工。 5、自觉接受监督人员的现场检查和指导,针对检查意见及时整改。 村委会(盖章)主办者(签字): 承办厨师(签字): 年月日 第三篇:农村自办群体性聚
4、餐食品平安责任书农村自办群体性聚餐食品平安责任书 为了有效预防和及时控制农村群体性食品平安事件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平安,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制作50人以上农村群体性聚餐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乡厨应持有“乡厨从业辅导证、健康证明及培训合格证明,方能从事农村群体性聚餐的食品制作。 二、举、承办双方应负责现场制作聚餐食品平安的组织管理,承办方应对制作的食品平安负责。乡厨或团队应具备符合食品平安要求和足够接待能力的设施设备,严禁超范围、超能力承接宴席。 三、宴请采购的食品必须符合食品平安,不得采购变质、过期等造成食品平安隐患的原料;不能食用未经检疫部门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其及制品;
5、不购置或采收没有到达农药平安间隔期的蔬菜;尽量不提供隔夜菜,不滥用食品添加剂,防止危害人体健康。 四、宴请期间食品加工过程要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刀、砧板等用具生熟分开,有防蝇、尘、鼠设施,保持厨房清洁、餐具消毒,重视个人或团队卫生。 五、承办宴请的厨师及参与食品加工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如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 者)和活动性肺结核及其他有碍食品平安的疾病的人员,不得参加宴请食品加工。 六、应共同遵守食品平安法和农村群体性聚餐食品平安操作指导标准,接受监督人员的现场检查和指导,并针对检查意见及时整改。 七、本责任书一式三份,当事双方各执一份,乡镇人民政府(村(居)委会
6、)一份。 举办方负责人: 承办厨师(负责人): 乡镇人民政府 委会)盖章 (村(居) 年 月 日 第四篇:2023年群体聚餐食品平安监管工作的工作总结模版李渡镇2023年关于加强农村(社区) 群体聚餐食品平安监管工作的 工作总结 为切实加强农村(社区)群体聚餐品平安工作管理,预防群体性聚餐引起食物中毒和其他食品不平安事件发生,确保农村(社区)居民的饮食平安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食品平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对打击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犯罪活动标准市场经济秩序,开展屡次整治,取得了一定成效,总结如下: (一)落实农村(社区)群体聚餐食品平安监督工作责任,明确了责任、制度
7、,与对象户签订了食品卫生平安责任书,我镇食品平安协调办公室认真做好农村(社区)群体聚餐食品平安监管工作的组织和协调,承担了农村群体聚餐食品平安监管日常工作,参与实际农村食品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切实保障农村(社区)群体聚餐的食品平安。 (二)加大农村(社区)群体聚餐食品平安监管工作的宣传。 我镇利用有线播送、电视等宣传媒体对食品平安工作进行宣传教育20次。利用逢场天人员聚集进行电视纪录片、发放宣传单等。 (三)加强检查力度,对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我镇建立了农村(社区)群体聚餐备案登记制度,我镇全年群体聚餐共26起,全部登记在案,没有发上一起平安事故,检查落实了厨师持证上岗制度,并对农村(社区)
8、群体聚餐用食品及原料检查,发现两起原材料过期,马上指出兵整改杜绝平安隐患。建立了群体聚餐食品加工场所和用具清洁消毒制度,做好刀板、桶、筐、抹布、锅碗瓢盆用具的消毒工作,工具做到生熟分开,原料与成品生熟食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感染。 食品平安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我镇切实从领导抓起,把我镇的平安工作落到实处,为我镇积极简况持续稳定开展创立良好的平安环境。 李渡镇平安生产办公室 二0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第五篇:枣林镇农村群体性聚餐食品平安指导意见书枣林镇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平安指导意见书 村 组同志,请你在举办群体性聚餐期间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1.在举办集体用餐前应进行卫生大扫除,彻底清洁食品加工操作
9、场所和用餐场所,添置必要的冷藏、防蝇等卫生设备、设施。 2.参与集体用餐流动厨师和效劳人员应经过健康体检和从业人员培训。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和培训合格证明才能从事餐饮效劳工作。凡近日患有发热、咳嗽、腹泻等身体不适病症的人员,不得从事餐饮效劳活动。 3.不使用未经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的禽畜类鲜肉及肉制品。不滥用食品添加剂,不使用有毒有害原料加工食品。 4.采购、采收的肉类、蔬菜尽量当天食用,不用不新鲜的蔬菜,不吃四季豆、野生菌等容易引发中毒的食物。 5.到合法食品经营单位购置酒类、饮料、熟食制品,购置时索要销售票据。 6.食品加工应使用符合饮用标准的自来水或井水。如果条件限制只有使用分散式
10、给水的,必须对水进行消毒。不使用沟水、池水、塘水等或被污染的水源清洗食物,防止发生水源性食品平安事故。要保证充足开水供应,防止用餐人员饮用生水。 7.食品原料加工前要仔细检查,发现有感观异常的不得使用。加工蔬菜前应认真反复清洗,防止污染物残留。 8.食品加工过程中应做到厨具、用具生、熟分开,食品半成品、成品分开,防止交叉污染。 9.厨具、餐具使用前认真清洗消毒,餐饮具应做到一用一消毒。 2023.食品及原料和餐饮具存放应采取加盖防蝇纱罩等保洁措施,防止有害微生物污染食品。 11.无冷藏或再加工措施的熟食成品存放时间不宜超过2小时。不应提供皮蛋等冷荤凉菜。不得使用回餐食品。隔餐食品在确认变质时,经彻底加执方可食用。 12.加强厨房和食物储藏地的平安防范工作,严禁将鼠药、农药、亚硝酸盐等与食品混放,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群体性聚餐举办人: 食品平安现场指导人: 201年月日 第7页 共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