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村组织外出考察活动相关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和标准各村外出活动管理,进一步增强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号召力,构建有序、和谐、高效的工作环境,现对各村组织党员干部外出活动作如下规定: 一、根本原那么 1、坚持就近为主原那么。外出活动地点一般以本市或本市周边地区为主,突出近距离、短时间。 2、坚持领导审批原那么。组织外出前,各单位“一把手要严格把关,周密安排,经审核确认后,以书面形式向镇党委提出申请,未经同意,一律不得擅自组织外出。 3、坚持勤俭节约原那么。外出活动要从本村经济社会开展的实际出发,量力而行,合理安排活动费用,不得挪用专项资金支付外出考察费用。 4、坚持平安第一原那么。外出活动期间,要领导带
2、队,严密组织,加强管理,确保平安。如因主观疏忽造成不良后果,按照规定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 二、相关规定 1、各村组织两委班子成员外出活动,原那么上为一年1次,时间在2天左右。活动地点根本以本市及周边地区为主。如两委班子成员已参加过镇相关条线组织的外出活动,原那么上不再参加村组织的活动。 2、各村组织在职党员外出活动,原那么上为一年1次,时间为1天。 3、各村组织老龄支部党员外出,原那么上12年1次,每次1天,不得在外留宿,并确保平安。 4、各村组织村民组长外出活动,可参照“两委班子成员的相关规定。 三、报批程序 1、组织外出活动前必须填写镇各村组织外出参观考察活动报批表(见附件),向镇党委提出
3、申请,并报请党委分管领导审批。 2、报批表格要详细说明外出带队人的姓名及职务、外出对象、外出事由、外出地点、起止时间、外出期间主持本单位工作的负责人等,并提前1周交至党委分管领导审批。 3、申请报告一定要经本村党支部书记同意,并签字盖章后,方可送至党委分管领导审批。凡未经党支部书记签字盖章的,不予受理。 4、报告按程序审批后,由党政办公室负责反响给相关单位,并将报告一式二份,一份交由申请单位保管,一份由党政办公室留底备案。 四、纪律要求 1、各单位组织外出活动必须严格掌握,并控制外出的人数、时间和费用。 2、外出期间要严格执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和廉政准那么的有关规定。凡违反规定,按有关条款作出相应处理。 3、外出期间一定要明确和妥善安排好暂时负责主持全面工作的人员,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正常开展。 4、各村两委班子党员干部个人外出活动参照闵浦委办14号文关于进一步标准基层单位及领导干部外出活动报告程序的通知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5、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