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容局机构职能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批准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字号和?市党政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党通号精神,设置市容管理局。市容管理局是负责市容市貌管理工作的区人民政府行政管理部门,代表政府统一行使行政管理职能。 主要职责 1、负责行使对城管大队、环卫局、爱卫办的行政领导。 2、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市容环境卫生政策、法规;拟定辖区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管理和社会卫生管理、户外广告设置的有关规定,并监督实施。 3、行使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绿化、市政、环境保护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的行政处分权。 4、负责执法队伍建设和管理,负责组织行政执法培训、考核和评比。 5、负责制定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和
2、社会卫生事业开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城市环卫设施和户外广告设置管理的近期、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6、负责城区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负责保合少乡“城中村环境卫生工作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协调办事处、单位和相关的市容环境卫生问题,配合有关部门对城市绿化、美化进行检查、催促。 7、负责对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经费,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经费方案,经批准后监督执行。 8、负责对城区环卫设施规划、投资、建设、经营和有偿效劳工作的审批、监督;负责对乡镇、各街道办事处的市容环卫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 9、负责对城市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因建设等特殊需要搭建临时性建筑物、临时构筑物或者其他临时设施的审批工作。 10、负责辖区户外广告和霓虹灯、标志牌设置的审批和监察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临街建筑物装修、改变原用途、另开门窗、设置雨蓬等的审批工作。 11、负责行使行政方面的人事工作,负责系统职工的管理和人员的工资、晋级、调配、职称评定、考核和奖惩等人事、劳动的管理工作。 12、负责制定辖区内环卫设施的配建规划。 13、协调区政府相关部门配合做好城区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14、承办市容管理局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