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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国家预防洪水事故指导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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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国家预防洪水事故指导意见 国家平安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预防暴雨洪水引发煤矿事故灾难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平安监管部门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省级煤矿平安监察机构,司法部直属煤矿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近年来,我国煤矿因暴雨洪水自然灾害引发了多起事故灾难,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分析原因,反映出一些地方和单位对暴雨洪水自然灾害引发煤矿事故灾难重视不够,缺乏有效的预报预警和预防工作机制;一些煤矿采煤后形成的塌陷坑未能及时进行隔水、填平等彻底治理;一些关闭废弃的矿井井筒未按煤矿平安规程的要求充实填死;一些煤矿违法违规开采平安防水隔离保护煤柱;

2、一些煤矿的井口标上下于当地历年最高洪水位;局部煤矿井田范围或井田附近地面河道被挤占,泄洪不畅,河岸决口。为有效预防因暴雨洪水自然灾害引发煤矿事故灾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平安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通知(国办创造电20222338号)的要求,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建立预防暴雨洪水引发事故灾难的机制和制度1.煤矿企业要建立健全防范暴雨洪水引发事故灾难的组织机构和机制。成立行政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雨季“三 1防(防洪、防排水、防雷电)领导小组。编制雨季“三防工作方案,明确“三防任务和责任,及时召开会议,研究和检查相关工作落实。加强雨季期间调度和值班工作。做到领导到位

3、;隐患治理方案到位;信息接收与值班工作到位。 2.煤矿企业要主动与气象、水利、防汛等部门联系,建立灾害性天气预警和预防机制,及时收听收看天气预报,掌握危及煤矿平安生产的暴雨洪水灾害信息,密切关注灾害性天气的预报预警信息,掌握汛情水情,及时主动采取措施。并与周边相邻矿井沟通信息,当矿井出现异常情况时,立即向周边相邻矿井进行预警。 3.建立雨季巡视制度。煤矿企业在雨季要安排专人负责对本井田范围及可能涉及的周边废弃老窑、地面塌陷坑、采动裂隙及可能影响矿井平安的水库、湖泊、河流、涵闸、堤防工程等重点部位进行巡视检查,特别是接到暴雨灾害预警信息和警报后,要实施24小时不间断巡视。XX县区每次降大到暴雨时

4、和降雨后,必须派专业人员及时观测矿井涌水量变化情况。 4.建立及时撤人制度。煤矿企业都要建立暴雨洪水可能引发淹井等事故灾害紧急情况下及时撤出井下人员的制度,明确启动的标准、撤人的指挥部门和人员及撤人的程序等,发现暴雨洪水灾害严重可能引发淹井时,必须立即撤人。只有在确认隐患已彻底消除前方可恢复生产;煤矿企业没有全部落实防范暴雨洪水引发事故灾难的治理方案和防范措施,存在重大隐患的,雨季必须采取停工撤人的措施,不得进行2井下作业。 5.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检查制度。煤矿企业在雨季前要全面检查防范暴雨洪水引发事故灾难措施的落实情况,对排查出的隐患,要落实责任,限定在汛期前完成整改。 二、加强预防暴雨洪水引

5、发事故灾难的根底工作6.煤矿企业必须查清XX县区及附近地面水系的汇水和渗漏情况、疏水能力和有关水利工程情况。熟悉当地水库、水电站大坝、江河大堤、河道、河道中树木和障碍物情况。掌握当地历年极端天气降雨量和最高洪水位资料,存在隐患的采取积极的防范和整改措施。 7.煤矿企业在雨季来临之前,要组织力量对井下水仓、水沟及地面水沟彻底清挖一遍,保证有足够的蓄水能力和水路的畅通。位于地表河流、山洪部位、水库等附近的矿井,井口、工业广场要修筑堤坝、开挖沟渠等截流措施,有效防止地表洪水倒灌矿井。 8.煤矿企业要定期对井上下供电设备、矿井排水设备、防雷电装置进行维护检修,雨季前进行一次联合排水试验,确保雨季各种排

6、水设施正常运转并发挥作用。 9.煤矿企业必须按设计规定留设各类地表防水煤(岩)柱,相邻矿井的分界处必须留设防水煤柱。已经破坏的防隔水煤柱必须注浆加固并建立隔水闸墙等设施,保障隔水平安。 2023.煤矿企业要准确、及时地将矿井的采、掘工程绘制到采掘工程平面图等图纸上,定期收集相邻煤矿和关闭废弃3的老窑情况,并在井上、下工程对照图上标出其井口位置、井田开采范围、开采年限和地面积水情况,准确掌握矿井受水患危险的情况。 11.煤矿企业对地面采空区搬缝、裂缝要及时充填加固;对采煤后形成的塌陷坑要及时进行彻底治理;关闭废弃的煤矿井筒要充实填死;煤系地层露头部位有漏水时,要及时注浆加固处理。 12.煤矿企业

7、应当安装和完善井下通讯、压风、防尘系统。保障通讯系统畅通、使用可靠,保障压风自救系统、防尘系统通向各个作业地点,提高矿井防、抗灾能力。 三、认真开展防范暴雨洪水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 13.煤矿企业是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必须认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隐患排查的重点是位于地表河流、湖泊、水库、山洪部位等附近矿井的防洪设施和防范措施是否到位;有采煤塌陷坑的矿井积水是否填平压实;井口标上下于历年最高洪水位的矿井是否采取提高井口标高的措施;违法违规开采平安防水隔离保护煤柱的矿井是否采取了加固和阻隔工程措施;关闭废弃煤矿是否充满填实;矿井防排水系统是否完善;预防暴雨洪水预警机制

8、和制度是否建立。 14.煤矿周围存在山体滑坡、垮塌、泥石流,以及洪灾可能导致溃坝、溃堤、淤积危险河道等自然灾害威胁的是否落实了防范治理措施。 415.对排查出的重大平安隐患要分类定级,制定专门治理方案,落实责任、方案、资金、人员、物资、期限和预案,并在当地汛期来临之前完成整改并组织验收,确保整治到位。 四、建立健全预防暴雨洪水的应急救援体系 16.煤矿企业应当将防范暴雨洪水自然灾害引发煤矿事故灾难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灾害预防处理方案。落实防范暴雨洪水自然灾害所需的物资、设备和资金。建立专业抢险救灾队伍,或与专业抢险救灾队伍签订协议,每年雨季前要进行一次救灾演练。加强对职工防范

9、暴雨洪水自然灾害知识教育培训,提高职工互救、自救能力。 17.煤矿企业发生因暴雨洪水自然灾害引发煤矿淹井险情后,要按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立即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积极开展救援工作。 18.各主要产煤地区要建立健全区域抢险排水基地建设和运行机制,增置大型排水设备,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保证设备完好,以提高抢险救灾能力和效果。大型煤矿企业要储藏足够的抢险物资和设备,确保抢险救灾时能够及时到位,并发挥作用。 五、加强预防暴雨洪水自然灾害的监督监察 19.地方各级煤矿平安监管部门、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驻各地煤矿平安监察机构(以下简称“煤矿平安监管监察和行业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预防暴雨洪水自然灾害引发煤

10、5矿事故灾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与当地气象、水利、防汛等相关部门建立暴雨洪水预报预警协调联动机制和通报制度。相关部门要及时将暴雨天气预报预警信息和可能引发洪水的情况通知到煤矿企业。 20.地方各级煤矿平安监管监察及行业管理部门应当对辖区内可能导致暴雨洪水自然灾害的重大隐患建立档案,催促企业和协调有关部门加大整治力度,落实除险加固措施,及时消除暴雨洪水可能引发淹井的隐患。 21.地方各级煤矿平安监管部门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煤矿企业预防暴雨洪水自然灾害的日常监管检查工作。催促煤矿企业成立预防暴雨洪水自然灾害领导机构,落实防范暴雨洪水自然灾害所需物资和救援队伍,跟踪落实隐患排

11、查和整治情况。对企业上报的有关重大隐患,应当协调相关部门限期完成整治工作。 22.驻地煤矿平安监察机构要对煤矿企业雨季期间落实预防暴雨洪水自然灾害措施情况实施重点监察。对在雨季期间未落实预防暴雨洪水自然灾害措施、存在暴雨洪水自然灾害引发淹井事故隐患的煤矿,要责令其停产整改,限期整改不合格的,应当提请当地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23.地方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关闭煤矿的监管工作,催促其到达关闭标准要求,整理相关地质和开采技术资料,并及时归档备查。 24.地方煤矿平安监管监察部门对没有开展防范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方面的隐患排查治理的企业,要依法查处,6存在重大隐患的要暂扣各种证照,停产整顿。对隐患

12、排查治理工作不力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25.地方各级煤矿平安监管监察和行业管理部门应当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将预防暴雨洪水自然灾害引发煤矿事故灾难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雨季前,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研究部署预防暴雨洪水可能引发煤矿事故灾难工作,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26.地方各级煤矿平安监管监察和行业管理部门接到煤矿企业发生暴雨洪水自然灾害引发淹井险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主要领导要亲临现场,指导、协调各部门和企业全力参与抢险救灾工作,把灾害损失减少到最小程度。 27.地方各级煤矿平安监管部门要及时将本指导意见转发到辖区内所有煤矿企业,并抄送有关部门,加强日常监管,催促企业落实。 各地区应当根据本指导意见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 第8页 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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