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加强平安宣教实施意见 一、全面强化企业平安生产;严格执行平安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标准和政策措施,主要任务以旅游、道路交通(含水上交通)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非煤矿山、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特种设备、公众聚集场所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形成企业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平安生产长效机制;加快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新材料,提升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的平安保障能力;坚持以人为本,实行全员平安生产培训教育,建设企业平安文化;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健全预警和应急联动机制;严格执法检查,强化政府“一岗双责目标考核、打非治违等监督管理职责,形成强有力的平安生产推进机制。 以下简称通知和省人民政
2、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平安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政()89号,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平安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3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企业平安生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二、坚持以人为本和平安开展理念,总体要求以科学开展观为指导。突出落实企业平安生产主体责任,通过加强企业现场管理、加大平安投入、改进技术装备、严格平安监管、严肃责任追究,切实提高企业的平安生产保障能力,努力预防和减少事故,把经济开展建立在平安生产有可靠保障的根底上,促进全市平安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工作目标2023年,亿元gdp死亡率比年下降20%,工矿商贸企业从业人员2023万人死亡率比年下
3、降15%,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比年下降2023%,各项平安生产控制指标均在省下达的范围内。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平安生产宣传教育培训 1.大力宣传平安开展科学理念。平安生产要宣传教育在先。要把平安生产宣传教育纳入各级宣传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整体规划,同步部署,共同推进。要牢固树立平安开展理念,深入学习、深刻理解平安开展理念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本质要求。要结合实际,深入研究探讨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开展观,实现平安开展的思路、途径、方法和措施。平安监管监察人员要转变观念,深入基层,积极为企业破解难题,将平安监管监察寓于平安宣传教育效劳之中。继续开展“全国平安生产月、“安康杯竞赛和“青年平安示范岗
4、等活动。 2.强化平安生产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平安生产月、平安生产法实施周年日等时段和节点,做好以平安生产法、省平安生产条例为主体的平安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和宣传活动。坚持宣传先行、教育推动,强化执法,严格监督,到达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目的。各类企业尤其是高危行业企业要结合典型事故案例,采用有效形式,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普及,提高企业负责人和职工平安生产法律意识,提升从业人员依法维护生命健康权益的能力。 3.广泛开展全社会平安生产宣传教育和舆论监督。各地、各部门、各新闻媒体要加强平安生产法律法规宣传,经常报道典型案例,普及平安常识,提高全民自我平安防护意识,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平安的舆论气氛。
5、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组织的作用,依法维护和落实企业职工对平安生产的参与权与监督权。制定实施平安生产举报奖励方法,畅通社会监督渠道,鼓励职工、群众监督举报各类平安生产问题和隐患,对群众举报和反映的平安生产问题,应迅速查实、整改。 4.实行全员平安培训教育制度。企业要进行全员平安教育培训,实行厂矿(公司)、车间、班组三级专题平安教育。在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置,员工转岗、轮岗前,进行平安生产专题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平安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要取得平安资格证书,持证上岗。积极开展企业平安文化建设。凡存在不经培训上岗、无证上岗的,依法实施停产停业整顿,有关部门不得给予企业及其建设
6、工程资金支持;未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平安培训教育,或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导致事故发生的企业,依法予以关闭。 (二)严格企业平安管理 5.不断标准企业平安生产经营行为。企业要健全平安生产责任制等各项平安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把平安生产责任落实到生产经营活动的各个环节和每个员工,实行以岗位平安绩效为重点的平安生产目标管理考核,高危行业企业员工平安生产绩效工资不低于其工资总额的20%,管理层的平安生产绩效工资不低于其年收入总额的30%,高管层的绩效工资不低于其年收入总额的50%。企业要认真执行建设工程平安设施“三同时(平安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外包工程平安管理、平安生产
7、承诺、平安生产预警等平安保障制度。企业要严格查处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严禁超速、超载、超限运输。凡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一律依法实施企业停产停工整顿,并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分。对以整合、技改名义违规扩(改)建或边建设边生产的,及在规定期限内未按设计方案实施改造或成心拖延工期的非煤矿山,由地方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6.健全企业平安管理机构。企业要健全平安生产管理机构,配齐平安管理人员以及专、兼职平安员,并切实保障其工作开展。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等高危行业(领域)的企业从业人员在3人
8、以上的、其他企业从业人员在2023人以上的,应设立分管平安生产的专职领导、专(兼)职平安员。 7.严格实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企业要把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平安生产长效机制之一,实行班组班前、班中、班后平安检查制度,采取岗位日查、班组日查、车间(工段、站所等)周查、作业区域巡查等方式开展日常化的隐患排查,企业主要负责人或主管负责人每月至少组织一次企业内全面的平安检查,切实做到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企业要建立重大隐患公告制度,实行由平安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为主导的隐患整改效果评估制,做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闭环式管理。对停产停工整改逾期未完成而复产复工的、隐患整改不力发生事故的,依法追
9、究企业和企业负责人的责任。 8.实行企业领导带班制度。工矿商贸企业要制定领导带班制度实施方法,企业的领导班子成员要每周轮流现场带班。非煤矿山带班领导要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建设工程领域推行建筑施工现场工程经理、工程监理等相关负责人在重点施工时段和环节现场考勤制度。无企业领导带班下井或该带班而未带班的,对有关责任人按擅离职守处理,同时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分;发生事故而没有领导现场带班的,对企业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分,并依法从重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企业带班领导要纳入平安培训范围,保证其具备平安生产管理知识和技能。 9.开展平安达标升级活动。企业要严格执行企业平安生产标准化根本标准(aq/
10、t900),推进各类企业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主要内容的平安生产标准化建设。开展建筑工地、渡口渡船平安质量标准化达标升级和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平安评价。地下矿山、露天矿山(包括小采石场)和五等尾矿库须在2023年6月底前全部到达平安标准化五级;2023年底前,所有非煤矿山和尾矿库全部到达平安标准化四级。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企业要在年12月底前全部到达平安标准化三级及以上。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实现达标的企业依法暂扣其平安生产许可证,责令限期整改;整改逾期未达标的,由地方政府依法关闭。 2023.加强职业平安健康防护。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作业岗位要依法到达平安防护标准,实施
11、现场检测监控,配备作业人员防护用品,按规定组织员工职业健康体检,做好职业病防治。 (三)健全技术保障体系 11.强化企业生产技术管理。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对生产设备、工艺装置的平安性能负技术管理责任,对可能危及生产平安的技术问题负有处理决策权,对无法解决的技术问题应立即报告企业主要负责人处理。因平安生产技术问题不解决产生重大隐患的,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主要技术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给予处分;发生事故的,依法从重处理。重点行业(领域)企业技术负责人要具备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或与主业相关的专科以上学历。大中型企业高管人员须具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小型企业经理人要逐步到达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非煤矿山、建筑施
12、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要配备或聘用注册平安工程师,其他企业应聘请平安技术效劳机构或注册平安工程师提供技术支撑。 12.强制推行先进适用技术装备。井工开采非煤矿山企业要在3年内全部安装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等技术装备;五等以上在用尾矿库要在年底前全面完善值班值守制度和平安防护措施;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专用运输车辆、承压移动罐车、旅游包车和三类以上的班线客车要在2年内安装卫星定位装置;涉及“15种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要在年底前实行自动控制,新建企业要实行计算机集中自动控制。对逾期未安装使用、未达标的,依法暂扣平安生产许可证
13、、车辆运营证等相关证照,依法实施停产停业、停止营运。 (四)强化平安生产监管 13.强化一岗双责制。各级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的平安生产全面负责,政府和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平安生产负责,分管平安生产工作负责人负平安生产综合监管职责。各行各业负有政府管理职能的部门和单位对其主管范围内的平安生产负责。县(区)政府主要负责人每季至少检查一次平安生产工作,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平安生产工作,并做好检查记录。 14.完善目标管理考核奖惩制。健全平安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实行对县(区)、部门和企业并行的网格式平安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奖惩制度,增加对平
14、安生产责任事故控制和平安生产根底管理工作的考核权重,将考核结果作为政府工作目标管理、“一票否决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对目标管理考核先进的县(区)、单位予以表彰和奖励。 15.细化平安监管职责。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平安生产进行综合监管,负责催促、指导、推动各地、各部门依法履行平安监管职责。市旅游、教育、经信、公安、环保、住建、交通运输、农业、水利、商务、卫生、国土、工商、质监、气象等部门负责各相关行业(领域)的平安生产监督管理。 16.加大平安监管力度。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平安监管部门牵头负责、有关部门配合的平安生产综合监管工作机制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牵头负责、相关部门配合的重点行业(
15、领域)平安生产专项执法监管工作机制。各级负有平安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须制定年度平安生产监督检查方案和方案,实施对企业执行平安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标准和政策措施等情况的监督检查,查处取缔其主管行业(领域)内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政府有关部门应加强工作配合,并会同司法机关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拒不执行监管监察指令的企业,依法从重处分。 17.实行重大隐患治理政府挂牌督办制度。各级政府要对辖区内重大平安生产隐患进行分级挂牌督办,明确隐患治理责任、措施、期限和治理督办单位,并在政府网站和地方主要媒体上进行公告。市政府对跨县(区)或可能导致重大事故发生的重大平安隐患进行挂牌督办。挂牌隐患治理后要进行
16、验收销号,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应责令隐患所在单位停止使用、停产或停业治理。 18.加强建设工程平安管理。政府各部门负责其主管行业(领域)内建设工程的平安监管,要将未获得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未按照建设工程根本建设程序要求依法办理相应手续的建设工程工程纳入监管范围,落实审批和监管责任。严格建筑施工现场平安监管,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工程的平安设施,应包括平安监控设施和防有害气体、防尘、防火、防爆、排水等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平安设施与建设工程主体工程未同时设计的一律不予审批,未同时施工的责令立即停止施工,未同时投入使用的不得颁发平安生产许可证,并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的责任。井工开采矿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