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市市级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专项资金管理方法 XX县区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专项资金 管理方法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为推进区域自主创新,加快转变经济开展方式,实现产业转型升级,根据关于加快“四化融合智慧顺德建设的意见(顺府发20231号)文件的精神,以及我区创新运作财政扶持资金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区产业开展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方法。 第二条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以下简称“两化融合)专项资金是指由区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扶持两化融合开展项目的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引导企业开展信息技术研发及其产业化,支持信息化公共效劳平台建设,扶持信息化重点项目应用或示范等。 第三条专项资金由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区财税局共同监督
2、管理。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负责确定专项资金的年度支持方向和支持重点;负责组织项目的申报、受理等工作;对无偿资助项目负责开展项目评审、管理、下达专项资金项目方案和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无息使用项目进行符合性审查、核定推荐企业名单。区财税局负责专项资金的预算管理、资金拨付和监督管理,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开展绩效评价。 第四条专项资金无偿资助局部的管理和使用应当符 1 合国家和XX省的产业政策以及财政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那么,确保专项资金的标准、安全和高效使用。 第五条择优扶持原那么。项目申请单位必须按照本规定程序进行申报。其中无偿资助项目需获得政府立项批准前
3、方可获得资金支持,并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无息使用项目需按XX县区创新扶持资金管理暂行方法执行。 第二章支持范围及方式 第六条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每年按照区政府重点工作、上级产业政策和地区开展需要发布年度项目申报通知(指南),支持对象必须为列入当年申报通知(指南)范围的项目。项目资金的支持范围、资金分配及额度安排: (一)重大项目扶持。扶持方向主要为对传统产业提升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有重大带动和引领作用的信息化平台类、园区或基地建设项目,对我区两化融合工作具有重要支撑作用的关键技术、共性技术攻关项目。其中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包括:云计算、三网融合、无线宽带通信、互联网关键设备及新一代互联网技术、
4、数字家庭产业化、新型显示、高端软件研发与推广应用、高性能集成电路及新型电子元器件、空间及网络地理信息系统、信息安全、半导体照明等;传统产业提升领域包括:电子商务、物流信息化、生产装备数字化等。重大项目每年将根据区政府产业开展工作重点, 2 安排一定比例的两化融合专项资金给予扶持。每个项目将根据其技术水平、产业带动作用及经济指标等要素进行评审后确定项目资助金额,单个项目的资助总额不得超过180万元,且单个项目的资助总额与项目总投资的比例原那么上不得高于1:4,但对于完全为全区产业开展提供信息化公共效劳的非营利性平台类项目可不受该比例限制。 (二)一般项目资助。资助方向主要为企业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
5、应用的示范性项目,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两化融合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无息使用资金支持,每个项目的无息使用资金金额不超过200万元。主要资助方向为: 1、产品研发设计智能化。企业集成应用cad、cam、cae、pdm/plm等技术,实现智能化研发和设计的建设项目。 2、生产过程自动化。利用计算机辅助制造技术和工业过程控制技术实现对产品制造过程的自动控制和柔性化的建设项目。 3、工业产品数字化。企业开展信息家电、平板显示、计算机及外设、通信、智能仪器仪表等数字产品的建设项目。 4、经营管理信息化。企业运用资源方案管理系统(erp),实施物资管理、购储运、设备管控、财务管理、供应链管理、销售办公
6、一体化的信息化建设项目。 5、市场营销电子化。企业电子商务应用项目,物流信息化建设项目。 6、软件及信息系统效劳集成化。支持企业信息系统集 3 成、电力系统软件、电信系统软件、交通物流系统软件、指挥控制系统软件等信息系统集成效劳项目,互联网增值效劳项目,信息安全效劳和数字内容效劳项目建设。 第七条专项资金采用无偿资助和无息使用两种扶持方式给予资金支持。无偿资助指对确定予以扶持的项目,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区财税局将资助资金无偿拨付给项目承担单位或个人的扶持方式。无息使用指由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进行项目立项、决策和监督(包括项目符合性审查、核定推荐企业名单等),由区产业效劳创新中心负责企业风险审查、
7、绩效评估、资金追偿、协助资金收回等,监管银行负责资金发放、收回和协助追偿等,不收取企业利息,企业按期等额归还资金的扶持方式。 本方法中重大项目采取无偿资助方式,一般项目采取无息使用方式予以扶持。 第八条在同等条件下,对承担区两化融合项目取得良好成效的单位,今后在申报国家、省、市两化融合项目或申报各级政府两化融合奖励等方面可享受优先推荐或支持。 同一项目已获得本区其它专项资金支持的,不再予以支持。 第三章申报条件和申报程序 第九条区两化融合项目一般每年定期组织申报和受理,具体的受理与截止时间以当年申报通知(指南)为准。 4 申报通知(指南)以发文及网上公告等形式发布,符合申报条件的均可申报。 第
8、十条申报区两化融合项目的企业和单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项目主承担单位必须是在XX县区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有较强的技术实力和经济根底,并拥有较强的两化融合人才队伍和较高的管理水平。 (二)项目主承担单位已承担2项或以上获区级两化融合经费支持项目,但未结题验收的,不能申报当年度区两化融合项目。 (三)项目承担单位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有较好的经济实力和信贷条件,以保证项目能顺利按方案开展实施。 (四)申报通知(指南)要求的其他专项条件。第十一条申报项目要求: (一)符合国家和XX省产业政策,符合我区产业开展方向,对我区支柱产业提升、新兴产业开展具有显
9、著的带动作用的技术研究或产业化项目,以及对社会化综合效劳有显著提升的信息化应用类项目。 (二)项目技术研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知识产权权属清晰。 (三)项目技术研究具有创新性和前瞻性,项目技术成熟度高,产业关联度大,产业化前景良好,有较好的社会经 5 济效益和较高的投入产出比;社会信息化项目需要有明确的社会应用指标。 (四)项目研究的内容是产业共性技术或行业关键技术。 (五)申报通知(指南)中的其他要求。第十二条申报程序及受理 (一)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根据当年度区两化融合项目组织申报通知要求,认真填报申报材料。 2、申报单位按照申报通知要求提交项目申报材料,主要包括: (1)项目申报书。
10、 (2)法人执照、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4)经有资质的审计单位审计的上一年度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其他证明材料(例如。产品检验检测报告、两化融合查新报告、用户使用报告、专利受理书或专利证书等)。 (6)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7)项目已开始实施的还应提供资金支出有效凭证。(8)申报通知(指南)要求的其他材料。 其中项目申报书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区经济和科 6 技促进局每年在发布申报通知(指南)时提供具体编写指引。 (二)项目受理。申报单位将书面材料加盖公章后统一用a4纸装订成册,连同电子数据报送到区经济和科
11、技促进局或指定的委托受理机构,受理单位对申报项目的材料进行书面审核汇总,对不符合申报条件或申报材料不符合受理要求的,不予受理。 第四章项目的评审和立项 第十三条对两化融合重大项目,由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或其委托单位组织相关行业的技术、财务、商务方面的专家组成项目评审小组,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分级评定。专家评审小组根据申报项目的书面材料,评估项目的创新性、可行性、效益和风险等立项要素,结合申报单位的技术水平、经济实力、企业信誉度等实际情况,对项目进行量化评分。 项目评审小组按照计分原那么,对评审项目进行综合择优排序,并根据实际情况组织现场实地考察和辩论,最终确定综合评审意见。 两化融合一般项目的评审和
12、立项按照XX县区创新扶持资金管理暂行方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两化融合重大项目的立项,由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根据专家的综合评审意见,结合我区产业重点开展方向、年度方案及项目申报单位承担过往项目情况等进行综合评定,确定重大项目的立项项目及资金扶持项目名单初步计 7 划后,应在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网上进行公示,自发布公示之日起7日内无异议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会同区财税局制定财政扶持经费的报批方案,报区政府审批。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组织重审,重审证明异议内容属实的不予扶持,并将重审结果告知申请单位。 第十五条经区政府批准获得立项的两化融合重大项目,由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发文下达当年度区
13、两化融合项目立项名单,立项项目即纳入当年度两化融合项目管理。 第五章项目的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十六条两化融合重大项目按合同进行管理。获得立项的项目,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项目合同书,确定项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两化融合一般项目按XX县区创新扶持资金管理暂行方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项目承担单位要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项目主要负责人牵头对目标任务实行进度控制,阶段实施、分段完成项目合同规定的各项任务。 第十八条项目合同内容原那么上不能变更。如遇目标调整、内容更改、项目负责人变更、关键技术方案的变更、不可抗力因素等对项目执行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况必须及时向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提出书面申请或
14、报告。如确实不能执行合同的项目,由项目承担单位提出申请,经区经济和科技促 8 进局审核后作出中止或撤销项目的决定,项目经费未拨付的停止拨付,已拨付的追回未支出局部。 第十九条两化融合重大项目由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负责按合同规定及时下达经费;区财税局负责按时拨付项目经费。日常由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会同区财税局组织开展项目实施过程的检查、评估;审查项目年度执行情况、组织项目结题验收;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重大问题。 第二十条两化融合重大项目承担单位负责按合同约定的条款组织实施项目;设立项目专账财务管理制度,保证项目经费专款专用;按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要求报告项目进展情况和重大问题、接受并配合区经济和科技促
15、进局对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提交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总结报告;完成项目研发内容,及时申请项目验收。 第六章项目验收 第二十一条原那么上,重大项目必须在两年内完成实施。项目实施期满二个月内由项目承担单位向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提出验收申请。经批复同意的,由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或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验收专家组进行项目验收。 一般项目的验收按照XX县区创新扶持资金管理暂行方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重大项目的验收以项目合同书为根本依 9 据,对项目实施所取得的技术指标、经济指标和两化融合成果及经费使用情况等,做出客观评价。 第二十三条因客观条件导致项目无法按期完成的,项目承担单位必须于合同期满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