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申请人不执行行政复议决定 申请人应怎样书写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法第11条规定: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根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本条是关于行政复议申请形式的规定。复议申请形式,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表达其复议意愿和要求的具体表现形式,包括书面申请和口头申请两种根本形式。 书面申请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向行政复议机关递交申请文书的形式,表达其申请对被申请人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并提请行政复议的意愿和要求。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递交的申请文书,叫做行政复议申请书。行政复议申请书包括以
2、下几项根本内容: (1)申请人的根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等;如果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那么应包括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被申请人的名称、地点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2)申请复议的请求,也就是申请人通过复议要到达的目的。这是复议申请书的核心局部。 (3)申请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及其相关的法律依据。 (4)时间。包括具体行政行为作出的时间、申请人知道具体行政行为的时间和提出复议申请的时间。 具体格式如下: 行政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被申请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申请事由。 申请人因不服被申请人号行政决定书,提出行政复议。 事实与理由。 基于以上事实与理由,根据行政复议法第条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具体要求: 一、。 二、。 此致 (复议机关): 申请人年月日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