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党代会制度完善交流 党的代表大会制度是党内民主的根本制度,是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主要渠道。开展党内民主,最主要的就是健全和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要使党的代表大会真正成为党的最高领导机关,充分行使最高决策权和最高监督权,那么,以下几个方面的建设不可或缺。 一、健全和完善党代会常任制 1、从原那么上说,各级党代会都要实行常任制。早在1956年邓小平就在八大详细地论述过实行党代会常任制的必要性。在新的形势下,十六大又提出扩大在地市进行党代会常任制的试点工作,并得到全党的普遍认同。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应该逐步推开。要按照十六大的部署,先在地县两级试点根底上实行,然后根据情况在全党铺开。 2、实行常任制之后
2、的党代会的组成和运作必须有利于履行其职责。一是要按照既充分表达党内意志、又能够深入讨论和决定问题的原那么,调整组成人员的数额。党代会代表的数量太多,不利于深入讨论问题;数量太少那么无法表达党代会的代表性。二是党代会的运作要服从于党的决策需要。一些同志对于常任制之后的党代会多长时间开一次会争论不休。原那么地说,这个问题不应该有严格的规定;只要是党内有重大问题需要讨论和决定,就应该开会。改革开放以前我们有个不好的习惯,越是遇到重大问题需要作出重大决策,越是不开大会,到了风平浪静、天下太平了再开党代会,从而使党代会丧失了应有的最高决策作用。 3、党代会讨论和决定的问题应是党的建设和党在执政过程中遇到
3、的重大问题。党代会的重点,应该是党的自身建设,是涉及党执政的大政方针。但凡人代会能够按照党的指导思想可以自主作出的决定,党代会都可以不再讨论。有些重要问题,可以参照目前的做法,即先由党代会对重大问题作出决策建议,再递交人代会进一步细化,并上升为法律法规或决策。党代会必须贯彻“党要管党的方针。要着重“管好党的思想、党的组织、党的干部、党的作风、党的制度和反腐败问题。 二、健全和完善党代会议事制度 党代会如何议事和决策,既是一个党内民主的问题,也直接影响着党代会的作用。其中的几个主要环节必须解决得好: 1、党代会的议题、议程。除了常规议题、议程(一般是听取并审议党委、纪委工作报告,选举主要领导干部
4、)之外,每个党代表都有权提出议题、议程建议案,经党代会讨论后,按照多数原那么决定是否列为正式议题、议程。 2、充分的讨论、辩论。对于任何议题、议案,都必须充分地讨论,允许和鼓励提出不同意见。 3、民主、科学的论证。有些决策议案复杂而又重要,决不是会议上讨论、争论一下就可以做出正确决定的。对这样的问题,必须讲究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应根据具体情况,在更大的范围内讨论和征求意见;启动科学决策程序,尤其要注重听取专家和智囊团的意见。 三、按照民主的原那么健全党代表遴选制度 1、党代表的根本条件是具有较强的参政、议政和决策能力。过去在党代表的构成中,更多的是考虑代表的广泛性,比方界别、年龄、民族、性别
5、等,而对代表的议政能力要求不高。今后,党代表的构成虽然还要顾及界别、年龄、民族、性别等,但主要条件,必须是能够参政、议政和决策。 2、实行自下而上的党代表提名制度。实行由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自下而上,而不是由领导机关自上而下的党代表提名,不但是党内民主的必然要求,也是不使优秀人才遗漏的最好方法。为了有利于党代表的提名,有必要把现在的党代表选区划得小一些。 3、实行选区罢免党代表制度。对于不能尽职的党代表,选举他的选区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有权依照程序予以罢免。 4、为保证党代会的延续性和有利于对上一届党代会工作的监督和检查,每次换届应保存一定比例的连任代表,比方不少于30。 四、完善党代表日
6、常工作制度 党代会的常任制与党代表的常任制并行。作为党代表,不仅要在党代会会议上发挥作用,而且也要在会下发挥作用。 1、调查和视察本地区党的建设情况,随时向有关的党组织提出工作意见、建议和质询。可以列席本级党委会和下级党代会,有关党组织必须尊重党代表的这些权利。 2、加强与本选区党员的密切联系,收集广阔党员对党的建设和党的执政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对那些重要的意见和要求,党代表有责任向党代会进行真实反映。 3、定期向本选区的党员汇报工作,听取批评意见。 4、有权利和责任就某些重要问题提出党代会决议案,或者向有关党组织提出工作提案。 5、各级党委要建立党代表联络机构,负责组织安排党代会闭会期间党代表
7、的活动,接受、传递、反响党代表的提案。 五、在党代会的框架内完善委员会制度,切实发挥党委会的执行功能 1、精简党委会的组成人员。党委会应该是一个精干、高效的工作班子。如在市县两级,党委成员有202315人足够了。其中有一名书记、假设干名委员,不再设立常委会,也不设副书记,党委委员就相当于现在市县党委的常委。从多年来党的领导机关运作情况来看,真正起作用的不是党委会,而是常委会。可见,十几个人组成的领导班子比较适合发挥党委的执行作用。 2、正确界定党委会的事权。党委的根本职能是执行党代会的决议。因此,必须首先确定哪些问题属于“重大问题,应由党代会作出决定;哪些问题属于执行的范围,由党委组织实施。 3、进一步明确党委会的决策程序。党委会组织落实党代会决议的过程,是一系列的决策过程,也要表达党内民主,构建民主的决策程序。 4、党委会内部要处理好几个关系。一是书记与委员的关系。书记就是一票,委员不能看书记的眼色行事。二是少数与多数的关系。决策必须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那么作出,但是,必须善于保护少数。三是集体领导与个人负责的关系。遇到重大问题、突发事件,要进行集体决策。强调集体领导的同时,还必须强调各负其责,真正做到“智出一班,令出一人。四是个人意见与集体意见的关系。组织决定后,即使个人有意见,也不能在公开场合发表,不能以个人的讲话推倒集体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