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平安责任书 甲方:乙方:立责任书单位:为确保施工期间的人身、设备平安,以及运行中设备的平安运行,进一步明确施工中甲乙双方职责,落实平安责任,根据电力行业颁发平安工作的有关规定要求,特签订“施工平安责任书作为工程承包合同的附件,有关条文如下:1、甲方平安职责:1.1甲方应对乙方事先提交的营业执照、施工资质和平安施工资格证书进行审查及备案,了解在此前的施工业绩及施工平安情况。1.2审查由乙方提供的企业法人代表资格证书和企业法人代码及税务登记证书进行审查及备案。1.3审查由乙方填写的外包工程施工企业平安资格审查表,包括施工人员概况、特种作业人员及“上岗证复印件,审查由乙方提供须主管部门确认的工程
2、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现场平安负责人名单证明原件。甲方按规定及时向乙方发放施工证。1.4甲方应对乙方事先提交的该工程的“三措方案进行审查和指导,合格后监督乙方严格执行,必要时或根据乙方请求及安规要求增设甲方专人监护。1.5协调乙方提出的沿线交叉跨越线路停电配合等工作,必要时应会同乙方现场实地踏勘,商定施工方案。1.6开工前甲方负责向乙方负责人和现场施工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及施工人员全面交待现场工作条件及工作环境,对有关平安本卷须知进行交底,并应有完整的记录或资料。1.7施工期间甲方有权对施工现场进行的平安监督,发现违章作业及危及人身、设备平安时,可及时制止、纠正,必要时有权停止其工作,并向乙
3、方提出整改要求。1.8负责合同中规定由甲方承担有关职责。2、乙方平安职责2.1必须具有国家行政部门发放的有效的“三证: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全套复印件、建设部门颁发的企业施工资质证书复印件和施工平安资格证书复印件。2.2提供企业法人代表资格证书和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及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同时应提供受法人委托签订经济合同、签订平安责任书的证明书原件及“进(出)城承包工程许可证。2.3开工前乙方应填写工程施工企业平安资格审查表、施工(工作)人员概况,提供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名单及“上岗证复印件,提供经主管部门确认的工程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现场平安负责人名单的证明原件。2.4开工前组织对全表达场
4、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平安、技术交底,明确工作任务,使全体施工现场各级人员掌握工程特点及平安操作规程、施工平安措施、平安本卷须知。对施工作业人员定期进行平安活动和总结,并有记录,必要时请甲方派员参加。2.5开工前提供维护工程的施工组织方案、施工作业方案、平安管理制度、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对复杂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必须订立单项措施。2.6禁止使用未成年人及老弱、残人员。对施工现场的新入人员(包括临时工、合同工与参加劳动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平安教育及交待现场平安本卷须知,相关记录、资料正确齐全,方可进场作业。对技术性较强的工作禁止使用临时工、民工或劳务协作工,临时招用的民工进行适合现场作业的平安教育前方可进行地面辅助作业工作,民工、临时工的平安责任均由乙方负责。2.7施工期间,各种交通工具、设备和工具等均由乙方自备。工程使用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防护设施的必须有平安检查记录。交通工具、设备和工具的维修与保养,以及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或伤亡事故的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