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度工作参考总结-林业稽查总队年度工作参考总结XX年,稽查总队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在局机关各处(室、局)和直属单位的大力支持配合下,认真贯彻全区林业局长会议精神,坚持以林政案件稽查工作为中心,以林地、林木和湿地治理为重点,严肃查处各类林业行政违法案件,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圆满完成了局党组给予的各项任务。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一)加强了林政案件和涉林纠纷的查办督办及调处工作。今年稽查总队认真履行林政案件稽查职能,加强林业行政案件的查办督办及林政纠纷的调处工作,严峻打击了各种林业行政违法行为。XX年,全区林政执法系统共查处各类林业行政违法案件343起(不包括涉林纠纷),其中,盗伐林木案件62起、滥
2、伐林木案件55起、毁坏林木、苗木案件68起、违法征占用林地案件49起、违法运输木材案件32起、滥捕乱猎野生动物案件29起、违背森林植物检疫规定案件48起。处分林政违法人员323人次,林政罚款63万元,责成违法当事人补种树木24654株。总队直截了当受理查办、督办林政案件和涉林纠纷51起,其中,滥伐、盗伐林木案件8起,未批先占、边批边占林政案件6起,抢垦林地湿地案件7起,调处林政湿地纠纷30起。从总队直截了当查办督办的林政案件看,林业行政多发案件主要集中在滥伐毁坏林木、侵占林地、抢垦湿地三个方面,而且表现方式多为涉林(湿地)纠纷。为此,案件查办督办过程中,我们在坚持“依法行政、公正执法、从严执法
3、的前提下,按照法律法规的根本精神,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依照案件事实,以法服人、以理服人,在严肃查处违法行为的同时,及时调处了大量的涉林纠纷,防止了矛盾激化晋级,维护了国家对森林资源的治理秩序。今年,上级交办、有关部门转办和群众举报的林政违法案件和涉林纠纷都得到了及时的查处,做到了事事有下落、件件有交待、案案有结果。(二)加强了湿地治理的稽查。近年来,随着农业税的取消和粮食补贴政策的落实,种粮比拟效益提高,受利益的驱动,群众抢占湿地围垦种粮的咨询题比拟突出。为此,总队坚持把加强湿地治理的稽查作为林政稽查监管的重点。依照抢垦湿地案件多发生在每年四、五月份的发案规律,今年第二季度,总队组织力量,主动
4、出击,深化到贺兰县、永宁县、平罗县、惠农区、灵武市、青铜峡市等湿地相对集中的地区,认真开展了湿地治理专项检查,对觉察的咨询题,坚持尊重历史、照顾现实和合情、合理、合法相统一的原那么,实事求是的提出处理意见,及时催促制止了一批抢垦湿地的案件,把非常多抢垦事件处理在了萌芽状态和矛盾激化之前,妥善处理了一批抢占湿地的事件,有效地遏制了乱垦滥占湿地的现象,维护了社会稳定。(三)加强了执法监视,进一步标准了林政执法行为。做好层级执法监视,依法标准行政执法行为,做到从严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是稽查总队的另一项重要职责。今年,总队坚持把强化监视,标准执法做为经常性工作常抓有懈。一是制定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度
5、,进一步明确了林业行政执法职权。按照自治区人民的政府关于在全区各级行政机关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施行意见(宁政发XX99号)和自治区林业局全面推行林业行政执法责任制施行方案的要求,在去年对林业行政执法依照、执法主体、执法职权清理的根底上,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给予我局的114项行政执法职权,分解到了职能处室、直属单位,将执法责任落实到了详细执法岗位,做到了定岗、定位、定人、定责;制定了林业行政执法责任制施行方法、行政执法过错与错案责任追查方法、一次性告知制度、首咨询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行政质询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方法等林业行政执法责任制度,为林业系统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奠定了根
6、底。二是组织了标准执法专项检查。今年,总队针对林业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咨询题和薄弱环节,以法律、法规、规章为依照,以落实执法程序为重点,结合林业行政执法机构、队伍建立和案件查处督办工作,对各市、县(区)及4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标准执法、文明执法等情况进展了检查指导,通过查阅案卷的方式,当面指出存在的咨询题和缺乏,进一步标准了林业行政执法行为,案件查办质量明显提高。三是对木材检查站进展了执法专项检查,狠抓了窗口建立。木材检查站是林业系统的窗口,其执法工作好坏直截了当关系着林业系统的对外形象。我们屡次深化到各木材检查站进展执法检查监视,及时处理和纠正规章制度不落实、处分文档不健全、执法程序不标准以及粗暴执法、以罚代法等咨询题。针对各木材检查站根底设备建立比拟落后的实际,编制上报了木材检查站设备设备建立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