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产品质量平安专项整治整改方案 为保证农产品质量平安,加强农产品生产监管,市农业局根据省、市督导组反响的问题决定自11月2023日30日在全市开展农产品质量平安专项整治整改行动。为将整改工作落到实处,特制定本整改方案。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县级种植生产基地局部无产品质量平安自检能力,同时又不能出具委托检验资料及委托检验报告;二是局部 农产品生产基地生产记录不完善。 二、整改内容 1、各县(区)农业部门对照生产基地名单附表对本县(区)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平安检测室或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开展质量平安检测,归档检测报告。 2、各县(区)农业部门对照生产基地名单附表对本县(区)农产品生
2、产基地按照农产品生产过程完善生产记录。 三、整改安排 1、11月2023日25日,各县(区)农业部门负责本县(区)农产品生产基地的整改工作。 2、11月26日30日,市农业局将抽调有关人员组成两个督查组对五县两区的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四、整改要求 1、各县(区)农业部门对照生产基地名单附表对本县(区)农产品生产基地要做到每个农产品生产基地建有农产品质量平安检测室或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有归档的检测报告、有完善的生产记录。 2、各县(区)农业部门要对本县(区)农产品生产基地基地的检测记录和生产记录进行复印存档。 3、请各县(区)农业部门于11月15日、20日撰写整改情况小结,25日前撰写整改情况总结,并及时报市农业局市场信息科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