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关于标准校内各单位公车使用管理的意见 关于加强和标准评估行业管理的意见 (财政部二三年十二月十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的通知(国办发199992号)精神,经深入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现就加强和标准评估行业管理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评估行业的开展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开展,近年来我国评估行业得到了快速开展。执业队伍不断扩大,各类评估执业准那么和管理制度不断完善,效劳领域和对象不断拓宽,国际间评估业务的交流与合作进一步加强。截止到2022年底,全国共拥有具备各类评估执业资格的人员近8万人。评估中介效劳已成为企业改制、资产重组、中外合资
2、与合作、产权交易,以及出租、抵押、保险等重大经济活动的根底,为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开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尚处于不断发育和完善的过程,评估中介效劳作为特殊的新兴效劳行业,目前还存在许多问题。 一是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对各类专业评估管理缺乏统一的法律根底。由于我国目前尚未制定出有关评估行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对各类专业评估进行标准管理无法可依,对相关政府部门、评估行业协会、评估中介机构以及评估师的职责,缺乏必要和统一的法律约束。实际工作中,有关主管部门只能通过制定一般标准性文件,对各自归口管理的专业评估事务进行管理。 二是政府行政性管理和行业自律性管理不到位。有的部门没有认 真
3、履行行政管理的职责,有的评估专业尚未建立行业自律性组织。对评估机构及执业人员的执业资质、执业行为和执业质量,缺乏有效的监管。 三是执业技术标准和职业道德标准建设滞后。目前我国评估专业的执业技术标准和职业道德标准建设严重滞后,不能满足评估业务开展的客观需要,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评估行业的健康开展。 四是不同评估专业之间缺乏沟通、协调与合作。各类评估专业之间有着密切的业务联系,需要相互沟通、协调与合作。但在实际工作中,各评估专业之间缺乏必要联系,影响各类评估专业执业资质、执业资格和执业技术标准等制度建设的协调开展。 二、标准评估行业管理的根本原那么 根据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积极开展独立公正、标准运
4、作的专业化市场中介效劳机构,按市场化原那么标准和开展各类行业协会等自律性组织的要求,以及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精神,标准评估行业管理应当坚持以下原那么: (一)科学设置评估专业资格种类,以适应不同评估业务特点和执业资质的要求,满足市场的客观需求。 (二)明确政府职能部门和行业协会的职责,建立标准的评估行业管理机制,强化评估行业行政管理和行业自律管理。 (三)建立不同评估专业协会之间沟通、协调与合作机制,推动整个评估行业的健康、协调开展。 三、加强和标准评估行业管理的具体措施 (一)严格评估专业资格设置管理。 根据目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开展的客观需要,设置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5、土地估价师、矿业权评估师、保险公估从业人员和旧机动车鉴定估价师等六类资产评估专业资格。 (二)切实改进和加强评估行业行政和自律性管理。 评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三定规定规定的职能,以及国家有关加强评估中介效劳管理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改进和加强评估中介效劳的行政管理。认真做好制定评估行业管理的规章制度,监督评估机构和从业人员的执业情况,指导和监督评估行业协会等工作。 评估行业协会要切实改进对评估机构及执业人员自律性管理,拟定并组织实施评估执业准那么和职业道德准那么,加强各项自律性管理制度的建设,组织开展对评估机构和执业人员执业质量的监督检查,大力推动评估行业诚信建设,建立
6、完善有效的行业自律性管理约束机制,对违反评估执业准那么和职业道德准那么的机构和人员进行处分。尚未成立评估师协会的评估专业,有关主管部门要依据有关程序抓紧组建。 各类评估机构及评估执业人员,要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依法从事评估业务。严格遵守评估执业准那么和各项行业自律性管理制度,诚信执业,客观、公正地提供评估中介效劳。 (三)建立评估行业协会联席会议制度,改进和加强各评估协会之间的沟通、协调与合作。 为了有利于各评估专业的沟通、协调与合作,促进我国评估行业的协调开展,本着自愿的原那么,由行业协会自主协商,建立评估行业协会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主要负责研究提出我国评估行业改革和开
7、展的意见和建议,研究提出标准评估执业人员执业行为的道德准那么,协调各专业的评估执业准那么和执业规那么,研究提出加强评估行业自律性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参与评估行业法律法规的研究草拟工作等。 (四)抓紧研究制定评估行业管理条例。 为依法标准评估行业的管理,促进我国评估行业的健康开展,要在总结国内外评估行业开展经验的根底上,抓紧研究制定评估行业管理条例。评估行业管理条例应明确评估师的权利、义务和承担的法律责任,明确评估中介机构的资质要求和管理方式,明确行政主管部门对评估行业的管理职责,以及评估行业协会的行业自律管理要求。 (五)组织开展一次评估中介机构及相关执业人员执业质量的全面检查。 2022年6月底以前,各有关主管部门要会同相关评估行业协会,对评估行业开展一次全面检查。检查的重点是评估机构及评估执业人员的执业资质和执业质量,评估机构是否彻底脱钩改制。对不具备执业资质条件,或有严重违反有关执业准那么和职业道德标准行为的,要依法取消其执业资格。 四、组织实施 各有关主管部门要根据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上述意见要求,认真组织做好相关工作。2022年8月底之前,财政部要将有关整顿、标准和检查情况汇总后报国务院。 第5页 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