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都七中育才金堂分校平安事故警示教育活动方案 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周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全县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高青少年法律素养和自觉守法能力,大力宣传宪法、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知识,努力培养亲少年的学法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一、指导思想 : 学生的平安关系到数以万计的家庭的安宁幸福,是社会稳定兴旺的重要条件,也是进行正常教育和教学秩序稳定的前提。我校将围绕“强化平安意识,提高避险能力这一主题及有关平安的热点问题,根据本校实际情况,通过观看平安事故警示教育短片,使学生在参与活动的过程中,树立平安意识,掌握平安知识,提高自护自救能力,并以此为契机进一
2、步强化学校各项平安工作。 二、活动时间 地点: 2023年9月2日下午17:0017: 40、学术报告厅。 三、活动主题: 知法明理x健康成长。 四、领导小组: 组长:何刚 副组长:苏中东、卢进军 组员。刘帮红、黄渝川、周代华、陶秀云、周林及各班班主任。 五、活动具体安排及要求: 1、16:50各班学生在班主任的带着下有序进入学术报告厅,按照分配的座位坐下。(班主任老师和每个学生带好笔和笔记本做好有关平安知识笔记)注:初 一、2,3班除外。 2、卢进军副校长对此次活动提要求。 3、观看平安事故警示教育短片(全体学生务必保持会场安静,保证会场卫生整洁)。 4、全体学生有序退场(保持队伍安静、整齐
3、)。 5、班主任下来后就“强化平安意识,提高避险能力主题教育活动对学生进行总结,催促学生树立平安意识,掌握平安知识,提高自护自救能力,切实消除当前存在的平安隐患和各种不稳定因素。 成都七中育才金堂分校2023年9月2日星期一 第二篇:成都七中育才学校学道分校章程XX市七中育才学校学道分校章程 序言 XX市七中育才学校学道分校是XX市XX县区公办初级中学,最早办学历史可追溯到百年前(1898年)的潜溪书院。学校是1998年政府因区划调整整合三所老校(XX市人南中学、XX市金玉街中学、XX市东城职业高级中学)创办而成,校址为XX市学道街,时名为XX市学道街中学。2022年XX市学道街中学合并XX市
4、东南里中学,并迁址于XX市东南里5号。2023年因锦江教育优质均衡链式开展策略,XX市学道街中学成为XX市七中育才学校的链点校,增设校名XX市七中育才学校学道分校。学校以“促进学生全面、个性、可持续开展为办学目标,以“潜溪明园,学理悟道为文化核心,以“学做事之理,悟做人之道为校训,重视素质教育,校风优良,衔接教育特色显著,是XX市第一所四年制初中。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为保障学校依法办学和自主管理,标准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进学校依法治校,建设现代学校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5、校名与地址】 本校两个校名并用,全称为XX市七中育才学校学道分校(XX市学道街中学)(简称为七中育才学道分校或学道街中学),英文表述为yucaimiddleschoolattachedtochengduno.7highschool,xuedaocampus(chengduxuedaostreetmiddleschool),住所地址为XX市东南里5号。 第三条【学校性质及隶属关系】 本校由XX市XX县区教育体育局举办,经XX市XX县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批准,属公益类事业单位。本校是一所实施四年制初中教育的全日制教育机构,核定办学规模为30个教学班以内,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条【学
6、校标识】 学校校标 第五条【纪念日】 1998年8月18日XX市学道街中学成立日。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管理体制 第六条【校长负责制】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主持学校全面工作,在副校长的协助下开展工作,对外代表学校,对内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 第七条【校长职责】 校长行使以下主要职责: (一)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培养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开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承担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办学任务,接受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校长和学校工作的监督、检查、考核、评估;主持接受事业单位登记主管机关的年
7、检。 (三)明确学校办学方向,主持制定并实施学校开展规划。主持制定学校章程及相关配套的管理制度,建立良好的运作机制。 (四)坚持德育为首位,构建符合学校办学理念的德育工作体系,建设学校德育工作队伍,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道德品质教育。 (五)坚持教学为中心,认真执行国家规定的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六)依法保障学校效劳范围的适龄儿童接受教育的权利,防止在校生流失。 (七)围绕学校核心理念,丰富校本课程,努力开展学生个性特长,凸显学校办学特色。 (八)坚持勤俭办学,按照国有资产的管理规定,管理学校财产;对财政拨款等学校资金,按照财经制度和有关规定统筹安排、合理使用。 (九)
8、努力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协调一致、相互配合,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育人网络。 (十)配合学校党组织,支持学校群团组织开展好工作。 (十一)行使国家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其他职权。接受法律监督、专门监督机关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 第八条【学校重要事项决策】 学校开展规划、教育教学改革、招生入学方案等重大问题由校长会、行政会、校务委员会决策,决策程序为: (一)校长会讨论决策方向,把握政策; (二)行政会讨论细化方案,落实措施; (三)校务委员会进行合法论证和可控性评估等; (四)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和教职工会通过具体方案。第九条【校长会】 (一)校长会每周召开一次,由校长主持,党
9、支部书记、副校长、校长助理、纪律组长等人参加。校长会的会议通知、考勤时机议纪要由行政管理中心负责。 (二)校长会研究学校重大问题,还包括研究并解决学校日常行政工作的重要问题和学习教育政策、法规及管理理论等。 (三)校长会议题由分管人员提出,与会人员自由讨论发表意见和建议。需要决策的事项由全部参会人员投票表决,且须全部应参会人员过半数通过方可形成决议。第十条【校务委员会】 (一)校务委员会人员组成。由学校校级干部、中层干部、教师、学生及家长代表组成。不断完善民主决策程序。 (二)校务委员会的职责。就有关学校开展规划、根底建设、重大工程、重要资产处置及重大教育教学改革等决策事项,进行合法性论证,开
10、展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建立完善职能部门论证、邀请专家咨询、听取教师意见、专业机构或者主管部门测评相结合的风险评估机制。并且建立监督机制,确保各项工作合法、合规进行。 (三)校务委员会通过民主方式建立健全议事规那么与运行机制。第十一条【工会与教职工代表大会】 (一)学校建立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进行民主监督。凡属教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的事项,均须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教职工代表享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二)学校设工会主席1名,委员5名。学校工会作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依法保障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落实,维护教
11、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原那么是民主集中制。 (四)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以教师为主体,教职工代表占学校教职工的比例,不少于30。教师代表不得低于代表总数的60%,并应当根据学校实际,保证一定比例的青年教师和女教师代表。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接受教职工的监督。 第十二条【党团组织】 学校基层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充分发挥共青团、学生会等组织的作用。 学校设党支部书记1名,党支部职责: (一)主要负责全校思想政治工作,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 (二)认真抓好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检查党风党纪及党员责任执行情况,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
12、模范作用,积极慎重做好新党员的开展工作。 (三)加强对校工会、共青团的领导,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坚持与一切违法乱纪、违背职业道德的倾向与错误作斗争。 (四)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生活,做好老干部的效劳工作,做好统战工作。 (五)制定党支部工作方案,进行工作总结,组织评选优秀党员,表扬好人好事,定期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 (六)领导和支持教代会开展工作,增强民主意识,积极推进民主管理。 第十三条【内设机构】 学校实行扁平式管理,下设七个中心和四个年级组。七个中心分别为行政管理中心、教学事务管理中心、课程管理中心、学生开展中心、教师开展中心、信息技术中心、后勤保障中心。 行政管理中心下设主任1名,信息
13、技术中心设主任1名,后勤保障中心设主任1名,主要职责为党务、平安、文书、档案、对外宣传、国际化、教育链、部门督导、接待和处理家长学生投诉、信息技术、食堂、后勤效劳等。 教学事务中心设主任1名,课程管理中心设主任1名。主要职责为:教务工作及科研工作,课程的开发、设置和利用,即根据学校的学生培养目标,结合学校特色和学生特点,对国家课程地方课程进行校本化处理(明确“教什么,为什么教,怎么教,什么时候教,教所要到达的目标的问题),同时,对过程和质量进行督导与监控。学生开展中心设主任1名,教师开展中心设主任1名,其主要职责德育活动的开展,学生团队管理,学生思想和行为的教育、引导、标准;学校教职工的人事管
14、理、教师培训、教师继续教育管理等。 实行年级组长负责制,各年级组设年级组长一名,负责年级的教育教学全面工作,重大疑难问题由校长会定夺。 学校内设机构负责人由校长会讨论提名,经教职工会半数以上通过后任命。 第十四条【管理制度】 学校建立健全章程统领下的学校规章制度体系。 学校内部管理制度立、改、废的程序为: (一)学校每位教师或部门均可对学校的任何工作事项提出制度新建或修改申请方案,以书面形式报至校长、分管领导或行政管理中心、工会。 (二)校长会初审通过后,进入讨论程序;校长会初审未通过,由校长、分管理领导或行政管理中心、工会对提请人或提请部门进行单独回复。 (三)行政管理中心和工会一起组织“制度新建或修改讨论会,讨论所提方案。讨论会成员组成必须为以下几种情况之一:(1)全体教师会;(2)行政会;(3)校长会;(4)行政会+教师代表;(5)校长会+教师代表。 (四)较为复杂的制度,可在讨论会前,由行政管理中心或工会组织人员与教师进行单独面谈,征集意见。 (五)讨论会可根据需要举行一次或屡次。 (六)方案讨论确定后,由行政管理中心或工会进行制度的文字修改。修改后的制度,交由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由校长签字,加盖公章,全校公示,公示必须在qq群和公示栏同时公示,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