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借阅制度推荐 图书借阅制度 1.教职工经本人申请可办理借书卡,入学新生由班主任统一组织申请办理借书证。教职工和学生凭借书证(卡)借书。 2.借书证限学生本人使用,每次可借阅图书1本,借期20天,逾期未阅完者,须办理续借手续。 3.教职工凭借书证(卡)每次可借阅书2本,借期30天,逾期未阅完者,须办理续借手续。 4.教师借阅与本学期所任课程相关的专业书或参考书,借期2个月,到期未阅完者,须办理续借手续。 5.为保证绝大多数读者的权益,请按规定的借阅期限归还所借图书。超过借阅期限,归还图书时须交纳逾期费。 6.工具书一律不外借,只限在资料室内查阅。 7.读者要保护图书,不得污损、撕毁、批注和丧失,如有上述情况应按制度赔偿。对于违章的读者,在未办妥有关赔偿手续前,暂停其借阅权利。 8.借书证限本人使用,应妥善保管,如发生代借、冒借等现象,概由领证人负责。借书证和借书卡丧失,应立即到图书室挂失,图书室将于每学期初集中办理补发手续。 9.书刊遗失,尽量购置原版本图书赔偿,否那么以书刊价格的12023倍赔偿。图书室将所有罚款与赔书款,全部纳入购书经费。 2023.电子图书原那么上只能在学校电子阅览室借阅,不得带离。 11.教职工调离学校,学生毕业离校时应交回全部借书证(借书卡),还清所借图书,否那么不予办理调转手续或不予发放毕业证。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