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县委办公室重点建设工程安排意见 一、总体要求 1.根本原那么。所确定的重点建设工程均是对全县经济和社会开展具有全局意义的重大工程。 2.投资额度。当年投资需完成500万元以上。 3.工作根底。工程前期工作有相当根底,当年能实施、完成投资任务的工程;已列入全省、全市招商签约的工程。 二、工程安排依据 1.年初县委务虚工作会议XX县区委、县政府工作会议精神; 2.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23年工作目标及工程安排意见; 3.XX县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开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三、工程投资规模 重点工程63个,其中。列入市考核的重点工程31个,当年方案投资28.2亿元;列入县考核的重点工程32个,当年方案
2、投资4.9亿元(具体工程见附件1和2)。 四、税收测算方法 根据工程当年方案完成的投资总额,扣除设备、机械购置费以后,按工程性质(新建、续建)分类拆算,依税率(国税、地税)进行计算。对个别新建和招商引资工程作了适当的调减。 五、考核要求 1.按照市、县重点工程建设考核方法进行考核,坚持日常考核和年底综合考核相结合,由县考核办、县重点办共同组织实施,税收及形象进度考核以县考核办为准,投资及根底工作考核以县重点办为准。凡市抽查的工程以市政府的考核结果为准,未抽查考核的工程以县里综合考核为准。 2.工程相关部门及乡镇纳入考核对象。凡上级行文下拨的国债工程,投工投劳的局部计入投资总额。 3.二广、厦蓉
3、高速公路建设工程的考核以省市的考核为准。 六、责任领导安排 1.县委书记、县长任总指挥,县人大主任、县政协主席、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担任工程指挥长; 2.为了保持工作的连续性,续建工程责任领导除个别外,原那么上未予调整; 3.考虑到各自分管的部门或行业的特点,个别工程作了适当的交叉。 七、工作要求 1.重点工程建设由县委书记、县长总揽,在各重点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实行工程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和工程监理制,工程指挥部要服从领导小组的指导协调; 2.要保质保量的完成工作任务,并调处好征地拆迁矛盾,确保不引发稳定问题; 3.凡需公共财政投资的工程或财政担保融资投资的工程,必须按程序立项报批,工程招投标文件必须呈送书记、县长把关后执行,合同必须经书记XX县区长审定并签定意见后,委托工程业主或工程指挥长签约。 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