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拘留日期可以折抵刑期吗? 最高人民法院于1998年4月17日公布的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详细应用法律假设干征询题的解释地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在执行判决、裁定过程中,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情节严峻的当事人,可以先行司法拘留。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人定罪判刑,先行司法拘留的日期应当折抵刑期。此外,一些地点司法机关的指导意见也做了类似规定,如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等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假设干征询题的意见地十三条规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人被司法拘留后直截了当转入刑事诉讼程序,最终被人民法院定罪判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办理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刑事案件的规定第九条第三款规定,人民法院依法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人定罪判刑先行司法拘留的日期应当折抵刑期。作者单位:云南省鲁甸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