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刑法中关于平安生产的内容有哪些? 1997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与平安生产相关的内容有: 危害公共平安罪:第一百三十一条惩制航空重大飞行事故、第一百三十二条惩制铁路运营平安事故、第一百三十三条惩制交通运输重大事故、第一百三十四和第一百三十五条惩制工矿企业重大伤亡事故、第一百三十六条惩制危险品重大事故、第一百三十七条惩制建筑工程事故、第一百三十八条惩制学校设施事故、第一百三十九条惩制消防事故等方面犯罪。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第一百四十六条。 渎职罪:第三百九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