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钨稀土产品储藏工作实施方案 为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给我市工业经济开展带来的影响,促进钨、稀土产业有序、健康开展,根据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XX市开展钨稀土产品储藏工作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根本思路 钨、稀土产品储藏工作遵循“政府调控、协会组织、企业收储、银行贷款、财政扶持、市场运作的原那么,通过实施企业收储,解决钨、稀土产品价格下滑和企业资金紧张的问题,推动钨、稀土产品价格上行,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确保我市矿产品产业持续、稳定开展。 二、储藏主体及储藏方式 钨、稀土产品储藏主体,以市内钨、稀土重点骨干深加工企业为主,钨、稀土矿山为辅,储藏方式是企业将产品质押给金
2、融机构,金融机构对承储企业发放贷款,承储企业按时还本付息,财政资金给予适当补贴。 三、储藏规模及储藏期限 钨、稀土产品的储藏品种和数量,遵循XX市有关部门下达的指导方案执行,储藏期限暂定从2023年1月起至2023年12月止。 四、运作程序 (一)企业申报。钨、稀土产品收储首先由参与收储的企业提出储藏申请。储藏品种限定为钨、稀土原矿及在我市加工生产的钨、稀土延伸产品。企业储藏申报材料应包括:本企业总资产、资产负债率、银行信贷规模、生产能力、生产产量、近两年效益、承储承诺书、仓库所在地和库存量、申请储藏的品种和数量等。由矿产品产业办及行业协会进行初审,市经贸委确认并报XX市有关部门审批。 (二)
3、信贷支持。企业根据XX市有关部门同意收储的批文,实施收储、所需资金由企业向银行申请质押贷款。各金融机构要设立钨、稀土储藏专项授信,运用灵活的贷款运行监管方式,采取封闭运行和浮动抵押等方法,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确保资金供应。各金融机构要在贷款利率上给予优惠。贷款期限要适应企业储藏的时间要求。对金额较大的储藏工程,可由主办银行牵头实施银团和社团贷款支持。 (三)动态管理。企业要综合考虑市场环境、储藏本钱和企业承受程度,确定储藏规模,合理降低储藏风险。同时企业要提高信誉和诚信水平,杜绝以次充好质押,确保质押平安。根据市场行情,企业可随时与银行协商,动用和出售储藏产品,动态调整储藏规模。 (四)申请贴
4、息。收储期间发生的贷款利息,市财政预算安排资金给予适当补贴,由市财政局另行制定相关方法。承储企业申请财政贴息时,需如实填报申请表,上报企业储藏的贷款利息凭证等有关资料。各承储企业要对储藏产品单独设帐,标准报表,如实反映储藏财务情况,保证帐物相符。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钨、稀土产品储藏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市政府设立钨、稀土产品储藏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市经贸委、市地矿局、市财政局、各银行和金融机构,矿产品产业办公室及行业协会等单位组成,市经贸委为联席会议召集单位,承担日常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建立和完善协调联动机制,共同努力做好储藏工作。 (二)加强财政扶持。各承储企业经审核批准后执
5、行的钨、稀土产品储藏,其缴纳的增值税地方留成局部的50%,由市财政给予补贴。XX市政府下发的专项贴息,市财政按双倍数额配备资金,共同作为贷款贴息,对承储企业进行补贴。 (三)加强催促检查。市经贸委、地矿局、财政局、矿产品产业办公室,产业协会和相关金融机构要加强对承储企业收储业务的跟踪检查,对储藏产品入(出)库的数量、品质等进行检查验收,做好备案;各承储企业要将每月储藏钨、稀土产品的购、销、存数量和价格以及资金使用情况,定期上报市经贸委、地矿局、财政局和相关贷款银行,并及时结算和回笼资金。由市经贸委牵头,建立和完善钨、稀土产品储藏信息通报和工作推进制度,确保我市钨、稀土产品储藏工作到达预期目的。 内容总结(1)钨稀土产品储藏工作实施方案 为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给我市工业经济开展带来的影响,促进钨、稀土产业有序、健康开展,根据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XX市开展钨稀土产品储藏工作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2)各金融机构要设立钨、稀土储藏专项授信,运用灵活的贷款运行监管方式,采取封闭运行和浮动抵押等方法,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确保资金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