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篇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通用)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的制度化、标准化建立,全面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和执政水平,营建自主学习、终身学习和气于学习的良好环境,使局党组成为学习型、研究型组织,按照上级的有关要求,现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上级党委关于加强和改良理论学习的要求为指针,以新时期共产党员保持先进性的根本要求为按照,坚持理论联络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按照新情势、新任务和新要求,把理论学习同学习贯彻中央严峻决策部署,明确工作思路,促进规划治理结合起来;同研究工作中出现的严峻征询
2、题,提高领导水平结合起来;使理论学习成为促进城乡规划治理工作全面争先创优、闪光出彩的强大动力。二、组织方式1、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成员,由局党组全体成员、局长助理、助理调研员组成。2、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任副组长,人教处处长任学习秘书。三、学习方案1、学习秘书年初按照上级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订年度学习方案,包括目的要求、学习内容、详细安排和施行方法等,中心成员人手一份。2、按照年度方案安排,制订阶段性学习方案,把学习内容分解到月份,阶段性学习方案应包括学习重点、学习专题、参考书目以及考虑题等,中心组成员人手一份。3、学习方案要讲究实效性和操作性,切忌做外表文
3、章,流于方式。4、中心组成员要按照学习方案和总体安排,结合本人的工作情况,制订本人年度自学方案,阅读规定的书目,做好学习笔记。四、学习时间1、每月第一周星期五原那么上定为中心组集中学习时间,如遇特别情况,可作调整。2、中心组年度集中学习时间不得少于12天。3、每季度组织一次学习心得交流。每次集中学习交流要明确主题,提早通知,让中心组成员事先理解交流时间、内容和要求,做好预备工作,并带好有关的书籍、材料等。五、考勤考核1、严格实行签到考勤制度。中心组成员学习原那么上不得缺席,凡因公外出等特别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凡因特别情况未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应及时安排时间补学。2、建立完好的学
4、习台帐。学习台帐内容包括学习方案、学习通知、出勤情况、讨论交流记录、重点发言材料和学习成果,每年装订成册,建档立卷。每次集中学习的时间、地点、内容、参加人员、主持人、记录人、发言人和发言内容等都要记载明晰。3、中心组成员每人每年至少撰写一篇调查报告或理论研讨文章和两篇以上学习心得体会。4、中心组学习列为党建目的治理考核和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立的重要内容。中心组每半年进展一次自查,年终接受上级党组织的检查评比。中心组组长要不定期地调阅中心组成员个人学习笔记,宣传和推行典型。六、研究交流1、中心组集中学习时间主要用于辅导和研讨交流。为提高学习质量,可适当邀请有关专家、学者、领导和理论工作者进展必要的
5、辅导。要在自学和调研根底上,建立集中研讨交流制度。集中交流要提早确定研讨专题,安排好重点发言。中心组成员事先要预备发言提纲或书面材料;交流时要围绕主题,联络本人的思想和工作实际,运用所学理论进展理性考虑,提出处理征询题的方法,表达理论对实践的指导作用。2、中心组要围绕规划治理需要处理的突出征询题,每年年初或某个阶段确定一批调研课题,按照中心组成员的工作分工,分解落实调研任务。在弄通理论征询题的同时,有的放矢地通过深化基层、现场办公、外出调查等途径进展调查,并从理论与实践、宏观与微观的结合上进展分析、研究、综合和归纳,提出处理征询题的措施方法,并力求获得明显的工作效果篇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
6、制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为了实在加强对局党组中心组学法的领导,确保学习获得实效,制定本学习制度。1、组织落实。局党组成立党组中心学习领导小组,党组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实在抓好中心组的学习。2、制定方案。中心组学习要结合环保局工作的实际,制定好学习方案,要做到年度有方案、学习有安排。3、保证时间、严格考勤,每半年安排一次以上学法日,坚持每半年集中学法一次。严格考勤登记制度,有特别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须事先请假。4、突出重点,端正学风,学以致用。中心组学法在全面、正确地理解和掌握邓小平理论科学体系和精神本质根底上,以我们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立中的实际征询题,以我们正在做的工作
7、为中心,着眼于邓小平理论的实际应用,着眼于依法行政、环保执法的实践,着眼于对实际征询题的理论考虑,着眼于新的实际和新的开展。每次重点研究一、两个征询题,要注重集中学法前的调查研究,加强学习的针对性。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道路,把大胆探究的勇气和科学务实的精神统一起来,研究新征询题,制造性地开展工作。5、定期检查。党组中心组每半年自查一次,通报情况,主动处理觉察的征询题。要把党组中心组的学法情况列入年度实绩考核工作共性目的责任制的主要内容进展考核。6、中心组学法的考核。领导干部个人考评要以每年年度普法为主要考核指标,考试不合格或学法时间达不到规定次数的,年度考评为不称职。篇三:党组中心组
8、理论学习制度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一、 为有效提高党组成员的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把理论学习引向深化,推进检察工作不断创新开展,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制度。二、 成立本院中心组理论学习领导小组,组长由党组书记担任,成员由党组成员及政治处主任组成,组长负责组织、领导、主持中心组理论学习。三、 政治处负责中心组理论学习的日常工作,包括中心组理论学习记录、考勤。检察等工作。四、 中心组成员要严格执行学习制度,按时参加学习,有事不能参加的,要及时向组长请假,时候进展补课。五、 学习内容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根本理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科学开展观重要阐述,中央及上级院领导的重要讲话,中央有关会议精神及报刊杂志上发表的重要社论和理章,上级院有关会议、文件精神以及制定学习书目为主,也可以按照需要进展适时调整。六、 中心组成员要记录学习笔记,每个成员每年记学习笔记不少于8000字,每人撰写心得体会、理论文章或调研报告5篇以上。七、 除参加中心组学习外,党组成员还要积极参加本院组织的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并坚持工作之余自学。八、 中心组要坚持理论联络实际开展学习,要通过学习解决检察工作中存在的征询题。九、 中心组每月集中学习一次,由院党组书记或副书记召集和主持。每次学习都要确定中心发言人,每年年初制定全年的学习,并按照中作实际,及时完善学习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