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工作规那么 一、XX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残工委)的主要职责是:在市人民政府领导下,综合协调有关残疾人事业方针、政策、法规、规划、方案的制定与实施工作;研究分析残疾人事业开展形势,协调解决残疾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做好残疾人工作;协调有关部门为残疾人兴办的实事工程,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实事工程的完成情况;发动社会力量,开发社会潜能,广泛开展扶残助残活动,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帮助残疾人排忧解难;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市残工委通过举行全体会议和主任办公会议讨论研究、协调解决残疾人事业的重要问题。 三、全体会议每年召
2、开一至两次,由主任主持,全体组成人员参加。全体会议的主要任务是研究、协调残疾人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部署残疾人事业的重要工作,通报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进展。 四、主任办公会议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研究、协调重要的专项业务或解决临时性重要问题。由主任主持,副主任、与议题有关的组成人员和办公室主任参加。 五、全体会议和主任办公会议的议题和时间由市残工委秘书处商有关成员单位提出,报市残工委主任确定,会议文件由主任签批。会议的组织和会务工作由办公室承担。 六、市残工委成员因故不能出席全体会议或主任办公会议,须经市残工委秘书处报市残工委主任同意,委派本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列席,如对议题有意见,可在会前提出。 七、市残工委会议议定的有关事项,以会议纪要或残工委文件印发各有关单位XX县区市区;有关单位和区县要积极落实并及时报告情况,残工委秘书处办公室要做好催促工作。 八、以市残工委名义发文,经有关成员单位和办公室审核后,由主任或主任委托的副主任签发;以市残工委秘书处名义发文,由秘书处秘书长签发。 九、各成员单位要按照XX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的要求,各负其责,将残疾人工作切实纳入本部门工作方案和议事日程,并抓好落实。 十、市残工委秘书处及时编发工作简报,交流、沟通残疾人工作情况,促进残疾人各项事业共同开展。 二00六年二月十日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