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资公司企业标准海外试产机库存管理制度 1目的与适用范围 为加强存货管理,减少试产机呆滞库存的产生,特对海外试产机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制冷家电集团美的-东芝开利合资公司海外事业部。 本标准由海外事业部财务部负责解释权和监控权。 2引用标准 无 3定义 总经理。本文所称总经理如无特别说明是指海外事业部总经理。 4管理内容 4.1生产。由技术支持部与海外产品开发部会签后,交海外事业部财务部备案,方可生产,生产数量根据实际需要双方确认。在无备案情况下,海外事业部财务部出口仓有权不接受产品。 4.2新产品如有近似机型,只在原有机型上做小局部改动,原那么上不进行试产。 4.3海外事业部技术支持部对其所会签的试产机负库存控制责任,其它部门因业务需要而调入的试产机,由相关部门和人员负库存控制责任。 4.4试产机在库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超过3个月按试产机价值的5%,每月征收仓储费与资金占用利息,在部门工资中扣除。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