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学习体会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学习体会 在举国上下贯彻落实“十一五规划的重要时刻,中央颁发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是加强和改进干部培训工作的重要举措,对于培养和造就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学习贯彻这一条例,对我们院(校)来说,有两个方面的任务:一是要发挥党校三个阵地、一个熔炉的作用,尤其是在承担市国资委系统的干部教育培训任务中要充分发挥主渠道作用;二是我们学校内部要加强教职员工的自身培训、创立学习型院(校)。 学习贯彻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重点要把握三项具体要求: 第一,把握方向,确定新定位。要联系院(校)实际,
2、从“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的高度和推进国企国资改革的背景来把握方向,明确“建设一个基地、承担二项任务、发挥三个功能的目标定位。 第二,立足全局,树立新理念。要从市国资委系统的全局出发,在教育培训的任务、内容、形式、资源等方面实现一系列的转变,尤其要坚持党校姓“党、把党性教育放在首位;要着眼(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于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级经营管理者,培训课程既要保持原有企业管理与党建理论的特色,又要凸显公司治理、资本运作、产业结构调整的内涵,并注重分类培训;要构建企业家参与教学并以企业为课堂的互动平台。 第三,注重细节,提升新形象。我们教育培训的对象,往往是从细节上来感受院(校)的形象;院(校)的品牌、培训的品牌、课程的品牌,也往往要在细节上体现出与众不同。从细节上提升形象,离不开学习,这需要创立学习型院(校),培育组织文化。作为教育者和培训者,必须自身先接受教育和培训,这是每一个教职员工的权利和义务,应当从政策层面和制度层面来加以保障。我们院(校)不创立学习型组织,是很难承担起高级经营管理人员教育培训任务的。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