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烧结厂制定规章制度和平安操作规程的管理制度 1目的为了加强对平安生产管理制度、平安操作规程的管理,及时评审和修订平安生产管理制度、平安操作规程,确保平安生产管理制度和平安操作规程的适宜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规定。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烧结厂范围内的平安生产规章制度、平安操作规程的评审和修订。3引用法规、标准冶金企业平安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冶金企业平安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天津市平安生产条例等。4平安生产管理制度的制订4.1相关部门组织有关专业制订厂级的平安生产规章制度,并送达相关专业和人员进行会签,征求修改意见。4.2相关部门根据会签提出的修改意见,对初稿进行修改和审核,形成审批稿。4.3审批稿经厂
2、级领导审批后,发布实施。5评审与修订5.1平安生产制度的评审5.1.1评审的频次:正常情况下,每年组织评审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可随时组织评审。a)平安生产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化;b)生产装置和工艺技术发生重大变化;c)平安生产相关的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化;d)管理机构的管理职责发生重大变化时;5.1.2评审组织:平安生产管理制度评审,本着制订部门组织进行评审的原那么。5.1.3评审内容a)与法律、法规符合性;b)与企业开展总体水平的相适应性;c)与工艺流程和装置变化的相适应性;d)平安管理制度之间的相容性和匹配性;5.1.4评审输出5.1.4.1评审结果作为平安生产制度修订的主要依据之一。5.
3、2平安生产制度修订5.2.1修订频次:正常情况下,每年组织评审修订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可随时组织修订。a)平安生产法律、法规发生变化,现行平安规章制度与之出现冲突,或不能充分满足法律、法规要求;b)生产装置和工艺技术发生重大变化;c)新装置、新产品投产,现行平安管理制度不能覆盖其平安管理;d)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化,需重新分配平安生产职责;e)各级人员素质发生较大变化,规章制度的要求已经充分转变员工的自觉行动;5.2.2修订组织:平安生产管理制度修订,本着制订部门组织修订的原那么,当制订部门发生职能变化时,由该职能的后续承接部门组织。必要时,需了解该制度制订的原始背景。5.2.3修订依据:5.2.3.1国家行业的平安生产法律、法规、条例。5.2.3.2平安生产制度评审结果。5.2.3.3制度执行过程中,员工提出其它合理建议。5.2.4修订后的平安生产规章制度,要履行会签手续,最后由厂级领导审批后,修订版发布实施。5.2.4 平安生产制度终止执行因特殊原因,终止执行的平安生产管理制度,按原审批程序申请批准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