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制办依法行政检查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进一步标准行政执法行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县2023年依法行政工作检查。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开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县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进一步标准行政执法行为,优化开展环境,将法治政府建设推向深入,为我县奋力跻身全省开展第一方阵,早日建成全省经济强县和全国旅游名城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检查对象 检查的对象是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行政执法单位。 三、检查内容 2023年5月至2023年5月的依法行政工作,包括。行政
2、决策、行政执法、涉法纠纷调处等。 四、组织实施 在县政府领导下,由县监察局、县政府法制办牵头,从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中抽调精干力量,组成联合检查组进行检查。 五、检查方式 依法行政检查工作实行自查自纠与集中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1、自查自纠。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行政执法单位于6月中旬前,按照县2023年依法行政工作检查量化评分表(附后),对本乡镇、本部门的依法行政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并将自查自纠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及电子文本报送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集中检查。由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并抽调精干力量组成检查组进行集中检查。检查方式采取查看文件、会议记录,查阅行政许可案卷、行政处分案卷、行政复议案卷以及走访行政管理相对人尤其是重点工程企业代表等。 检查结果将作为县委、县政府综合考评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依据,对依法行政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县政府予以表彰。 六、时间安排 自发文之日起至6月15日,各乡镇政府、县直各部门、各行政执法单位组织开展自查自纠。6月15日至6月底组织开展集中检查。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