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生态村建设考核制度 为鼓励和调动村干部创立文明生态村的积极性,改善群众的生活环境,经镇党委、政府班子会研究,制定本考核方法。 一、两室建设(20分)。年底完成两室建设任务,室内配齐办公用品,院落完成硬化工程。按村集体出资额给予打分,村集体每出资1万元,记2分。 二、街道硬化(20分)。年底按村集体组织本年度硬化街道的投资额给予打分,每投资1万元,记2分。 三、街道绿化(2023分)。已硬化的主要街道,在其两侧种植风景树,每绿化200米,记0.5分。 四、亮化(2023分)。在硬化的街道上,按装一个简易路灯记0.2分,按装一个高标准灯杆记0.5分。 五、净化美化(2023分)。净化美化指硬化街道两侧,无杂草,柴垛、粪堆等,街道两侧墙面涂白。净化美化每200米街道记0.5分。 六、村民中心建设(25分)。村民中心指有一个202300-1500平方米以上硬化的休闲广场,没有健房器材。按建休闲广场投资额记分,每投1万元记2分。 以上六项指标,由镇文明生态村领导小组评估考核,视村情,按人均投入计分,分别奖励村干部3000元、2500元、2022元、1500元、202300元,其中奖励支书(或一把手)50%,并发锦旗一面。对创立后五名的村张榜公布,并责令整改。 本考核方法由镇文明生态村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2页 共2页